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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医科大学特色专业介绍_临床医学专业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中国医科大学特色专业介绍_临床医学专业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本专业于2007年被教育部评为首批国家级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  临床医学专业是培养基础扎实、技术全面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临床医学人才。本专业师资力量雄厚,教学水平先进,医疗技术精湛,科研成果优异,学术交流广泛,培养出的人才在国内享有盛誉。在专业上要求学生掌握现代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并能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防治多发病、常见病、掌握疑难重症的诊断治疗原则。可熟练运用一门外语阅读专业书刊,并具有一定的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的科研能力。本专业学制五年,有公共基础课,医学基础课,临床理论课,毕业实习四个阶段的学习。开设外语、高等数学、哲学、电子计算机、物理、化学、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临床医学导论、细胞生物学、医学遗传学、生理学、药理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病理解剖学、病理生理学、中医学、诊断学、局部解剖学与手术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五官科学、传染病学、卫生学、临床流行病学、医学伦理学等30余门课程。为扩大学生知识面,还开设了医学心理学、康复医学、临床药理学、社会医学等几十门选修课。最后一年内完成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学科的实习及高级选修实习。学习期满,经考试成绩合格者,毕业时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学生通过学习能较全面的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的理论与技术,具有从事临床医学工作的能力,并具有从事临床医学科研的初步能力。毕业后可到各级医院、高等医学院校以及科研机构工作。

  • 中国医科大学2006年本专科生招生章程

    中国医科大学2006年本专科生招生章程中国医科大学2006年本专科生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的要求,保证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中国医科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创建的第一所医科院校,也是我党我军创办最早的院校之一,1931年创建于江西瑞金。中国医科大学为卫生部原直属院校,2000年高校体制改革后,现为部、省共建,以辽宁省管理为主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三条学校国标代码为10159,校本部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二马路92号。学校在北京市设有“中国医科大学北京分校”。第四条普通本科及大部分高职专科专业均在沈阳校区学习。高职专科部分考生在北京分校学习。第二章招生机构第五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长牵头,相关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拟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六条本专科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具体负责本专科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负责招生工作中的日常事务。第三章录取规则和专业要求第七条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各省(区、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第八条学校只录取理工类英语语种考生。第九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考生。当第一学校志愿考生档案不足或招生计划尚未完成时,按志愿顺序依次调取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档案,根据考生成绩安排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成绩至少减20分比照第一学校志愿考生分配专业。第十条学校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参考考生所报专业志愿进行分配。在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有国家规定的政策加分的考生。第十一条校内分配专业志愿时无分数级差。第十二条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十三条专业要求1、七年制临床医学(含日语班、儿科班)专业只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2、为今后就业考虑,有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建议报考非临床医学相关专业学习。3、法医学专业招男生为主,女生只招填报此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服从志愿考生。根据用人单位普遍要求,建议报考法医学专业的学生双眼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在1.0以上,男生身高在1.7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5米以上。4、护理学专业招女生为主,男生只招填报此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服从志愿考生。5、高职护理专业招女生为主,男生只招填报此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服从志愿考生。高职护理(北京分校)专业只招女生。第四章学费标准第十四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相关费用。我校按辽宁省物价局和辽宁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及其它相关费用。收费标准详见我校在各省(区、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说明。第十五条七年制各专业学费为每年5500元。五年制专业学费为每年5200元(其中护理学专业学费每年5000元,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每年4800元)。第十六条高职专科学费每年5000元。护理(北京分校)、医学影像技术(北京分校)学费每年6500元。第五章新生入学及毕业第十七条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三天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第十八条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一律予以退回第十九条学生入学后的第二学期设立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具体比例、标准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第二十条学生毕业时达到中国医科大学相关文件要求,七年制学生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本科生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高职学生颁发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第二十一条学生在学期间有国家助学贷款,相关事宜按国家和学校的有关政策办理。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被录取的考生由我校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渠道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登录中国医科大学校园网查询。第二十三条中国医科大学招生咨询联系方式为:咨询电话:024-23263798,23254472,23256666-5070学校网址:www.cmu.edu.cn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二马路92号邮政编码:110001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中国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中国医科大学2007年本专科生招生章程

    中国医科大学2007年本专科生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的要求,保证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医科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创建的第一所医科院校,也是我党我军创办最早的院校之一,1931年创建于江西瑞金。中国医科大学为卫生部原直属院校,2000年高校体制改革后,现为部、省共建,以辽宁省管理为主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学校国标代码为10159,校本部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二马路92号。学校在北京市设有“中国医科大学北京分校”。  第四条普通本科及大部分高职专科专业均在沈阳校区学习。高职专科部分考生在北京分校学习。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五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长牵头,相关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拟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本专科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具体负责本专科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负责招生工作中的日常事务。第三章录取规则和专业要求  第七条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各省(区、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八条学校只录取理工类英语语种考生。  第九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考生。当第一学校志愿考生档案不足或招生计划尚未完成时,按志愿顺序依次调取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档案,根据考生成绩安排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成绩至少减20分比照第一学校志愿考生分配专业。  第十条学校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参考考生所报专业志愿进行分配。在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有国家规定的政策加分的考生。  第十一条校内分配专业志愿时无分数级差。  第十二条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专业要求  1、七年制临床医学(含日语班、儿科班)专业只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  2、为今后就业考虑,有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建议报考非临床医学相关专业学习。  3、法医学专业招男生为主,女生只招填报此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服从志愿考生。根据用人单位普遍要求,建议报考法医学专业的学生双眼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在1.0以上,男生身高在1.7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5米以上。  4、护理学专业招女生为主,男生只招填报此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服从志愿考生。  5、高职护理专业招女生为主,男生只招填报此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服从志愿考生。高职护理(北京分校)专业只招女生。第四章学费标准  第十四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相关费用。我校按辽宁省物价局和辽宁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及其它相关费用。收费标准详见我校在各省(区、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说明。  第十五条七年制各专业学费为每年5500元。五年制专业学费为每年5200元(其中护理学专业学费每年5000元,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每年4800元)。  第十六条高职专科学费每年5000元。护理(北京分校)、医学影像技术(北京分校)学费每年6500元。第五章新生入学及毕业  第十七条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三天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一律予以退回  第十九条学生入学后的第二学期设立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具体比例、标准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条学生毕业时达到中国医科大学相关文件要求,七年制学生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本科生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高职学生颁发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学生在学期间有国家助学贷款,相关事宜按国家和学校的有关政策办理。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被录取的考生由我校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渠道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登录中国医科大学校园网查询。  第二十三条中国医科大学招生咨询联系方式为:        咨询电话:024-23263798,23254472,23256666-5070        学校网址:www.cmu.edu.cn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二马路92号        邮政编码:110001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中国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中国医科大学2008年本专科生招生章程

    中国医科大学2008年本专科生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中国医科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二马路92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本硕连读专业为七年,本科专业为五年、四年,高职专科专业为三年。学习年限为不超过学制规定的两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87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2.4万平方米,专任教师887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482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4003万元,图书88万册。  二、计划特殊说明  外语语种限制:所有招生专业均招收英语考生。  男女生比例:不限。  三、专业设置说明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100301临床医学(七年制)7医学医学100301临床医学(七年制日语班)7医学医学100301临床医学(七年制儿科班)7医学医学100301临床医学5医学医学100201预防医学5医学医学100401口腔医学5医学医学100601法医学5医学医学100303医学影像学5医学医学100304医学检验5医学医学100801药学5医学医学100701护理学5医学医学080607生物医学工程4工学工学070405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4理学理学11010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4管理学管理学630201护理3630405康复治疗技术3630403医学影像技术3630402医学生物技术3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七年制学生学习期满,达到中国医科大学相关文件要求,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国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中国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中国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本科生学习期满,达到中国医科大学相关文件要求,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国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学习期满,达到中国医科大学相关文件要求,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国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加注“专升本”字样。达到中国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中国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国医科大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标准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上的收费标准,七年制各专业学费为每年5500元,五年制护理学专业学费每年5000元,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每年4800元,其他各专业学费均为每年5200元。高职专科学费每年5000元,护理(北京分校)、医学影像技术(北京分校)学费每年6500元。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学校设有面向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和政府奖学金、助学金。学校与经办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协议,新生入学后学校帮助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校实行“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入学手续,经核实情况后适当减免学费。在校期间,特困生享受一定的经济资助或补助。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  辽宁省按照105%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其他省份按不超过120%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为学生今后就业考虑,有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建议报考非临床医学(含护理学)相关专业学习。根据用人单位普遍要求,建议报考法医学专业的学生双眼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在1.0以上,男生身高在1.7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5米以上。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辽宁省2008年我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投档的规定。分配专业时先按高考成绩,然后考虑加降分考生。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分配专业志愿时无分数级差。采用分数优先的方式,按高考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相同分数考生按英语、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各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6、特殊专业要求  学校只录取理工类英语语种考生。  法医学专业招男生为主,女生只招填报此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服从志愿考生。  护理学专业招女生为主,男生只招填报此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服从志愿考生。  高职护理专业招女生为主,男生只招填报此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服从志愿考生。  高职护理(北京分校)专业只招女生。  七、其他说明问题  1、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一律予以退回。  八、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4-23263798,23254472,23256666-5070  学校网址:www.cmu.edu.cn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二马路92号  邮政编码:110001

  • 中国医科大学2009年本专科生招生章程

    中国医科大学2009年本专科生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中国医科大学  办学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二马路92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学习年限:本硕连读专业学制为7年,本科专业学制分为5年或4年,高职专科专业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不超过学制规定的2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1.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3.8万平方米,专任教师891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558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5225万元,图书98万册。  二、计划特殊说明  外语语种限制:所有专业均招收英语考生。  男女生比例:不限。  三、专业设置说明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100301临床医学(七年制)7医学医学100301临床医学(七年制日语班)7医学医学100301临床医学(七年制儿科班)7医学医学100301临床医学5医学医学100201预防医学5医学医学100401口腔医学5医学医学100601法医学5医学医学100303医学影像学5医学医学100304医学检验5医学医学100801药学5医学医学100701护理学5医学医学080607生物医学工程4工学工学070405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4理学理学11010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4管理学管理学630201护理3630405康复治疗技术3630401医学检验技术3630201护理(北京分校)3630403医学影像技术(北京分校)3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七年制学生学习期满,达到中国医科大学相关文件要求,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国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中国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中国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本科生学习期满,达到中国医科大学相关文件要求,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国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学习期满,达到中国医科大学相关文件要求,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国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加注“专升本”字样。达到中国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中国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国医科大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标准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上的收费标准。七年制各专业学费为每年5500元,护理学专业学费每年5000元,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每年4800元,其他各专业学费均为每年5200元。高职专科学费每年5000元,护理(北京分校)、医学影像技术(北京分校)学费每年6500元。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学校设有面向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和政府奖学金、助学金。学校与经办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协议,新生入学后学校帮助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校实行“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入学手续,经核实情况后适当减免学费。在校期间,特困生享受一定的经济资助或补助。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  辽宁省按照105%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其他省份按不超过120%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为学生今后就业考虑,有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建议报考非临床医学(含护理学)相关专业学习。根据用人单位普遍要求,建议报考法医学专业的学生双眼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在1.0以上,男生身高在1.7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5米以上。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辽宁省2009年我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其他省份按当地志愿投档办法处理。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分配专业志愿时无分数级差。采用分数优先的方式,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相同投档成绩的考生按英语、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各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6、特殊专业要求  学校只录取理工类英语语种考生。  法医学专业招男生为主,女生只招填报此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服从志愿考生。  护理学专业招女生为主,男生只招填报此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服从志愿考生。  高职护理专业招女生为主,男生只招填报此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服从志愿考生。  高职护理(北京分校)专业只招女生。  七、其他说明问题  1、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一律予以退回。  八、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4-23263798,23254472  学校网址:http://www.cmu.edu.cn/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二马路92号  邮政编码:1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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