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经管之家 [登录] [注册]

设为首页 | 经管之家首页 | 收藏本站

您的位置:

人大经济论坛

> 三亚学院
  • 三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三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阳光招生工程”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三亚学院”(学校代码为13892),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民办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为本科。学校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大道学院路。  第三条招生对象: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的考生。  第二章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成立由学校领导、招生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五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六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5年面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最终招生人数及招生专业以各省(市、自治区)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七条学校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市、自治区)统考上线不平衡问题,严格按照各省级高招办规定录取符合条件的生源。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各省(市、自治区)高招办的有关录取规定确定。  第十条对于进档考生,依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若同一轮投档中出现同分情况,理科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顺序对比排序录取;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顺序对比排序录取。  第十一条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或第一轮投档至我校的考生;未能满足专业录取条件的考生,如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相应未满专业;如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第十二条对于进档考生,英语、俄语、日语等三个专业按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汉语国际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两个专业按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会计学、财务管理等两个专业按考生高考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三条对于进档考生,休闲体育、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等五个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女生身高在158cm、男生身高在170cm以上的考生;请与未来相应职业岗位对身高要求有距离的考生慎报以上专业。  第十四条学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在生源地有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省(市、自治区),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须达到生源地省级高招办规定的分数线,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的前提下,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的60%和文化成绩的40%之和,根据换算后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在我校组织艺术校考的省(市、自治区),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生源地省级高招办规定的分数线,进档考生须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录取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在生源地没有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我校也未组织校考的省(市、自治区),考生须取得生源地省级高招办认可的其他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录取时按进档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六条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在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高招办规定分数线的前提下,如生源地有省级体育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省(市、自治区),录取时按照进档考生统考或联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生源地没有省级体育类专业统考或联考,考生须取得所在地省级招办认可的其他本科院校体育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录取时按进档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七条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录取的政策规定。对于进行录取及高考科目改革的省份,录取政策按所在省份的要求执行。  第四章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八条收费标准:普通类、体育类专业16000元/生/年;美术类专业18000元/生/年;音乐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19000元/生/年。具体各专业学费按海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并建立诚信档案,报送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  第二十条证书颁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三亚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三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关于学校奖助学金政策  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书福奖学金,学校专业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获奖面在40%以上;  助学金:设国家助学金、企业助学金等多种助学金,帮助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勤工助学: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求学中的经济困难。  第二十二条退费办法:按海南省教育厅琼教计【2008】158号《海南省民办高校学生退(转)学退费办法》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为减少国家统招计划名额可能的浪费,体现高考志愿的严肃性,录取期间报考我校的考生应确保通讯畅通,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的录取信息,及时与我校联系,我校将与进档考生逐一确认录取信息,在规定时间内,若无法与之联系,将予以退档。  第二十四条本招生章程由三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招生咨询电话:0898-88386666  招生服务邮箱:syxyzs@126.com  学校网址:www.sanyau.edu.cn

  • 三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三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阳光招生工程”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三亚学院”(学校代码为13892),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民办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为本科。学校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大道学院路。  第三条 招生对象: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的考生。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成立由学校领导、招生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  第五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六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6年面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最终招生人数及招生专业以各省(市、自治区)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七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省(市、自治区)统考上线不平衡问题,严格按照教育部、各省级高招办规定录取符合条件的生源。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各省(市、自治区)高招办的有关录取规定确定。  第十条  对于进档考生,依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若同一轮投档中出现同分情况,理科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顺序对比排序录取;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顺序对比排序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或第一轮投档的考生;未能满足专业录取条件的考生,如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相应未满专业;如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第十二条  对于进档考生,英语、汉语国际教育、酒店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自贸区贸易管理与服务)、工商管理(国际产能合作服务)、旅游管理(国际旅游管理)等八个专业及方向按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俄语专业按考生高考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会计学、财务管理等两个专业及方向按考生高考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酒店管理专业(中外合作项目)要求考生英语高考成绩达到满分的60%以上。且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第十三条 对于进档考生,休闲体育、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旅游管理、等四个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女生身高在3950px、男生身高在4250px以上的考生;舞蹈编导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女生身高4075px,男生身高在4325px以上,五官端正、肢体比例协调的考生(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请与未来相应职业岗位对身高要求有距离的考生慎报以上专业。  第十四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在生源地有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省(市、自治区),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须达到生源地省级高招办规定的分数线,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的前提下,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的60%和文化成绩的40%之和,根据换算后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在学校组织艺术校考的省(市、自治区),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生源地省级高招办规定的分数线,进档考生须取得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录取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在生源地没有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学校也未组织校考的省(市、自治区),考生须取得生源地省级高招办认可的其他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录取时按进档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六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在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高招办规定分数线的前提下,如生源地有省级体育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录取时按照进档考生专业课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生源地没有省级体育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考生须取得所在地省级招办认可的其他本科院校体育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录取时按进档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录取的政策规定。对于进行录取及高考科目改革的省份,录取政策按所在省份的要求执行。  第四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八条  学费标准  普通类、体育类专业16000元/生/年;美术类专业18000元/生/年;音乐表演、舞蹈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等3个专业19000元/生/年;酒店管理专业(中外合作项目)学费30000元/生/年。具体各专业学费按海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被学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并建立诚信档案,报送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  第二十条 证书颁发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三亚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三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酒店管理专业(中外合作项目)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三亚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三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和丹麦尼尔斯布鲁克哥本哈根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  关于学校奖助学金政策  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书福奖学金,学校专业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获奖面在40%以上;  助学金:设国家助学金、企业助学金等多种助学金,帮助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勤工助学: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求学中的经济困难。  第二十二条  退费办法:按海南省教育厅琼教计【2008】158号《海南省民办高校学生退(转)学退费办法》执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为减少国家统招计划名额可能的浪费,体现高考志愿的严肃性,录取期间考生应确保通讯畅通,关注学校招生信息网的录取信息,及时与我们联系,学校将与进档考生逐一确认录取信息,在规定时间内,若无法与之联系,将予以退档。  第二十四条  本招生章程由三亚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招生咨询电话:0898-88386666  招生服务邮箱:syxyzs@126.com  学 校 网 址 :www.sanyau.edu.cn

  • 三亚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建筑学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三亚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建筑学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学科:工学  门类:土建类  专业名称:建筑学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室内设计等方面的知识,能在设计部门从事设计工作,并具有多种职业适应能力的通用型、复合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建筑设计、城市规划原理、建筑工程技术等方面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受到建筑设计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项目策划、建筑设计方案和建筑施工图绘制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l.具有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和外语语言综合能力;  2.掌握建筑设计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具有独立进行建筑设计和用多种方式表达设计意图的能力以及具有初步的计算机文字、图形、数据的处理能力;  3.了解中外建筑历史的发展规律,掌握人的生理、心理、行为与建筑环境的关系,与建筑有关的经济知识、社会文化习俗、法律与法规的基本知识,以及建筑边缘学科与交叉学科的相关知识;  4.初步掌握建筑结构及建筑设备体系与建筑的安全、经济、适用、美观的关系的基本知识,建筑构造的原理与方法,常用建筑材料及新材料的性能。具有合理选用和一定的综合应用能力,并具有一定的多工种间组织协调能力;  5.具有项目前期策划、建筑设计方案和建筑施工图绘制的能力,具有建筑美学的修养。  主干学科:建筑学  主要课程:建筑设计基础、建筑设计及原理、中外建筑历史、建筑结构与建筑力学、建筑构造。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美术实习、工地实习、建筑测绘实习、建筑认识实习、设计院生产实习,一般安排40周。  修业年限:四年或五年  授予学位:建筑学学士

  • 三亚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环境工程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三亚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环境工程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学科:工学  门类:环境与安全类  专业名称:环境工程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城市和城镇水、气、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和给排水工程、污染控制规划和水资源保护等方面的知识,能在ZF部门、规划部门、经济管理部门、环保部门、设计单位、工矿企业、科研单位、学校等从事规划、设计、施工、管理、教育和研究开发方面工作的环境工程学科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普通化学、工程力学、测量学、工程制图、微生物学、水力学、电工学、环境监测、环境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外语、计算机技术及绘图、污染物监测和分析、工程设计、管理及规划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环境科学技术和给水排水工程领域的科学研究、工程设计和管理规划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普通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工程力学、测量学、工程制图、微生物学、水力学、电工学、环境监测与评价、环境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水污染控制工程、空气污染控制工程、噪声污染控制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工程的基本原理和设计方法;  3.具有污染物监测和分析、环境监测、环境质量评价、环境规划与管理的初步能力;  4.了解环境科学与技术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学科:环境科学与工程  主要课程:工程力学、测量学、水力学与水泵、水处理微生物学、普通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测量实习、工程制图、计算机应用及上机实习、水力学实验、微生物实验、环境监测实验、水处理实验、空气污染控制实验等,一般安排40周左右。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 三亚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焊接技术与工程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三亚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焊接技术与工程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学科:理学门类:培养目标:培养具材料科学,电工和电子学,机械,力学和自动控制的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思想开阔,创新意识强,能够在焊接技术与工程领域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设计,生产及经营管理等诸方面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主要课程:工数、线数、工程制图、cad、c语言。物理化学、材料力学、理论力学、毛概、马哲、机械设计基础、电工电子技术。专业课程如金属学热处理、金属力学性能、热传输等。微机原理、计算机在焊接中的应用、材料连接原理、焊接方法与设备、焊接结构与设计等。就业方向:可从事焊接技术与工程领域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设计,生产及经营管理等诸方面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

AB
CD
ABCDEFGHIJKLMNOPQISTUVWX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