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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7年常州工学院招生章程

    07年常州工学院招生章程  07年常州工学院招生章程  校  址:本部——常州市常澄路3号 新北校区——常州市新北区巫山路1号  高校名称:常州工学院高校代码:11055  高校性质:省属院校办学性质:公办  录取原则  1、新生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工作将在省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分数线由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统一划定,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学院录取时将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考试科目的总分,进档后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对分数相同的考生,综合考虑相关单科分数,进行专业调配。录取结果将由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统一公布;  4、英语、日语专业进档考生,按其专业志愿填报顺序,以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口试成绩录取时作为参考;非外语专业学生的第一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或日语课程;  5、报考与化学相关专业的应选考化学;  6、男女生比例不限;  7、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的要求,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8、艺术类:  ⑴进档比例: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⑵对美术、音乐和单考的艺术类考生,按照考生所在省艺术类考试的录取办法进行投档,进档后再按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  ⑶对专业考试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本科控制线下30分以内的进档考生,可在同批次中优先录取;  ⑷参加我院单考的江苏省进档考生,专业成绩在前三名,可在同批次中优先录取;  ⑸其余照顾政策按各省招办公布的政策执行;  选择性计划招生录取原则  填报常州工学院志愿且符合选择性计划录取条件的江苏省考生,可于7月1日前与我院招生就业处联系,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审定认可后,可按照选择性招生录取原则录取。  1、选择性计划录取条件:  ⑴ 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语文、外语、计算机等方面有特殊才能的特长生;  ⑵ 对有艺术特长的考生(器乐类达到业余九级及以上者,美术、声乐具备艺术特长),经学院鉴定认可者;  ⑶在体育方面有特长的考生,需高中阶段体育专项成绩、个人项目必须在正式比赛中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以证书为准),篮、排、足、乒乓、羽毛球等集体项目应是分别获得市级比赛前三名、省级比赛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⑷ 学院教职工子女和对学院办学有特殊贡献者或其子女;  ⑸ 同学院有友好合作关系的中学推荐的优秀学生;  2、选择性计划录取办法:  选择性招生录取名单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江苏省招生政策集体研究决定,并报省招办批准。  招生咨询方式:  网址:www.czu.cnE-mail:zsjy@oa.czu.cn  联系电话:0519-52090390519-5211043邮政编码:213002  延陵学院招生代码:1832联系电话:0519-5206670

  • 常州工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常州工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高校名称:常州工学院高校代码:11055  高校性质:省属院校办学性质:公办  校  址:本部——常州市通江南路299号  新北校区——常州市新北区巫山路1号  一、录取原则  1、我院录取工作将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择优录取;  2、分数线由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统一划定,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我院对考生语种不作限制,但提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注意,除特殊要求的专业外,我院的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5、我院对报考相关专业有选测科目要求;  6、各专业招生男女生比例不限;  7、所有录取结果由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统一公布。  二、录取办法  1、江苏省外招生  学院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对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对考试科目总分相同的考生,语数外三门之和高者优先录取;考试科目总分及语数外三门之和若再相同,则综合考虑相关单科分数进行录取。  2、江苏省内招生  ⑴考生必须符合江苏省填报各批次志愿的基本条件,同时满足我院对学业水平测试的要求,即普通本科:选测2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选测科目1B1C,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民办本科:选测1B1C,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艺术类本科(含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本科):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得超过三门。  ⑵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当投档分数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选测科目等级若再相同时,则按考生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3、艺术类招生  ⑴对美术类、音乐类和我院单考的艺术类考生,按照考生所在省艺术类考试的录取办法进行投档,进档后再按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总分和专业成绩若再相同时,则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  ⑵参加我校单考的江苏省进档考生,专业成绩在前三名者,可在同批次中优先录取。  三、选择性计划招生录取原则  填报我院志愿且符合选择性计划录取条件的考生,可于7月1日前与我院招生就业处联系,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审定认可后,可按照选择性招生录取原则录取。  1、选择性计划录取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江苏省各批次录取的基本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⑴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语文、外语、计算机等方面有特殊才能的考生;  ⑵有艺术特长(器乐类达到业余十级,美术、声乐具备特长)的考生;  ⑶有体育特长(高中阶段体育成绩:个人项目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或集体项目分别获得市级比赛前二名、省级比赛前四名的主力队员)的考生;  ⑷学院教职工子女和对学院办学有特殊贡献者或其子女;  ⑸和学院有友好合作关系的中学推荐的优秀学生。  2、选择性计划录取办法  选择性招生录取的对象,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省的招生政策集体研究决定,并报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  常州工学院  2009年5月1日  附:招生代码及咨询方式  邮政编码:213002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通江南路299号常州工学院招生就业处  网址:http://www.czu.cnhttp://zsjy.czu.cn  Email:zsjy@oa.czu.cn  常州工学院招生代码:1223  联系电话:0519-852090390519-85211043  常州工学院中外合作招生代码:1732  联系电话:0519-85210282  常州工学院延陵学院招生代码:1832  联系电话:0519-852066700519-852090390519-85211043

  • 常州工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外省)

    常州工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外省)  高校名称:常州工学院高校代码:11055  高校性质:省属院校办学性质:公办  校  址:本部——常州市通江南路299号  新北校区——常州市新北区巫山路1号  一、录取原则  1、我校录取工作将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择优录取;  2、分数线由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统一划定,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我校对报考非语言类专业考生语种不作限制,但提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注意,我校的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5、各专业招生男女生比例不限;  6、所有录取结果由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统一公布。  二、录取办法  1、普通类招生  学校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对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对考试科目总分相同的考生,语数外三门之和高者优先录取;考试科目总分及语数外三门之和若再相同,则综合考虑相关单科分数进行录取。  2、艺术类招生  对美术类、音乐类和我校单考的艺术类考生,按照考生所在省艺术类考试的录取办法进行投档,进档后再按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总分和专业成绩若再相同时,则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  常州工学院  2010年3月31日  附:招生代码及咨询方式  邮政编码:213002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通江南路299号常州工学院招生就业处  电话:0519-8520903985211043  网址:http://www.czu.cnhttp://zsjy.czu.cn  E–mail:zsjy@oa.czu.cn

  • 常州工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常州工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常州工学院  学校代码:11055  学校性质:省属公办本科院校  学校地址:校本部——常州市通江南路299号新北校区——常州市新北区巫山路1号  学校网址:http://www.czu.cn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13年计划面向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普通本科学生3800人(分专业计划以各省市公布为准)。  三、我校对非语言类专业考生语种不作限制,提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注意,我校的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四、各专业考生身体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校后将进行复查,异常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五、录取原则  1.普通类专业招生  学校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对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对考试科目总分相同的考生,语数外三门之和高者优先录取;考试科目总分及语数外三门之和若再相同,则综合考虑相关单科分数进行录取。  2.艺术类专业招生  艺术类专业考生,按照考生所在省艺术类考试的录取办法进行投档,进档后再按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总分和专业成绩若再相同时,则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  六、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普通公办本科学费:4600元/年;  2.艺术类公办本科学费:6800元/年;  3.住宿费:500~1200元/年。  4.我校建有完善的“奖、勤、贷、补、助、免”资助体系,并为优秀考生设立了新生奖学金。  招生代码及咨询方式  常州工学院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  0519-85209039/85211043186611019651866110199518661101970

  • 常州工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面向外省)

    常州工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面向外省)  一、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常州工学院  学校代码:11055  学校性质:公办本科院校  学校地址:校本部——常州市通江南路299号  新北校区——常州市新北区巫山路1号  学校网址:http://www.czu.cn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14年计划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普通本科学生3800人(分专业计划以各省市公布为准)。  三、我校对非语言类专业考生语种不作限制,提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注意,我校的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四、各专业考生身体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校后将进行复查,异常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五、录取原则  1.普通类专业招生  学校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对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对总分相同的考生,语数外三门之和高者优先录取;总分及语数外三门之和若再相同,则综合考虑相关单科分数进行录取。  2.艺术类专业招生  艺术类专业考生,按照考生所在省艺术类考试的录取办法进行投档,进档后再按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总分和专业成绩若再相同时,则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  六、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学校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2.住宿费:500~1200元/年。  3.我校建有完善的“奖、勤、贷、补、助、免”资助体系,并为优秀考生设立了新生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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