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5年考研招生简章_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考研网 报考须知一、培养目标在复试时我校按照以上要求对考生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考生不予复试、录龋三、报名时间及方式事科学技术、警务信息技术方向须具备理学或工学专业背景。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6.电子邮箱:yzb_cppsu@sina.com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4年考研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发布,内容如下:一、培养目标符合"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要求,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公安高层次专门人才,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或公安实践工作的能力。二、报考条件(一)政治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与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党纪、政纪处分。3、无不宜从事公安工作的其他原因。(二)年龄条件录取后档案需要转入我校的考生(即原来的计划内非定向或计划外自筹经费考生)报考年龄不超过27周岁,即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录取后档案不调入我校的考生(即原来的计划内定向或计划外委托培养)报考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69年7月1日后出生。(三)学历条件1、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2、符合报考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3、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4、报考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且毕业满2年(计算时间截至2014年9月1日)。5.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四)身体条件考生既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细则的要求,还应达到以下标准:1、男生身高应不低于1.70米,体重不轻于50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25%;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轻于45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25%。左右眼裸视力不低于4.6(0.4)。无色盲、色弱。2、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驼背、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无各种残疾,两耳无重听,无口吃,本人和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慢性肾炎,无高血压。在复试时我校按照以上要求对考生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考生不予复试、录龋三、报名时间及方式(一)报名时间和地点2013年10月,报名地点详见教育部公告。(二)报名方式2014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1、网上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交纳报名费,网报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能再修改。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信息、照相。公共管理硕士仅限选择北京报考点。有关网上报名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港。四、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注意事项(一)报考条件1、获得教育部承认的大专学历满两年。2、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复试时审验四级证书或成绩单)。3、近5年在报刊上公开发表3篇以上相关专业学术论文,含一篇5000字以上的专业学术论文。4、提交补修所报考专业本科课程证明材料(由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二)同等学力考生在取得复试资格后,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专业必修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报考法律(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三)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按第(二)条要求执行,但无须符合(一)的报考条件。报名结束前已取得毕业证书的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以本科资格报考。五、考试(一)初试初试时间为2014年1月份(具体见教育部公告)。招生学科、方向、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附后招生目录。(二)资格审查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同等学力人员还需提供"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注意事项"中规定的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三)复试我校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储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复试包括专业笔试、专业面试、英语测试(含笔试、听力)和体检。复试时间和具体内容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港公布。参加复试考生须交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六、警务专业学位招生特别说明警务专业属于专业学位教育,专门针对公安系统在职人民警察招生。考生须经所在公安机关人事部门同意方可报考,学习形式为连续学习2个学期,集中实习1个学期,学习年限为2-4年。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由我校颁发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具体报名流程等信息考生可于每年报名前查阅全国警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公布的《警务专业学位招生研究生招生简章》。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文件精神要求,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特殊措施,2014年我校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其中汉族考生比例不超过本年度骨干计划录取总人数的10%。八、其他(一)招生规模我校2014年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为准,学术型招生计划数将在2013年规模上作适当缩减,减量统一增至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二)招生原则2014年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继续按照一级学科招生,考生在报名时仍须填报第一志愿研究方向,录取时按照考生在学科内的初试、复试总成绩排序。(三)女生录取比例基于公安业务特殊性,我校非定向(统招统分)女生录取人数实行总量控制,录取比例不高于25%。(四)学生管理学校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入学后统一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学生毕业主要面向公安政法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双向选择,择优录用。(五)推免生接收我校2013年招收推免生32人(供参考),2014年我校将继续招收一定名额的推免生,欢迎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积极报考。(六)有关费用1、按照国家文件要求,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都要交纳学费,各学校通过完善研究生奖助贷体系(我校奖助贷具体办法将另行具文发布),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进程。2、各专业类型具体收费标准法学、公安学、公安技术一级学科的新入学研究生须交纳学费8000元/学年;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新入学研究生须交纳学费10,000元/学年。警务、工程、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新入学研究生须交纳学费15,000元/学年。3、住宿费、生活用品费等按学校规定统一收龋以上收费事项如有变化,依据新规定执行。(七)考试资料我校不提供往年考题,不举办考研[微博]辅导班,初试复试均不再指定参考书目。初试自命题科目有考试大纲可供考生复习(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港查阅下载),复试考试科目暂无考试大纲。(八)联系方式1、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邮编:100038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3903086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查号台:010-839031145、网 址:http://yzb.cppsu.edu.cn欢迎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硕士研究生!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研究生院 一、培养目标 符合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要求,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公安高层次专门人才,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或公安实践工作的能力。 二、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与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党纪、政纪处分。 3.无不宜从事公安工作的其他原因。 (二)年龄条件 录取后档案需要转入我校的考生(即原来的计划内非定向或计划外自筹经费考生)报考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录取后档案不调入我校的考生(即原来的计划内定向或计划外委托培养)报考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9年7月1日后出生)。 (三)学历条件 1.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2.符合报考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 3.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4.报考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且毕业满2年(计算时间截至2013年7月31日)。 5.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身体条件 考生既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细则的要求,还应达到以下标准: 1.男生身高应不低于1.70米,体重不轻于50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25%;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轻于45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25%。左右眼裸视力不低于4.6(0.4)。无色盲、色弱。 2.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驼背、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无各种残疾,两耳无重听,无口吃,本人和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慢性肾炎,无高血压。 在复试时我校按照以上要求对考生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考生不予复试、录取。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3年10月,详见教育部公告或登录中国研招网查询。 (二)报名方式 2014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 1.网上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交纳报名费,网报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能再修改。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信息、照相。公共管理硕士仅限选择北京报考点。 有关网上报名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港。 四、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注意事项 (一)报考条件 1.获得教育部承认的大专学历满两年。 2.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复试时审验四级证书或成绩单)。 3.近5年在报刊上公开发表3篇以上相关专业学术论文,含一篇5000字以上的专业学术论文。 4.提交补修所报考专业本科课程证明材料(由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二)同等学力考生在取得复试资格后,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专业必修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报考法律(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 (三)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按第(二)条要求执行,但无须符合(一)的报考条件。2013年11月14日前已取得毕业证书的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以本科资格报考。 五、考试 (一)初试 初试时间为2014年1月份(具体见教育部公告)。招生学科、方向、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附后招生目录。 (二)资格审查 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同等学力人员还需提供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注意事项中规定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三)复试 我校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复试包括专业笔试、专业面试、英语测试(含笔试、听力)和体检。复试时间和具体内容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港公布。 参加复试考生须交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六、警务专业学位招生特别说明 警务专业学制为2年,属于专业学位教育,专门针对公安系统在职人民警察招生。考生须经所在公安机关人事部门同意方可报考,学习形式为在校课程学习、警务训练时间1学年,集中警务实践半年,撰写学位论文时间半年。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颁发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我校2014年警务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按照公安学、公安技术两大类进行,即初试和复试均不再区分具体研究方向,新生入学后,再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具体研究方向和导师。 公安学包括9个具体研究方向:治安管理、刑事侦查、监所管理、警务实战训练、出入境管理、国际警务执法合作、公安政治工作、公安情报、公安思政与文化等。 公安技术包括4个具体研究方向:网络安全执法技术、交通管理、刑事科学技术、警务信息技术。 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文件精神要求,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特殊措施,2014年我校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其中汉族考生比例不超过本年度骨干计划录取总人数的10%。 八、其他 (一)招生规模 我校2014年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为准,学术型招生计划数将在2013年规模上作适当缩减,减量统一增至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 (二)招生原则 2014年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继续按照一级学科招生,考生在报名时仍须填报第一志愿研究方向,录取时按照考生在学科内的初试、复试总成绩排序。 (三)女生录取比例 基于公安业务特殊性,我校非定向(统招统分)女生录取人数实行总量控制,录取比例不高于25%。 (四)学生管理 学校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入学后统一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学生毕业主要面向公安政法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双向选择,择优录用。 (五)推免生接收 我校2013年招收推免生32人(供参考),2014年我校将继续招收一定名额的推免生,欢迎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积极报考。 (六)2014年研究生收费制度全面改革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等文件精神,我校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新生收取学费,执行新的学费、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规定。 1.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学费标准 法学、公安学、公安技术一级学科(专业):学费8000元/学年; 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学费10,000元/学年。 警务、工程、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学费15,000元/学年。 2.关于国家奖学金 我校在校学习的二、三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具体办法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3.关于国家助学金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结合我校实际,硕士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年6000元。 4.关于学业奖学金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学校对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学业奖学金制度。 一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区队人数的8%,每人每学期7500元;二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18%,每人每学期4500元;三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35%,每人每学期2500元。 5.以上奖助学金评定范围,均不包含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 6.住宿费、警用生活用品费等按学校规定统一收取。 (七)考试资料 我校不提供往年考题,不举办考研辅导班,初试复试均不再指定参考书目。初试自命题科目有考试大纲可供考生复习(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港查阅下载),复试考试科目暂无考试大纲。 与警务硕士招生考试相关的资料或信息,均由警务硕士专业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报主管部门后在公安内网发布,请考生关注。如相关信息(包括考试大纲)尚未更新或公布,请考生参阅该委员会办公室上一年度发布的有关资料。 (八)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邮编:100038 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3903086 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查号台:010-83903114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4年考研现场确认须知_考研须知 各位考生: 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已于10月31日正式结束。请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3年11月10日至14日期间,到网报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照片采集,并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否则报名无效,特此提醒广大考生注意。 公安大学考点(报考点代码为1141)现场确认地点在我校木樨地校区,现将现场确认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时间 11月10月-14日每天8:30-11:00;14:30-16:30 二、现场确认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教育楼一楼。 三、现场确认办理步骤 所有考生(含推荐免试生)务必亲自到现场资格审查、采集照片、签字确认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一)资格审查 在资格审查处,考生需要做以下准备: 1、牢记报名号后5位(报名号共9位数字,公安大学报考点的报名号前4位为1141);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 3、往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要求每学期均注册);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报考警务硕士的考生另须携带学位证书原件、警官证(或工作证)原件。暂无警官证的考生须出示单位开具的工作年限证明。 (二)采集照片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进行照片采集 (三)签字确认信息 考生采集完照片后,领取《报名信息表》,认真核对《报名信息表》上的报名信息无误后,签字交回工作人员。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3年12月25日至2013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招网(http://yz.chsi.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重要事项提示 1、考生在确认之前务必认真核对《报名信息表》上的报名信息,以免对影响参加考试、复试或录取。尤其是考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等基本信息务必与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件内的信息保持一致。如个人基本信息确系考生本人疏忽大意填写错误,可在现场确认时申请更改(考试方式、报考专业、研究方向以及考试科目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 提示:北京考点往届毕业生除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需出具在京工作或户籍证明。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学生2013年11月14日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以高职高专学历报考的考生,须携带专科毕业证书。 4、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报名无效,报考费不退。 5、我校发布各类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关通知的官方网站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特此通知。
摘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是公安部直属的普通高等院校暨公安部高级警官学院,创办于1948年7月,历经华北公安干部学校、中央公安干部学校、中央人民公安学院、中央政法干部学校等时期。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始终坚持为公安工作服务、为公安队伍建设服务的宗旨和“政治建校、从严治校”的方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 办学类型:普通本科 所在地 :北京 性质类别:政法类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 邮政编码:100091 联系电话:010-83906112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是公安部直属的普通高等院校暨公安部高级警官学院,创办于1948年7月,历经华北公安干部学校、中央公安干部学校、中央人民公安学院、中央政法干部学校等时期。1984年1月,改建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1998年2月,与原中国人民警官大学合并,组成新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半个多世纪以来,先后为全国公安政法机关培养、输送了17万余名各级领导、业务骨干和专门人才,被誉为“共和国警官的摇篮”。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建设与发展始终得到党和国家历代领导人的高度重视。毛泽东主席曾多次接见学校学员,邓小平同志亲笔为学校题写校名,江泽民同志为学校题词。2004年10月15日,胡锦涛、温家宝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临公安大学观摩全国公安民警大练兵汇报演练,胡锦涛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彭真、罗瑞卿同志曾兼任学校校长。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始终坚持为公安工作服务、为公安队伍建设服务的宗旨和“政治建校、从严治校”的方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突出公安教育特色,发挥公安大学优势,形成了“忠诚、求实、勤奋、创新”的校风,在教育体系、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内部管理等方面形成了比较鲜明的特色,成为公安系统建校时间最长、学科专业最为齐全、办学规模最大、教育层次最为完备的高等学府。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坚持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相结合,建立并形成了包括博士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二学位生、本科生、留学生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高级警官培训、公安业务培训、港澳警官培训、外警培训等多类型、多层次的公安教育培训体系。目前,全日制在校生总数12000多人。现有法律系、治安系、侦查系、公安情报学系、犯罪学系、公安管理系、涉外警务系、刑事科学技术系、安全防范系、交通管理工程系、信息安全工程系、军队保卫系等12个系和理科基础课教研部、马列理论课教研部、警体战训教研部等3个教学部。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本着“学科立校”原则,紧贴公安实践,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初步形成了公安学科专业齐全、主干学科特色鲜明、多种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设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诉讼法学博士学位授权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刑法学、行政管理等1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1个研究方向),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研究生教育涉及法学、教育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军事学等6个门类,诉讼法学是北京市重点学科。本科设有9个专业,16个专业方向,专业和专业方向覆盖了治安、侦查、国内安全保卫、经济犯罪侦查、禁毒、技术侦察、公安情报、公安管理、涉外警务、刑事科学技术、安全防范、交通管理、网络信息安全、公安法制等公安主要业务工作。在人才培养方面,公安大学的本科教育着力培养“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应用型公安高级专门人才;强化实践教学,逐步探索和建立了以“三学期制”为制度保障、课堂教学与警务实践有机结合、突出实践能力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在校期间,除了学习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外,还要掌握擒拿格斗、射击、驾驶等警体实战技能,接受严格的警务化训练,深入实战部门进行警务实践。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坚持走“人才强校”之路,按照“培养、引进、外聘”的工作思路,实施“名师工程”,培养和造就了一支“教员与教官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在教师培养上实行两个“五分之一”制度,即每年有五分之一的教师力量从事科学研究,有五分之一的教师参加公安业务实践锻炼。积极从公安部业务局、科研院所、北京地区高校及公安实战部门聘请兼职教授和教官。现有专任教师近60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340余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8人,享受公安部津贴专家23人。兼职教授、副教授和教官200余人。2007年,刑事侦查与刑事技术教学团队被评为首批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坚持“科研兴校”的战略,本着科研为教学服务、为学科专业建设服务、为公安工作服务的原则,突出科研特色,提升科研水平,全面推动教学、科研、警务实践的紧密结合和良性互动。近三年来,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48项,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10项。在“质量工程”建设中,学校重点建设的精品课程、优秀教材、特色专业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等项目均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多个项目被评为国家级和省部级建设项目。学校主办的刊物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公安教育》、《警察文摘》、《现代世界警察》等。其中《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是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全国百强社科学报、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首都社会安全研究基地设在我校。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本着“管理治校”的理念,积极推进科学治校、民主治校、依法治校进程,建立了较为完备的体现公安院校管理特色的规章制度,不断提升教学、科研、学生、党务、行政和后勤等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目前,木樨地、团河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200余亩,教学行政用房和学生(学员)宿舍面积37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000多万元,馆藏图书116万册。学校拥有先进和完备的教学科研基础设施。设有DNA鉴定、指纹鉴定、微量物证分析、毒物毒品分析、文件鉴定、枪弹痕迹检验、模拟现场勘查、安全防范技术、交通管理与控制等实验室,其中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校园教学科研计算机网、警体综合训练馆、警务战术训练街区、警务战术训练馆、多功能靶场、多媒体教室、语音室等设施完备。图书馆是国内公安类藏书最齐全的图书馆。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积极开展国际交往和学术交流。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韩国等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警察机构进行了互访和学术、业务交流,为法国、东盟、亚非发展中国家先后举办了多期研修班。目前,与英国莱斯特大学治安研究中心、英国苏格兰警察学院、韩国警察大学、俄罗斯联邦内政部莫斯科大学、埃及警察学院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校际合作关系,在世界警察院校中具有广泛的影响。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建设与发展走过了60多年不平凡的历程,谱写了共和国公安高等教育华美的篇章。在新的历史时期,全体师生员工在公安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校党委的直接带领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加强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工作,努力朝着“党和人民忠诚卫士的摇篮、推动公安事业发展进步的教学科研基地和公安理论与实践创新的前沿”的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