湛江师范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校全称:湛江师范学院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0579第五条学校校址:1.湛江师范学院校本部(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2.湛江师范学院基础教育学院北校区(湛江市遂溪县遂海路182号);3.湛江师范学院基础教育学院南校区(湛江市赤坎区寸金四横路8号)。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凡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湛江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处理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等事宜。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第十五条学校在广东省本科招生批次:第二批本科A线;专科招生批次:第三批A线。广东以外省份招生批次详见各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音乐(舞蹈)类、体育类分类录取。第十八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05%。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第二十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线上考生。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高考总分相同时,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第二十二条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非英语语种考生须慎重报考。第二十三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生录取原则:1.学校单独考试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符合教育部及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艺术专业的投档规定,专业考试成绩取得我校合格证的,按文化分、专业分的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30%+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70%〕由高到低择优录取。2.学校单独考试音乐(舞蹈)类专业录取原则:符合教育部及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艺术专业的投档规定,专业考试成绩取得本校合格证的,按文化分、专业分的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20%+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80%〕由高到低择优录取。3.学校认可所在省统考成绩的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出档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的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30%+专业分×70%〕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出现同分时,优先录取专业术科分高分考生。第二十四条在广东省,报考学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学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专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广东省,报考学校美术类、音乐(舞蹈)类、体育类各批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第二十五条对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第二十六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第二十七条1.对体育类、音乐(舞蹈)类、工商管理(酒店管理)等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身高有要求,身高1.68米以下的男生、身高1.58米以下的女生须慎重报考;2.对体育类、烹饪与营养教育等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视力有要求,双眼视力低于4.3的考生须慎重报考;3.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因用人单位对传染病有要求,患有该类疾病的考生须慎重报考。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的学生,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第七章学费标准第二十九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本科学费标准:普通专业(含外语、体育)3800-4300元,艺术专业8000-9000元,住宿费每年900—1400元;专科学费标准:普通专业(含外语、体育)4500-5500元,艺术专业6000元,住宿费每年500—1200元。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各省的2013年招生专业目录注明。2013年广东省政府如有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批准的新标准执行。第八章奖助学金第三十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1.学校设立学生奖学金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生奖学金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两大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以及困难学生补助等依照国家、省相关政策评定发放。2.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分三等:一等奖学金每生2000元,占学生人数的5%;二等奖学金每生1000元,占学生人数的10%;三等奖学金每生500元,占学生人数的15%。3.学校单项奖学金包括:创新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体育奖学金、艺术奖学金、考研奖学金等。4.学校制定多项政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包括:晨光工程免费早餐、学杂费减免、特困生补助以及组织勤工助学等项目。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委监察处联系人:何等浩监督电话:0759-3182831、3182832传真:0759-3183237电子邮箱:jiwei2831@yeah.net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759-3183211传真:0759-3183189电子邮箱:zszsb211@126.com学校网址:http://www.zhjnc.edu.cn招生网址:http://zsjy.zhjnc.edu.cn/zs第十章附则第三十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湛江师范学院2013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湛江师范学院委托湛江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岭南师范学院(原湛江师范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岭南师范学院(原湛江师范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岭南师范学院(原湛江师范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0579 第五条学校校址: 1.岭南师范学院(原湛江师范学院)校本部(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 2.岭南师范学院(原湛江师范学院)基础教育学院北校区(湛江市遂溪县遂海路182号); 3.岭南师范学院(原湛江师范学院)基础教育学院南校区(湛江市赤坎区寸金四横路8号)。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凡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岭南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处理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等事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学校在广东省本科招生批次:第二批本科A线;专科招生批次:第三批A线。广东以外省份招生批次详见各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05%。 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线上考生。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高考总分相同时,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 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非英语语种考生须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生录取原则: 1.学校单独考试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符合教育部及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艺术专业的投档规定,专业考试成绩取得我校合格证的,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30%+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70%〕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学校单独考试音乐(舞蹈)类专业录取原则:符合教育部及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艺术专业的投档规定,专业考试成绩取得本校合格证的,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20%+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80%〕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学校认可所在省统考成绩的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出档考生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30%+专业分×70%〕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出现同分时,优先录取专业术科分高分考生。 第二十四条在广东省,报考学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学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专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广东省,报考学校美术类、音乐(舞蹈)类、体育类各批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对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七条1.对体育类、音乐(舞蹈)类、工商管理(酒店管理)等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身高有要求,身高1.68米以下的男生、身高1.58米以下的女生须慎重报考;2.对体育类、烹饪与营养教育等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视力有要求,双眼视力低于4.3的考生须慎重报考;3.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因用人单位对传染病有要求,患有该类疾病的考生须慎重报考。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的学生,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学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本科学费标准:普通专业(含外语、体育)3800-4300元,艺术专业8000-9000元,住宿费每年900—1400元;专科学费标准:普通专业(含外语、体育)4500-5500元,艺术专业6000元,住宿费每年500—1200元。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各省的2014年招生专业目录注明。2014年广东省政府如有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批准的新标准执行。 第八章奖助学金 第三十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1.学校设立学生奖学金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生奖学金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两大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以及困难学生补助等依照国家、省相关政策评定发放。 2.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分三等:一等奖学金每生2000元,占学生人数的5%;二等奖学金每生1000元,占学生人数的10%;三等奖学金每生500元,占学生人数的15%。 3.学校单项奖学金包括:创新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体育奖学金、艺术奖学金、考研奖学金等。 4.学校制定多项政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包括:晨光工程免费早餐、学杂费减免、特困生补助以及组织勤工助学等项目。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委监察处 联系人:何等浩 监督电话:0759-3182831、3182069 传真:0759-3183831 电子邮箱:zsjw88@126.com 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9-3183211 传真:0759-3183189 电子邮箱:zszsb211@126.com 学校网址:http://www.zhjn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jy.zhjnc.edu.cn/zs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适用于岭南师范学院(原湛江师范学院)2014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岭南师范学院(原湛江师范学院)委托岭南师范学院(原湛江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学校简介:湛江师范学院是一所广东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中国大陆最南端的美丽港城湛江市。学校前身可追溯到创办于1636年的雷阳书院,1904年开始设立师范科教育,1978年更名为雷州师范专科学校,1991年升格更名为湛江师范学院,2000年成为全国第一所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师范院校,2007年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0年被列为广东省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活动时间:2012年4月15日活动地点:湛江师范学院图书馆、体育馆、篮球场、学生公寓、椰林、餐厅、雷阳区各主要校道等活动成员:5人(其中一人负责活动总方案的设计,一人负责摄影,另外三人主要负责活动的宣传以及考试日历的派发)事前准备:1、设计活动方案。2、在学校的主要宣传栏、各学院以及各个宿舍苑区的宣传栏粘贴考试日历,让学生在初步认知上了解派发2012考试日历的活动。3、利用新浪微博、腾讯QQ、学校BBS论坛等广受大学生青睐的网上交流工具进行宣传,各班长群转发派发考试日历活动的具体通知。4、在宿舍区进行目标性的宣传。因为本次考试日历的主要目标人群是金融系的学生,让大家更加了解各类证书的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我们选择了到商学院的女生宿舍进行宣传、并派发部分考试日历。5、设计调查问卷。【活动的重点】为了更好地了解大学生对考证和考试时间的把握情况,结合论坛免费派发2012考试日历的活动,特设计了《关于大学生考证与考证时间的调查问卷》http://www.sojump.com/jq/1428030.aspx。时下,大学校园里掀起考证热,英语四级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证书仅为最基础的,诸如注册会计师、律师资格证书、精算师、BEC商务英语等越来越受青睐。考证热的原因除就业压力增大外,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和需求也决定了证书的数量在不断增加。研究考证热的现状从而分析出其背后折射出的人力资源市场现状,对在校大学生在考证和就业方面如何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具有重要意义。因此,特设计了《关于大学生考证与考证时间的调查问卷》,主要被调查者是广东地区各大学的学生。本次调查活动采取网上调查的形式。其主要优点有:1、绿色环保。放弃了纸质调查问卷的形式,减少对纸张的使用,也是对今年以来湛江“创卫”大行动的行动上支持。2、节省了时间人力物力财力,调查人群也不局限于我们学校,而是广东地区的各大高校,使调查的数据更具有说服力。然而,也无可避免的存在一些局限性,由于时间有限(4月13日收到考试日历时才开始准备调查问卷),截止于4月16日,收到的调查问卷答案只有145份,并且大部分被调者为在校大三学生。据被调查者的反馈,设计的调查问卷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题目的选取和数量也受到了他们的肯定。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由于时间匆忙,一些题目的答案地覆盖面不足,有些找不到被调查者想要的答案。6、派发2012考试日历【主要活动】活动总结:本次的活动获得了圆满成功。湛江的四月是炎热的,火热的太阳并没有阻挡大家对考试日历的热情。正值各学院班级篮球赛之时,篮球场上的粉丝也成了我们本次日历派发活动的目标之一。另外,在派发日历的同时也正好赶上了毕业季,即将毕业的师兄师姐也对我们本次活动作了充分的肯定,并给我们在考证考试方面提出了一些宝贵的建议,还有一些表示之前错过了人大经济论坛,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一定会多多关注,珍惜这一宝贵的资源库。还记得我第一次知道人大经济论坛还是由老师介绍的。因此,在本次活动中,我们也荣幸邀请了老师为我们的考试日历派发活动作了大力宣传,主要是在学院以及他所教的班级内宣传,所以,在活动的过程中,有许多学生已经早早地等候我们的活动进行,并表示会对我们的后期宣传活动出一份力量。在执行阶段,整个活动按计划进行,各种宣传方式执行到位,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达成了预定目标。同学们的大力支持以及积极配合是我们本次活动能够顺利完成的巨大动力,另外,各位活动成员的辛勤努力,以及论坛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制作精美、有用的考试日历是我们的活动取得圆满成功的保证。后期宣传:发表新闻稿,各活动成员适时总结,撰写活动心得。在活动的顺利完成后,我们把派发考试日历的活动撰写成新闻稿,发到各大新闻网站,以达到最好的宣传效果。据不完全统计,我们的活动已经在湛江新闻网、湛师新闻中心、广东校园文学网、以及工大在线等网站报道出来,以下是各新闻网站报道本次活动的网址链接:湛江新闻网:《湛师学子校园派发2012考试日历大行动》http://www.gdzjdaily.com.cn/zjnews/zjculture/2012-04/15/content_1470389.htm湛师新闻中心:《数科院今日开展校园派发2012考试日历活动》http://ylly.zhjnc.edu.cn/news/News_read.asp?NewsID=22210广东校园文学网:《湛师学子校园派发2012考试日历大行动》http://www.gdwenxue.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45500工大在线《数科院今日开展校园派发2012考试日历活动》http://www.gdutol.com/news/edu/12582.html建议反馈:1、这次我们申请了500份考试日历,可以在进行活动的过程中,我们发现500份的考试日历还是远远少于学生的需求量,活动时间早于预期时间就已经全部派发完考试日历,还有许多学生只能空手而回。2、考试日历上面的考试类型不全面,虽然说贵论坛主要是介绍金融方面的知识,但是一个活动我们不能忽视其他非金融领域的学生。比如说四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等都是大部分学生都会关注的考试,如果有机会,也可以在这方面作考虑。3、考试日历的快递时间过长,我们是3月30日申请的考试日历,可是4月13日中午才收到快递。由于又离活动截止时间特别近,这给我们的活动进行造成了很大的困难,特别是在宣传方面以及调查方面。虽然这可能是个案,我申请得比较迟也可能是一方面原因,但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是我对论坛最大的期望。(这只是个人观点)4、建议论坛下次发起这类型活动的时候,可以顺便做一下调查,了解大学生人群需要什么,追求什么,并了解大家对该活动的看法。调查结果分析:由于篇幅关系,以及和本次活动的相关程度,这里,我只是选取三道题来做简要分析。(由于上传附件的时候有点乱,数据的统计分析在上方,希望大家多多包涵)在145份问卷答案中,只有4.8%的被调查者认为喜欢使用论坛的资料,很好很强大;而有42.1%的被调查者认为只是听说过人大经济论坛,并不了解;而剩下的53.1%的被调查者更是表示在做调查问卷之前并没有听说过人大经济论坛。调查结果显示,在广东地区,真正了解人大经济论坛,使用论坛资料的人并不多。其主要原因我认为是,人大经济论坛在北方的影响力远远要比在南方的大,另外就是论坛可以开展以南方学校为主要目标的宣传活动,扩大论坛的知名度。在对被调查者调查对各类证书的报名时间以及考试时间是否清楚中,26.2%表示对其很清楚,知道自己要考什么就特别关注这方面的信息;33.1%表示不清楚,往往是别人报名的时候自己也跟着报;另外的40.7%表示对自己感兴趣的科目很清楚,其他科目的并不关注。这些数据显示,大学生主要只是关注自己感兴趣的证书考试,对其他领域的各类考试并不关心和了解,对各类证书都特别关注的人只是占少数,这样就出现了很多人根本就不知道很多含金量很高的证书考试的现象,错过了一些考试的良机。这道题也是根据这次2012考试日历的派发活动特意设计的。在了解145名被调查者是否希望拥有一张关于考证报名时间以及考试时间、主办单位的日历时,69.7%的人表示希望拥有这样一张考试日历,这样就可以随时提醒自己要为考证努力了;20.7%的人表示有没有考试日历无所谓,自己对时间的观念很强,可以很好自我控制;只有9.7%的人表示没有必要,认为自己对那些考证并不感兴趣。调查数据显示:考试日历的需要人群还是特别庞大的,人大经济论坛这次免费派发考试日历具有重大意义。派发考试日历深受广大大学生的喜爱。总的来说,了解大学生的真正需求,适时为学生免费提供所需的产品,是大力宣传论坛的一个重要渠道。
本文讲述了2014年湛江师范学院排名情况,包含最新专业排名,在全国同类高校排名,在本省同类院校排名等。 湛江师范学院是一所广东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中国大陆最南端的美丽港城湛江市。学校前身可追溯到创办于1636年的雷阳书院,1904年开始设立师范科教育,1978年更名为雷州师范专科学校,1991年升格更名为湛江师范学院,2000年成为全国第一所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师范院校,2007年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0年被列为广东省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湛江师范学院优势专业排名 汉语言文学 化学 湛江师范学院全国排名 年份 全国排名 总分排名 科学研究 人才培养 声誉排名 2014 441 61.37 60.07 62.92 60 2013 482 60.04 0.07 0.1 0.08 2012 508 0.06 0.05 0.09 0 2011 456 0.06 0.03 0.09 0 2010 473 0.06 0.03 0.09 0 2009 572 0.02 0.03 0.01 0 湛江师范学院本省排名 湛江师范学院在广东省排名第几?人大经济论坛经管之家告诉您! 本省 排名 学校名称 全国 排名 总分 排名 科学 研究 人才 培养 声誉 排名 1 中山大学 10 75.33 77.28 73.87 73.72 2 华南理工大学 27 68.38 67.48 68.32 72.34 3 暨南大学 62 64.67 63.64 65.34 66.00 4 华南师范大学 70 64.09 62.42 65.40 65.21 5 华南农业大学 84 63.52 62.87 64.81 60.66 6 深圳大学 98 63.37 62.49 64.15 63.63 7 南方医科大学 104 63.23 62.70 64.36 60.49 8 广州中医药大学 136 62.59 61.09 63.55 64.55 9 广州大学 191 62.08 61.11 63.25 60.99 10 汕头大学 194 62.05 60.93 63.52 60.33 11 广东工业大学 202 61.98 60.76 63.52 60.33 12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206 61.97 60.72 63.49 60.49 13 广州医科大学 221 61.91 60.99 63.16 60.33 14 广东财经大学 323 61.57 60.27 63.09 60.33 15 广东医学院 345 61.51 60.31 63.00 60.00 16 广东药学院 370 61.46 60.19 62.97 60.16 17 广东海洋大学 384 61.44 60.17 62.98 60.00 18 五邑大学 414 61.40 60.02 63.00 60.16 19 湛江师范学院 441 61.37 60.07 62.92 60.00 20 东莞理工学院 456 61.36 60.04 62.89 60.16 21 韶关学院 495 61.33 60.01 62.89 60.00 22 惠州学院 522 61.20 60.06 62.50 60.23 23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524 61.19 60.11 62.49 60.00 23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524 61.19 60.13 62.48 60.00 25 广东金融学院 531 61.18 60.08 62.47 60.16 26 嘉应学院 547 61.16 60.03 62.46 60.11 26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547 61.16 60.08 62.46 60.00 28 肇庆学院 561 61.15 60.05 62.46 60.00 29 韩山师范学院 588 61.14 60.02 62.46 60.00 30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617 61.13 60.02 62.46 60.00 30 广州航海学院 617 61.13 60.00 62.45 60.00 30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617 61.13 60.01 62.45 60.00 说明:本文关于湛江师范学院排名的数据来源自中国校友会的《2014中国大学评价研究报告》,中国校友会连续12年发布中国大学排行榜,在本领域具有一定权威性。
管理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所 在 地:广东 学校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 咨询电话:86-759-3183075 学校网站:http://www.zhjnc.edu.cn/ 湛江师范学院是广东省省属本科师范院校,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其前身可追溯到创办于1636年的“雷阳书院”。1904年开始设立师范科教育,1978年更名为雷州师范专科学校,1991年升格为湛江师范学院,2000年成为全国第一所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师范院校,2007年以优秀的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在一百余年的师范教育历程中,学校凝练成“百年师范、人文昌明”、“书院精神、高山仰止”的大学风格,为粤西大地的高等教育创造了响亮的品牌。近年来,先后被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湛江师范学院优势有: 关于本校优势暂时没有整理,你可以去https://bbs.pinggu.org/jg/daxue.html(中国大学名单)里查找本大学的详细信息。 与湛江师范学院最好的专业相关的文章还有(来源网站https://bbs.pinggu.org/j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