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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怎么样_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专业排名_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分数线

    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怎么样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独立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石河子市的石河子大学校园内,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独立学院)成立于2002年,是由石河子大学吸引社会力量,运用新的管理机制和教学方式,合作创办的综合性学院。2004年正式通过国家教育部的审核批准。学院按国家计划面向区内外统一招收三本线以上的本科专业学生,现有学生547人,学生毕业后授予国家统一的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毕业证书,并经石河子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授予石河子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与石河子大学普招本科生同等待遇。成绩优秀者可获奖学金,表现出色的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奖学金。学院按国家计划统一招收本科专业,借鉴大学的教学计划、学籍管理等规定,相对保持独立,突出以专业素质为平台,以全面素质为切入点,强化个性优势,突出创新品质,培养专能并重的社会急需人才。毕业生享受国家统招生待遇。学院依托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完备的教育、教学、实验设施,丰富的办学经验,严格的教学管理,灵活的办学形式和用人机制,充分整合、利用校内外各种优势教育资源,目前已发展为拥有一支高素质管理队伍,聘任教师217人,图书馆、阶梯教室、运动场和后勤服务体系,一应俱全的综合性独立学院。它以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办学,积极探索产、学、研结合的发展之路,努力为新疆和兵团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占地面积15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三万余平方米,位于石河子市31小区,与石河子大学毗邻,共同构成了石河子市高等教育园区,整个园区内绿树成荫,世纪广场、季羡林题词石壁、微波湖、畅想亭、同心桥等景致,体现了校园深厚的人文底蕴和清新优雅的格调,营造了优美的育人环境。石河子大学雄厚的教育资源是科技学院教学体系的可靠保障,500余名教授、副教授,240余名博士、硕士生导师是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教师队伍的人才库;10个农业部、自治区、兵团重点学科,43个本科教学实验室,2个省部共建实验室,26个研究所和研究中心,3个附属医院为科技学院提供了高质量的教学、科研基地。目前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已聘任教师217人,其中既有学术功底深厚的老教授、老专家,又有一批朝气蓬勃、在前沿学科颇有建树的青年专家。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是由国家教育部首批批准成立的、依托国家211工程高校-石河子大学雄厚的教育资源,吸引社会力量办学于2002年8月创建的独立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国家标准代码为13628。坐落于新疆石河子市31号小区。石河子大学雄厚的教育资源是学院教学的可靠保障。教授168人,副教授530人,石河子大学为学院提供了高质量的教学、科研、实习基地。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本着"所学为所用"的办学理念,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专业设置灵活,教学形式个性化,教学计划规范。学院按照国家计划统一招收本科专业学生。学生在校期间成绩优秀者可获得优秀奖学金,受奖面可达40%。毕业学生授予国家统一印制的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学习成绩达到学位要求的,授予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分数线为大家整理的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2015-2013,包含理科和文科以及专业分数线(招生地区:新疆),供大家参考: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理科】年份最高分平均分省控线考生类别录取批次2015402360350理科三批2012398358345理科三批2011424384360理科三批2007477417375理科三批2006501413370理科三批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文科】年份最高分平均分省控线考生类别录取批次2015438389368文科三批2012443396360文科三批2011443415370文科三批2007470418380文科三批2006487420380文科三批

  • 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重点专业

        

  • 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奖励资助

          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各类奖学金设立情况     奖学金名称 奖励来源 评选周期 奖励金额(每人)     优秀学生奖学金 科技学院 一年 500-4000元     专项奖学金 科技学院 一年 不定            困难学生补助办法            1、学院的各项助学政策,原则上仅适用于被确认的经济困难学生。            2、学院推行以勤工助学为主要形式的助学政策。经济困难学生主要通过申请勤工助学等方式来解决学习困难,对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院视情况给予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录用、优惠计付酬的“双优”措施以及适当补助生活费等方式的助学。            3、困难学生资格审定。在读全日制学生,符合一定条件和情况的,可以认定为经济困难学生或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统称为经济困难学生),作为助学的对象。            4、各专业或年级班主任要经常性地了解所属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学习,教育学生正确面对困难和挫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如有因家境好转不再需要学院助学,或因突发事件(如家庭变故、事故等)而导致生活困难等情况的,要及时做好经济困难学生名单的调整和助学工作。            5、各专业或年级和学生工作办公室要及时掌握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和助学情况,建立和更新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6、学院发现学生有虚报或隐瞒家庭收入,将立即停止对其所有资助,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处分。            7、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实行学院和专业或年级两级管理。专业或年级负责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及各类助学名单的初审。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助学计划,助学经费的统筹安排和分配,经济困难学生资格以及各类助学名单的最后审定。报院党总支会议批准后,由学院综合办负责经费的核算、发放等。

  • 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时必须按物价局核定我院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国际经济与贸易8000元/生·学年;药学10000元/生·学年;护理学10000元/生·学年;汉语言文学8000元/生·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9000元/生·学年;食品科学与工程9000元/生·学年。

  • 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录取规则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国家教育部宏观指导下,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办监督下,完成招生录取全过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2012年招生采取计算机网络录取模式实施录取工作。      第七条 学院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等情况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确定考生专业是按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八条 报考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按照《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学院以当地招生部门所划定的第三批录取院校投档分数为提档线,按招生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录取工作。      第十条 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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