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价值的确是转形了,但不是马克思想象的那样,剩余劳动价值在不同行业的商品中转来转去,形成平均利润。
而是价值的内容,由单纯的劳动价值,又增加了新的价值种类——比如说资本价值,土地价值。
价值的本质是分配权,原来产品只归劳动者占有,那么产品就只有劳动价值;后来,随着资本积累和土地私有,地主和资本所有者也堂而皇之地参与了产品的分配,于是产品的价值就多了两个新内容:资本价值(对应利息),土地价值(对应地租)。
就拿资本价值来说,它是劳动分配权之外的另一种分配权,是凭借与劳动完全不同的规则参加分配的,即资本所得与资本原有价值,价值占用时间以及利率相关。用劳动价值总量不变,剩余价值在不同产品中转来转去的方法去解释这种全新规则的分配权,那是费力不讨好的,所以马克思的转型理论一直停留在草稿里面,且备受质疑。
实际上,不是劳动价值转来转去形成了平均利润,而是资本本身就在根据利率确立自己的那份价值——与劳动价值不同来源的价值。
用产品能购买到的劳动量来衡量价值,我们就会发现,价值总量增加了(不是不变),产品变贵了,一份产品,除了能够买到生产它耗费的劳动量,还能买到更多劳动。即,这份产品中归劳动者占有的部分,就足以买到整份产品的耗费劳动量,而归地主和资本所有者占有的部分,还能购买更多的劳动量。
其实对于这种价值转型,斯密是有相关论述的,只不过人们将其误解成了斯密的理论“摇摆不定”,殊不知:不是斯密在摇摆,而是价值自己在摇摆、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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