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电视上关于乞讨儿童的报道,特受感动,遂在网上摘要了相关报道,希望大家都来关注支持!
被迫乞讨的儿童身体饱受摧残
“宝贝回家”是一家民间志愿者组织,他们致力于为失踪儿童家长提供免费寻人服务,帮助走失、被拐、被遗弃儿童寻找亲人。今年两会期间,濮存昕委员的“打拐”提案,背后就有“宝贝回家”志愿者的努力。
根据“宝贝回家”网站上的联系方式,笔者联系到了“宝贝回家”站长张宝艳女士。张宝艳在谈到儿童乞讨问题时,激动地说:“在街上乞讨的孩子,有些是拐骗来的,有些是被遗弃的,有些是他们的父母因贫困把孩子出租或者卖给乞讨团伙的。他们已经沦为乞讨团伙的乞讨道具,孩子没有被当做人来看。为了让孩子看起来可怜,乞讨团伙往往摧残孩子的身体,人为造成伤疤或者残疾。”
在“宝贝回家”论坛上,志愿者的一篇帖子上写道:“他们每天饿着肚子被迫去向路人乞讨,为了用来多讨几块钱,人贩子故意用刀子把他们的身体划得伤痕累累。旧伤痊愈了,再制造出新伤,为的就是用孩子那带血的伤口去博得路人的怜悯,从而换取更多的不义之财。他们嫌刀子划得不够狠,甚至还用硫酸烧孩子的身体。那个被人贩子用硫酸烧得痛苦难忍的小女孩用稚嫩的童音哀求着:‘叔叔,求你别用硫酸了,还是用刀子割吧……’”
“但是,我们很多时候无能为力,我们只能号召志愿者不要施舍给孩子金钱,因为这些钱不会到孩子手里,只能让乞讨团伙找来更多的孩子乞讨。”张宝艳无可奈何地说。
“儿童乞讨问题并不好查。”儿童保护专家、北京师范大学尚晓媛教授说:“公安机关调查儿童乞讨案的时候,只要乞讨团伙的人谎称是孩子家长,一般就难以继续查下去了。”
另一个心酸故事
张宝艳还告诉笔者,儿童保护不只是儿童乞讨这一个问题,武汉街头卖花男孩檀革胜的遭遇,是另一个令人心酸的故事。
檀革胜家境贫寒,11岁时就被武汉一家花店的老板雇用去卖花,每年老板给他父母一点钱。可是,檀革胜在武汉过着地狱般的生活:老板一家几口人对他进行监工,规定每天要卖几十枝花,如果卖不出,就是打骂、饿饭等。一枝花成本四毛钱,却被强卖到5元或10元一枝,老板从他身上榨取了大量利润。
2005年,经媒体曝光,檀革胜被公安机关送回老家。但几个月后,他又出现在武汉街头,继续卖花。2007年,记者王浩峰报道了檀革胜卖花的故事,引起社会关注。可到了2008年,武汉的志愿者发现檀革胜仍在街头卖花。据街边的老环卫工人说,他已经被打傻了,对外界反应迟钝。志愿者们当时向多个**部门反映,都没得到回应,“各个部门都能管,但是都不管。”“一听说是卖花童的事,都不来了。”
谈起檀革胜,张宝艳仍是不住地叹息。
儿童救助会中国分部项目质量组经理周晔认为:“目前,《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儿童相关的法律法规是综合性法律,对责任主体规定得并不明确,‘谁都可以管等于谁都不管’,影响法律的有效实施。”
家庭虐待儿童事件社会难以干预
张宝艳最近来了趟北京,是为了一名叫小益益的女孩,她只有3岁,是“宝贝回家”和多个民间组织联合救助的孩子,目前正在北京治病。
2010年5月14日,家住浙江德清的小益益因为把牛奶洒到地上,被亲生母亲殴打,致使颅内大量出血。她的父母赶紧把孩子送到医院,但是一听治疗要花很多钱,“就算醒来也可能是植物人”,夫妻俩决定把孩子带回贵州老家。警方在火车站将他们拦下,救下了小益益。
杭州的志愿者知道了小益益的事,马上为她筹集了医疗费,并把她接到杭州治疗。经过4个多月的高压氧舱治疗,2010年10月底,小益益从昏迷中苏醒。但是,她右脑严重萎缩,左半身功能受到影响,双眼近乎失明。2010年11月20日,儿童希望救助基金会将小益益接到北京,治疗后遗症。
后来,小益益的母亲因虐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但是,法院没有剥夺她的监护权。
谈起小益益的未来,张宝艳仍很担心:“她的父母生了3个孩子,3个都是女儿,益益是老二。当地有重男轻女的思想,家里人常打孩子,她的姐妹身上都是伤。益益治好了,我们还是要送回去,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
为什么父母虐待儿童案很少判决剥夺监护权?尚晓媛教授说:“剥夺父母监护权之后,孩子没有地方去,儿童福利院主要收容没有父母、没有监护人的孤残儿童,有父母的孩子他们不收。而且,剥夺家长监护权,把孩子交给他人照顾,不符合中国人的传统家庭观念,存在不少争议。目前,父母虐待儿童除非触犯了刑法,否则,一般机构都无法强行介入。”
“尽管《未成年人保护法》里提到,如果家长没有履行监护人责任,可以转移监护权,但是,实际操作上是不可能的。”周晔说,“如果在外国,比如澳大利亚、英国等,对于不尽责任的父母,或者有问题的家庭,法院可以判决儿童监护权暂时由家长转移到**相关部门或者儿童照顾机构,直到家庭的状况有所改善为止。同时,也会有社工分别与儿童和家长一起工作,对他们进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