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hhj在2006-7-30 6:38:00的发言: 价值作为耗费的人本性---评白暴力《价值价格通论》2
黄焕金
今天(2006/7/29)刚刚以85元的高价购买到了白暴力先生(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最新出版的80多万字的巨著《价值价格通论》(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6月第一版)。读到有意思的地方,略加评论,冒昧之处请多谅解!
纵观古今内外,在价值论中注意到价值意义的"人本性"的极少,但白暴力先生就着重指出了这一点,并在自己的价值论构建中纳入价值意义的"人本性"。可见白暴力是个与众不同的学者。白暴力说:"从我们人类的角度来讲,这个世界是'人本位世界'…人是这个世界的主体,人是世界万物存在和运行的目的…"(46P)。这个基本思想运用到价值意义中去,就是指出"劳动是财富生产中的人类的惟一支出、耗费和贡献…在人本位世界中,从人类社会出发,只有人的活动---劳动被看作是支出。"(65-66P)
价值的人本性具有两个方面的意义。一个是指价值的属"人"本质,即价值的最高本质是表征人的生存与发展,除了人及其生存与发展,世界上就无所谓"价值"问题了。另外一个价值意义是指:人为了获得自己的生存与发展所必需的物质财富,需要耗费代价,而这种代价具有"人本性"(或称"人义性"),即只有人的生命活动能力的耗费才算是代价耗费,除此之外的一切耗费,都不算是代价耗费。比如我们使用一头牛来干活,牛干活很辛苦,但并不能说牛在耗费代价,而是指牛人主人在耗费代价,那怕牛累死了,那也只是说明牛的主人为此而耗费了一定的钱财,而这个人为获得这笔钱财需要耗费一定的劳动。因此牛的劳累就转化为牛的主人的代价耗费,化为人的劳动付出。
可见,许多人将人的劳动与资本、土地等并列为"生产要素",是不对的,除非你不承认劳动者是真正意义上的人(即是奴隶),那么人的劳动就不应该与资本、土地等并列为生产要素。因为资本、土地并没有资格说自己"耗费",只有人才有资格说自己"耗费"。与牛一样,资本与土地的耗费归根到底也是人的耗费,是人在获得资本与土地的时候所付出的耗费。
从另一个意义来说,由于一切耗费都必须要最小化,所以,我们不能将必要的人的劳动以外的所谓耗费都纳入到生产耗费之中。最小化的耗费只能承认最必要的人类劳动的耗费,而资本等要素,不是在增大这种耗费,相反是在努力缩小这种耗费。耗费必须最小化,而价值作为获得物品财富所耗费的代价,也趋向最小化。所以我们才见到马克思的"反比"论:物品价值随着生产率的提高而下降。
人类劳动是一种代价耗费,它只在必要的时候进行自己的劳动。这个必要时候是什么呢?就是在人类所需要的物品处于稀缺状态时,就必须要付出这种耗费了。这个观点也是白暴力卓越地指点出来了(48P),尽管许多价值论学者并没有注意到这一关键点。但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如果大自然能够足够丰富地提供我们的所需,那么谁也不愿意付出劳动。因此,从耗费性来说,人类劳动越小越好,而人类也确实在谋求这个方向。因为人类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利用自然原理而设计出了自动化的生产流程,使人类劳动的耗费得到越来越在的节约,从而也使劳动产品越来越丰富与廉价。人类自己乐意在创造财富的过程中"靠边站",让自然机制自己(利用自然资源与自然力量)源源不断地为人类创造出"无价"的财富。不过白暴力认为,不需要耗费劳动所形成的物品不是财富。不管是不是财富,只要大自然能够源源不断地创造出我们人类的所需,就是最好不过的事情了。那怕是效用经济学的始创者斯坦利·杰文斯,也曾强调劳动的作用与这种最小化的趋向,他说:"以尽可能最小量的劳动,得到欲望的满足"。而劳动价值论又是如何承认人类劳动的最小化趋向呢?假如劳动最小化,那么将对劳动价值论具有什么影响?是不是会受到削弱?
2006/7/29
附:
"价值具有一种"人本"性(或称"人义"性),即任何物品,只有对人"有用"才是有价值的,对其它非人物体、非人生物有用,都无所谓"价值"可言。可以说,宇宙间任何天体、任何物品,只有被地球人(如果宇宙间只存在地球人的话)利用到,才是有价值的,相反,背离地球人类之生存与发展根本利益的任何物品及其作用,都是无价值意义的。如果人类从地球上完全消亡,则宇宙间所有物质都会丧失任何价值。另外,下面我们还会看到,价值的"人本"性还包括耗费"人的代价"的特性,即只要耗费"人"的代价,就是有价值的。耗费人以外的其它物质资源,都不具有价值特性;但如果这种物质资源的耗费最终变成人的代价耗费,那么,这种物质资源的耗费也是具有价值特性的。比如,当我们消耗一种自然资源但还未需要花费人力(及凝结着人力意义的物力)去修复这种资源的存在形态与存在程度时,这种自然资源的消费就不具有价值特性。因此,价值的"人本"性具有两个方面:对人的生存发展有用,及由此所耗费的人的代价。人为了生存发展是必定要耗费人的代价的,而这种"人的代价"的通常方式就是人类劳动。自然,并非一切对人有用的物品都必须要通过人类劳动才能产生,但人类要想获得更好的生存发展条件,过上更好的生活,就必须要付出深远而有效的劳动。"(摘自黄焕金《代价补偿价值论》)
我在《真理和谬误》中,已经批判了人类根深蒂固的“人本位”,是形成“劳动创造价值”的谬误来源之一。
牛劳动就是牛劳动,至于牛的劳动结果归谁,这是另外的问题。比如说,我用牛给别人驮了一天货,别人给10元钱。客观存在的经济关系,就是牛劳动,人得到钱,至于这10元钱是归我,还是归村子,还是归政府,这和牛劳动没有啥关系。如果你想找点关系,那也是另外的关系:如果钱不给我或给我少于10元钱,如果我对我的牛有实际的所有权的话,我可以不让我的牛去提供劳动,仅此而已。如果你把这解释成人类的劳动创造了10元钱,那就是歪曲事实。不管你绕多少个圈子,也不管你用了多少个概念,也改变不了上述事实。如果一句话,能把大山说没有了,那你比默哈默德还神,后者还只敢吹嘘能让大山到他身边来,结果是大山不可能到他那儿去,他只好到大山那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