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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春大学招生简章

        长春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大学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6543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    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长春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七条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本科生达到学校规定标准的,由我校授予相应的学位。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工业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汉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机械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绘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针灸推拿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特殊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应用物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经济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音乐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升本)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金融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应用统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俄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0元;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康复治疗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车辆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物流管理(专升本)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专科专业: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工商企业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多媒体设计与制作(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第六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1.本科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商务经济)、英语、俄语(俄英双语)、电气信息类(中外合作办学)(自动化)、外国语言文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俄语)、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机械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只招英语考生。 2.专科(高职)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只招英语考生。 3.外语类专业口语加试要求:英语、日语(旅游)、俄语(俄英双语)、外国语言文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俄语)专业需参加高考外语口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学校严格执行各省(市、区)确定的分数线,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录取时,原则上按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05%调阅考生档案。 2.录取专业安排办法:根据进档考生所报院校志愿及专业志愿顺序、相关专业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我校承认省级招生办关于对考生加分或降分的投档成绩,录取时不设专业分数级差。 3.相关专业单科录取成绩要求:英语、日语(旅游)、俄语(俄英双语)专业,要求外语单科分数不低于100分。 4.视觉传达设计、动画、环境设计、绘画专业录取原则: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考生省统考成绩必须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吉林省: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其他省份: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3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 5.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特殊教育学院招生录取原则:经教育部批准,我校特殊教育学院招生实行学校单独命题、单独录取,详见《2014年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招生简章》。 8.多媒体设计与制作专业录取原则:考生专业成绩省统考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课+文化课。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zsb.ccu.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     联系电话:0431-85250087     联系人:丁锐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 长春大学重点实验室

        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农产品深加工吉林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

  • 长春大学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 长春大学就业状况

        近五年本科毕业生一次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居吉林省高校前列,学校被评为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 长春大学光华学院

       长春大学光华学院      长春大学光华学院成立于2000年,是经吉林省教育厅批准、国家教育部2004年首批确认,由长春大学和长春康中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新的机制和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国家计划内招生,全国统一录取。长春大学光华学院坐落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有A、B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75.9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现有经、管、文、工、理五大学科门类,设有金融学院、商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传播学院、电影学院、影视艺术学院、电气信息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等11个教学院部,共31个本科专业。学院现有教师56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占35%,博士、硕士占65%,全日制在校学生近万人。     近年来,长春大学光华学院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和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省内外著名高校,如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院校的高端人才纷纷加盟我院。仅2010年下半年学院就引进了10余位拥有博士学位,且具有丰富教学科研和管理经验的学科、学术带头人,为学院发展进一步注入了新鲜活力。学院还聘请15名来自美、日、韩、俄的外籍教师常年在校授课。同时,吉林省文化创意产业研究院、吉林省教育科学院民办高等教育研究所、吉林省高教学会民办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吉林省管理学学会、吉林省高校管理专业委员会、吉林省投资学会、长春市证券理论研究会等省市研究机构、学会均设在我院。 长春大学光华学院现有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省级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省级实验教学示范建设点各1个,省级精品课、省级优秀课程共22门。我院教师先后获得吉林省教学成果奖5项、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4项、吉林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23项,出版教材30余部。在国家、省级各类学科竞赛中,我院学生屡获佳绩,在 “CCTV杯”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中获吉林省第一名;2009年,在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我院荣获全国季军;在全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中获三等奖,位列全国第十五名;在2012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获吉林省赛区特等奖。至2011年,学院七届本科毕业生中,有390名考取了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英国爱丁堡大学、法国SKEMA商业学院等院校的硕士研究生,百余人出国深造。历届毕业生就业率均达90%以上。近年来学院还与韩国、日本、俄罗斯、新西兰等国家共10所大学建立了友好校际关系,派出、交换留学生共60余名,大大拓宽了学生的就业渠道和发展空间。 长春大学光华学院就业很好,2003—2009年,在全国大学生就业十分严峻的形势下,学院七届毕业生共5733人,始终保持一个良好的就业态势,就业率均达到90%以上,且我院学生越来越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我院的就业工作多次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一致好评。截止2010年4月,我院已有270余名毕业生考取了硕士研究生,其他毕业生走上了党政机关、企事业等单位的工作岗位,还有部分毕业生走上了参军、“三支一扶”、出国深造和“自主创业”之路。学院全员总动员,广泛联系用人单位,多次举办校内大、中、小型招聘会,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就业平台。我院现有职业资格认定的职业指导师35名(含高级职业指导师5名),被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批准建立了“吉林省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师资培训基地”,形成了逐步配套的就业基地,建立了比较稳定的就业联系点。我院在杭州、大连、东莞、广州、长春等地建立了实习就业基地,并建立了80多个就业联系点,为我院毕业生就业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机遇。 总体来说,长春大学是一所不错的大小,环境优美,交通方面,师资优良,硬件完备,学风很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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