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模式的涵义
模式就是构成整个区域社会的有机体及其体系的历史、现在和未来所演绎的社会全面持续运行与协调发展的逻辑过程及其状态。模式是一个有机的构成体系,是内生性与异质性、物质形态与精神形态、静态与动态、共同性与异质性、经济因素与非经济因素交互作用的过程及其状态,其目的是围绕社会人进行区域化的协调性发展与延异性运行,进而促进整个社会的良性协调运行与持续科学发展。
二、模式建立或形成的评判标准
有的研究者认为,评判模式是否建立或形成的标准是看它是否有一条自己发展的路子;有的研究者认为,模式的形成是基于其特点而言的;有的研究者认为,模式的形成是官方或**通过文件等形式确定的;有的研究者认为,只要具有模仿性的、可供借鉴的区域发展方法、措施或路子,可以为这样的区域贴上“模式”标签,或认为其模式建立或形成了;还有的研究者认为,任何事物都具有模式特征或都是模式,等等。基于多数专家、学者的看法,笔者认为,评判模式的建立或形成应当考量模式化的对象性事物的综合性、逻辑性、现实性、内生性和动态性及先在性等多方面的内容,并不是由某个或某些因素决定的,而且应当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马克思主义理论角度来看,评判区域发展模式的形成,或该不该在区域化发展的区域贴上普适性的“模式”,应当从以下“三个坚持”进行思考。
(一)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
马克思主义认为,任何真理都是基于实践而产生的,同时真理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对于实践来说,实践是产生、发展真理的社会存在,同时又是检验真理是否正确的唯一标准,只有不断地在实践中检验真理,才能推进真理的发展。区域发展模式不仅包括了物质形态的内容,而且也涵盖了物化内容,但是,是否给区域化发展的区域贴上“模式”的标签,理应从模式的两种形态内容所归属的实践入手,运用模式所涉及的实践来检验。具体来说,就是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用此标准来衡量区域发展模式,即,以能否发展区域社会的生产力,能否增强区域社会的区域“综合国力”,能否提高区域人民的生活水平为标准来评判区域发展模式。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区域发展模式一切工作的是非得失都必须因地制宜地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标准进行评价,从而有助于我们查找并反思制约模式化区域发展的原因,继而采取科学的措施,不断地推进现代化建设。
(二)坚持科学发展观的评价标准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切工作的指导思想,又是我们每个人、每个区域发展的方法论,是指引区域科学发展的航标或思维方式;从另一种角度来看,其又是科学地评价区域发展模式的指标之一。科学发展观告诉我们,在发展区域模式或推进区域发展的进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通过统筹兼顾等科学方法,推进区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尤其是在21世纪的今天,我们必须面对地球村生态危机的现实,必须摈弃以往强经济建设、牺牲环境的非可持续发展模式及其理念,坚持运用科学发展的方法解决模式发展进程中变化的问题,切实地推进整个区域的人、社会、自然等方面及其相互之间的良性协调与可持续发展,正如温家宝总理指出的那样,“要创新发展模式,走科学发展之路,更加注重统筹协调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三)坚持事物内生性、特色性标准
任何事物的产生和发展是有其原因的,或者说,存在的“东西”必然有其存在的逻辑根源或存在的逻辑理由。评判模式时应当考虑区域社会的逻辑性、内生性、特色规定性及区别于其他模式的特征。模式作为理论化的事物之一,就是基于其对象性事物有机发展的;从矛盾论来看,身为事物发展的模式,就是基于主要矛盾或矛盾主要方面的、内生性的“前提”演绎出来的,因为,“发展模式”是指“在一定地区,一定历史条件下具有特色的发展路子。”
三、毕节模式——毕节试验区社会整体发展的逻辑
(一)模式化的毕节试验区是胡锦涛同志关于科学发展观思想的重要体现
首先,毕节试验区是胡锦涛同志运用马克思主义发展观而建立的,是他勇于践行并善于运用科学发展的方法解决区域发展中的问题,围绕贵州毕节地区恶劣生态环境、贫困落后、人口膨胀等现实问题,以一位马克思主义实践者的态度进行深入调查研究而做出的科学决策。其次,胡锦涛同志建立试验区以及后来毕节试验区的发展进程,凸显了胡锦涛同志的生态经济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他把“把生态建设和经济开发紧密结合起来”,在做好经济发展、反贫困等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生态发展,优先考量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生态及其承受能力,又超前地重视子孙后代生存环境的延续,推进生态与经济共同发展,推进生态、人口等方面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毕节试验区发展路径:毕节模式
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观点可知,决定毕节模式的社会存在是大家不可否认的,而且我们不能因为没有对毕节试验区贴上“模式”标签而否认毕节试验区的先在性和发展性,否认毕节试验区存在有别于原来的毕节地区发展路子,就像一个刚出生的“婴儿”一样,我们不能因为这个“婴儿”还没有“名字”或还没有“取名”而机械地否认这个“婴儿”的客观性存在和先在性存在,不能基于静态的视角只看眼前“旺季”发展现状。实际上,不管这个“婴儿”是否有名、有份,但是“他(或她)”已经先在性地按照自己的或他人的、周围环境的“意念”合理地生存着、逻辑地发展着,或者说,“婴儿”从出生起就开始“走路”,“走自己的路”,“走自己的、有别于其他‘婴儿’的路”。事实上,胡锦涛同志已经直接提出了毕节试验区“新路子”、毕节试验区“不应该照抄照搬沿海开放地区的做法和模式”,言外之意就是应该有“自己的”、“非沿海开放地区”的“做法和模式”,毕节试验区应该有“毕节”路子,应该发展“毕节模式”;而且从概念的内涵、外延等方面来说,1988年胡锦涛同志所说的“毕节”“模式”就是今天我们所说的“毕节模式”,其实质是完全一样的。这一逻辑推论是基于胡锦涛同志的讲话:“只要我们敢于实事求是,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就一定能够逐步摸索出一条贫困山区开发扶贫、生态建设的新路子。”“不可能,也不应该照抄照搬沿海开放地区的做法和模式,这不仅仅是思想方法、工作方法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决定试验区工作成败的关键问题。”
(三)毕节模式实践证明是成功的
毕节试验区发展的客观现实性、对中国岩溶贫困山区产生示范效应的社会性实证了胡锦涛同志所摸索的新路子和所建立的不同于沿海开放地区的发展模式是成功的。胡锦涛同志指出:“如果这两大目标都能如期实现,那表明试验区的改革实验是成功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2003年胡锦涛同志“充分肯定了试验区勇于探索扶贫开发新路子的精神面貌和工作成绩。”2009年贾庆林同志强调:“20多年来,毕节试验区坚持开发与扶贫并举、生态恢复与建设并进、人口数量控制与质量提高并重,取得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成就。”由此看出,建立毕节模式是成功的,工作是很有成效的,是完全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的,同时也实证了毕节试验区摸索贫困山区开发扶贫、生态建设的新路子是成功的。
(四)毕节模式是基于毕节区域社会的内生性特质建立并形成的
任何一种模式的产生与发展,都有其特定的逻辑背景。邓小平说:“中国这么大,每个省的情况都不同,一个省那么大,各个地区也不同。我们搞农业,主张每个地区独立思考,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此,毕节模式的形成是基于毕节地区的特色性、本土化的规定性或区别于其他模式的特征,包括了毕节试验区先天的自然生态环境、历史文化等人文精神及其物质形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因素。“毕节试验区20年的实践证明,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开发扶贫、生态建设、人口控制的‘三大主题’,抓住了贫困地区面临的主要矛盾,找到了摆脱贫困的治本之策,是指导今后发展的科学决策,必须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并且,毕节模式自建立以来呈现了“四大亮点”:第一,毕节模式是科学发展观在实际工作、区域发展中进行实证性检验的“首战场”;第二,毕节模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生动实践,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第三,毕节模式是中国岩溶贫困山区探索社会整体发展路子的成功范例。因为它具有中国岩溶山区的典型特征,建立毕节试验区,是一个具有全局意义和长远眼光的重大创举,它是中国岩溶山区的典型,对于贵州省甚至整个岩溶地区都具有现实的示范作用,有利于今后中国区域经济的均衡化发展,对于进一步有效地推进中国协调健康发展,对于中国和谐社会的构建,无疑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
作者:杨泽龙 来源:《经济与管理》2010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