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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财经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浙江财经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浙江财经大学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16年浙江财经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浙江财经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经、管、文、法、理、工、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本科院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围绕“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型财经大学”目标,始终坚持把人才培养作为核心任务,已成为浙江省财经类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被誉为浙江财税系统的“黄埔军校”、会计师的摇篮、金融人才的沃土。  办学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学校的国家代码为11482,浙江省代码为0016。会计学(中外合作项目)、市场营销(中外合作项目)、金融学(中外合作项目)在浙江省单列招生,代码为0166。  第四条学校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学历教育招生资格,下设16个学院,45个本科专业及20余个专业方向。本科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由浙江财经大学颁发全国统一的本科毕业文凭,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浙江财经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2016年学校面向全国2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人数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六条学校选拔新生实行“学校负责、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按照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七条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英语、商务英语、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国际教育、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摄影、美术学、会计学(中外合作项目)、市场营销(中外合作项目)、金融学(中外合作项目)等12个专业及项目在录取时对英语单科成绩有要求: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要求110分(含)以上,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100分(含)以上,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摄影、美术学专业要求60分(含)以上,会计学(中外合作项目)、市场营销(中外合作项目)、金融学(中外合作项目)要求105分(含)以上,以上英语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英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在英语高考成绩达到单科录取线时,按高考总分排序,如遇英语成绩合格生源不足时,则适当降低英语单科录取线(按5分一档降分)至额满为止。  第八条所有专业及项目对学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指导意见》中规定“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专业”,请考生不要填报。  第九条招生录取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要求,采用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的办法,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条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一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按不超过计划录取人数的105%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调取考生档案。  第十二条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学校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则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第十三条为鼓励和吸引优秀学生,学校面向录取的2016级第一批以第一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的新生设立“双财”奖学金:高考成绩位居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重点批理科前500名,文科前200名的新生,可获奖学金人民币100000元;位居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重点批理科前800名,文科前500名的新生,可获奖学金人民币60000元;位居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重点批理科前1000名,文科前800名的新生,可获奖学金人民币30000元。  浙江省第一批平行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位居我校当年录取的文、理科各前10名的新生,可获奖学金人民币8000元。其他省份第一批以第一志愿(平行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位居我校当年录取的文、理科第1名的新生,可免除大学第一年学费。  以上奖项均不累计,奖金以最高等额为准。  第十四条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中教育阶段已在下列项目获得奖项或称号,且符合省招委等六厅局关于调整高考加分政策文件(浙高招委〔2010〕5号)规定资格的浙江省高中应届毕业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平行志愿报考我校者,录取且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1)见义勇为和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  (2)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3)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集体项目获奖者须是第一作者。  (4)除“三模三电”和定向比赛外,参加重大国际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和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  第十五条第一批以平行志愿(不含征求志愿)报考的浙江省进档考生,高考总分文科排名列全省前1500名、理科排名列全省前6000名者,学校确保其在所填的第一专业志愿就读;高考总分文科排名列全省前1900名、理科排名列全省前8000名者,学校确保其在所填的前三个不同的专业志愿之一就读。  第十六条参加新课改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应达到合格以上成绩。未参加新课改的考生和往届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为合格以上。  第十七条学校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浙江财经大学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对高水平运动员、民族班、预科班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按照《浙江省2016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执行。  第二十条学校对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的录取工作按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第五章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一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高考录取的新生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90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软件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财政学、税收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金融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法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52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学年末按实际修读学分进行结算。会计学(中外合作项目)、市场营销(中外合作项目)、金融学(中外合作项目)在校学费每生每学年28800元。  第二十三条学校设有“新生双财奖学金”、“才苑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近10项各类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面40%以上。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校积极拓展学生勤工助学渠道,对家庭困难学生优先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同时,学校还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部分学生给予国家免息贷款,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录取结果在浙江财经大学校园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zufe.edu.cn,或招生主页http://zs.zufe.edu.cn,或微信公众号“浙财大微学工”。  第二十五条招生咨询电话:0571—87557465、87557460。  招生联系地址:浙江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邮编:310018。招生信箱:cyzsb@zufe.edu.cn。  第二十六条学校监察处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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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财经大学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浙江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法、理、工、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高校。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浙江省会城市杭州,前身是创建于1974年的浙江财政银行学校,1987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浙江财经学院,1991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2012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浙江财经大学。浙江财经大学设下沙、文华和长安3个校区,占地2300亩,总建筑面积97万平方米。现有15个学院,2个教学部,1个独立学院,51个研究机构,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学校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24000余人(其中独立学院学生9651人)。学校固定资产总值16.47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6亿元,建有专业实验室71个。图书馆建有诺贝尔经济学奖文库、财苑文库、浙商文库等自建特色库,纸质藏书233万余册,中外文现刊2035种,电子图书467万余册,电子期刊近3万种。浙江财经大学拥有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法学和统计学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工商管理(MBA)、会计、金融、保险、税务和资产评估6个专业硕士学位点。拥有1个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8个浙江省重点学科,2个浙江省重点实验室,1个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1个浙江省高校创新团队。设有45个本科专业,其中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1个省重点专业、6个省优势专业。拥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教学团队,4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4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9门省级精品课程,10部国家级教材、44部省级重点教材,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示范基地,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近年来,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3项,是全国首批31所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示范点项目学校之一。浙江财经大学现有教职工1326人,其中专任教师910人,正高职称155人、副高职称324人,高级职称教师占师资总量的53%;具有博士、硕士学位占师资总量的85%。拥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10余人,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人选91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30人、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2人。有全国模范教师1人,浙江省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省优秀教师和师德先进个人等22人。浙江财经大学近年来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6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24项;承担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招标课题1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子课题2项、国家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03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项、教育部和其它省部级项目378项,哲学社会科学类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数位居浙江省属高校前列。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管理世界》、《哲学研究》等CSSCI期刊上发表论文2769篇,出版学术著作218部。学校出版的《财经论丛》和《浙江非国有经济年鉴》在国内外公开发行,《财经论丛》杂志是全国百强社科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和CSSCI来源期刊。浙江财经大学坚持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放在首位,积极推进教学改革,不断扩大学生修读双专业双学位和优秀学生、特长学生转专业的比例。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现与美国、英国和日本等21个国家和地区的73所高校建立了良好的校际关系,开展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等国际交流,举办ACCA、CGA、中美合作班、中加合作班等合作办学项目。学校全面实施本科生综合导师制,努力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良好的环境和制度保障。近5年,学生在各类学科、科技竞赛中共获国际奖11项,国家级奖41项,省级奖984项。学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初次就业率均保持在95%以上,毕业生深受社会欢迎。浙江财经大学秉承“进德修业,与时偕行”之校训,坚持“依法治校、民主决策、尊重人才、教授治学”,正在大力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兴校,科研强校”发展战略,为把学校建设成为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高水平财经大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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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财经大学_本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浙江财经大学院校类型:财经类浙江财经大学所在地:浙江浙江财经大学学历层次:本科浙江财经大学招办电话:0571-87557460875574618755746687557480(F)浙江财经大学通讯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电子邮箱:cyzsb@zufe.edu.cn浙江财经大学招生网址:http://www.zufe.edu.cn

  • 浙江财经大学招聘公告

    一、单位简介浙江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法、理、工、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高校,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浙江省会城市杭州。学校现有15个学院,2个教学部,1个独立学院,3个研究院,51个研究机构,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25000余人;教职工14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95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师资总量的85%。学校拥有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以及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法学和统计学等6个一级学科的硕士点和4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8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学校先后有4位教师的独著或合著成果获得中国经济学界最高奖——孙冶方经济科学奖。图书馆建有诺贝尔经济学奖文库和财苑文库,纸质藏书245万余册,中外文现刊2112种,电子图书200万余册,电子期刊近3万种。学校目前已与国外85所高校建立了国际学术交流和校际协作关系。学校秉持“进德修业、与时偕行”的校训,力争建成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型财经大学。学校坚持把人才作为兴校之源,努力造就一支道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力邀海外高层次人才加盟。二、招聘计划2016年度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具体招聘人数及相关招聘条件详见《浙江财经大学2016年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三、招聘程序和办法(一)信息发布平台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附件1)。2.应聘需提供的材料(1)个人简历(包括自大学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2)近五年内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经历、获奖及被SSCI、SCI等收录和引用证明文件或复印件;3.资格审查。由学院(部)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三)考试、考核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主要为试讲或专题报告。面试结束后,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入围人选。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四)体检我校对应聘人员要求在指定医院按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标准进行体检。(五)公示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四、聘用待遇全职引进待遇(单位:人民币万元)人才层次结构工资制年薪制薪酬购房安家补贴科研启动费基本年薪科研启动费超额奖励顶尖人才参照国家事业单位和学校工资体系不低于600不低于500300-500不低于500根据学校当年的高层次成果奖励规定发放奖励。领军人才不低于30030-60120-20030-60拔尖人才不低于17020-3080-15020-30杰出青年学者不低于10010-2050-7010-20优秀青年学者不低于605-1540-505-15学术骨干不低于323-10海外博士25-40国内博士20-303-10引进人员具体待遇试行一人一议,以双方协商为准。人才分类:(一)第一层次为顶尖人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二)第二层次为领军人才: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创新人才长期项目)、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带头人、教育部创新团队负责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973”首席科学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浙江省特级专家。(三)第三层次为拔尖人才: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负责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教育部“长江学者”青年项目入选者、浙江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浙江省“千人计划”入选者、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重点)资助人员、国家教学资源库项目负责人。以上人员一般要求年龄在55周岁以下,特别紧缺的学科和专业经学校讨论通过后可适当放宽。(四)第四层次为杰出青年学者(符合下列1或2之一者):1.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资助人员、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以上人员一般要求年龄在50周岁以下,特别紧缺的学科和专业经学校讨论通过后可适当放宽。2.近五年内教学科研成果中项目、论文、获奖同时达到以下标准者: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在学校一级A刊物(不含SCI3区)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含学校相关文件认定的通讯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2篇以上;获得国家级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排名前二)或省部级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排名第一)1项。如以近十年所取得的教学科研成果应聘的则需达到上述两倍业绩条件。如项目、论文、获奖某一方面有所欠缺,但其他方面特别突出的,可综合考虑。以上人员年龄一般要求在45周岁以下且具有博士学位。(五)第五层次为优秀青年:近五年内教学科研成果中项目、论文、获奖同时达到以下标准者:主持过省部级重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在学校一级A刊物(不含SCI3区)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含学校相关文件认定的通讯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学校一级B刊物或SCI3区上发表过论文5篇以上;获得过省部级以上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排名前二)1项。如以近十年所取得的教学科研成果应聘的,则需达到上述两倍业绩条件。如项目、论文、获奖某一方面有所欠缺,但其他方面特别突出的,可综合考虑。以上人员年龄一般要求40周岁以下且具有博士学位。(六)第六层次为学术骨干: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海内外优秀博士毕业生。讲座教授(柔性引进)待遇学校以合作研究、带项目进校、定期讲学、编外聘用等灵活方式柔性引进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一般应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提供一定的工作补贴、住房与交通费补贴、科研配套经费,积极推荐申报浙江省海外引才“千人计划”、“海鸥计划”。五、相关事项说明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或浙江财经大学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3.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必须保证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六、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源路18号,浙江财经大学人事处邮编:310018联系人:叶老师电话:0571-87557035E-mail:[url=]rcyj@zufe.edu.cn[/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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