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石开石
9524 149

[创新发展] 对新创造的价值“咬文嚼字” [推广有奖]

111
石开石 发表于 2020-12-19 18:31:48
wzwswswz 发表于 2020-12-19 18:16
错误!
新增加值可以有两种结构:新(的)增加值和新增(的)价值,两者的意义根本不是一回事。
在一个 ...
增加值是新增加的价值,没有新增加值的概念——那是屋上架屋——新的新增价值。
新增价值=增加值

112
wzwswswz 发表于 2020-12-19 19:47:37
石开石 发表于 2020-12-19 18:31
增加值是新增加的价值,没有新增加值的概念——那是屋上架屋——新的新增价值。
新增价值=增加值
再一次胡说八道!
请看《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对增加值的释义:
增加值:指常住单位生产过程创造的新增价值和固定资产的转移价值。(100页)

非常清楚,《体系》所讲的增加值是“新增(的)价值”与固定资产的转移价值之和。
这里的“新增加值”就是“新增(的)价值”,是增加值减去固定资产转移价值后的余额。
所以,生产法定义中的“新增加值”就是“新(的)增加值”,即本期的增加值,而不是往期的增加值。

所以,你说“没有新增价值的概念”就是你又一次卖弄无知,是你为了你的需要而对《体系》断章取义、睁眼说瞎话的明证!

113
wzwswswz 发表于 2020-12-19 20:09:59
石开石 发表于 2020-12-19 18:28
在给生产法下定义的时候,虽然用到了“新增价值”这个词,并且没有说这到底是“新(的)增加值”还是“新 ...
看看《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对增加值的释义:
增加值:指常住单位生产过程创造的新增价值和固定资产的转移价值。(100页)

再看看它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解释:
国内生产总值是我国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它一方面体现为所有常住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创造的增加值的总和,另一方面体现为所有常住单位所使用的最终产品价值和净出口的总和。(12页)

由此可见,在《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中,“增加值”与“新增(的)加值”根本就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后者与固定资产的转移价值之和,后者只是前者的一部分。

而你所谓的“我凭自己的知识,判断新增价值就是增加值——现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证明了我是正确的。”恰恰证明了你的无知与卖弄无知。

114
石开石 发表于 2020-12-19 21:32:41
wzwswswz 发表于 2020-12-19 19:47
再一次胡说八道!
请看《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对增加值的释义:
增加值:指常住单位生产过程创造 ...
请看《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对增加值的释义:
增加值:指常住单位生产过程创造的新增价值和固定资产的转移价值。(100页)
+++++++++++++++
我有专文证明这个定义是错误的。

115
石开石 发表于 2020-12-19 21:35:05
wzwswswz 发表于 2020-12-19 20:09
看看《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对增加值的释义:
增加值:指常住单位生产过程创造的新增价值和固定资 ...
您使用错误的概念——证明了您说的是错误的。固定资产折旧不是转移价值——是新增价值。

116
wzwswswz 发表于 2020-12-20 00:21:54
石开石 发表于 2020-12-19 09:09
本期,指的是新产品生产的某一时期,或月或季或年。
宏观看,本期会有总产品,包括中间产品与最终产品。 ...
错误。
如果讲的是同一时期生产的产品,而不是生产中耗费中间投入,那么产品的增加值部分必然会被统计进国内生产总值中,而与它在下一期是否作为中间投入是无关的。
另一方面,同一时期耗费的中间投入往往都是往期的产品,对于本期来说,其价值就是已有的价值。

例如,本月生产的甘蔗刚刚售出,对于增加值的统计来说,这些甘蔗将被用作榨糖的中间投入,还是直接用于消费,都是无关的。因此,甘蔗的增加值都将被计入国内生产总值。
另一方面,蔗糖厂本月的生产不会等到本月生产的甘蔗运到厂里后才开始。也就是说,本月、乃至甘蔗收获季节之前若干月生产中所使用的甘蔗都是上一季生产的甘蔗。
因此,蔗糖厂生产中作为中间投入而耗费的这部分甘蔗,根本就不是社会同期生产的产品,因而根本就不是本期生产的价值,而只能是往期生产的、在本期继续存在的已有的价值。

也就是说,仅仅从本期生产的角度来考察,把这些中间投入计入新创造的价值,根本不存在重复计算的问题。
因此,在计算本期新创造的价值时,之所以要减除总产出中的中间投入,唯一的原因就是因为它们不是本期新创造的价值,而只是存在于本期的已有的价值。

117
石开石 发表于 2020-12-20 21:21:54
wzwswswz 发表于 2020-12-20 00:21
错误。
如果讲的是同一时期生产的产品,而不是生产中耗费中间投入,那么产品的增加值部分必然会被统计进 ...
们再看看两个有关释义(复制于《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

国内生产总值:指我国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

的最终成果。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计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分别从价值创造、收入形成和使用去向角度,反映国内生产总值的形成过程。

中间投入:也称中间消耗,指常住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消耗

和使用的货物和服务的价值,但不包括消耗的固定资产价值。中间投入反映用于生产过程中的转移价值,一般按购买者价格计算。

国内生产总值的释义中明明是说国内生产总值(增加值之和)是价值创造;中间投入的释义中也清清楚楚指出中间投入反映用于生产过程中的转移价值,而且特别指出“但不包括消耗的固定资产价值”,这意味“消耗的固定资产价值”不是转移价值。

118
wzwswswz 发表于 2020-12-21 15:07:10
石开石 发表于 2020-12-20 21:21
们再看看两个有关释义(复制于《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

国内生产总值:指我国所有常住单位在 ...
《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第二章 国内生产总值核算”中开宗明义对国内生产总值所下的定义:
“国内生产总值是我国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它一方面体现为所有常住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创造的增加值的总和,另一方面体现为所有常住单位所使用的最终产品价值和净出口的总和。”

看清楚了,这里所讲的创造是指“创造增加值”。

关于增加值,《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又有一个专门的释义:
增加值:指常住单位生产过程创造的新增价值和固定资产的转移价值。

看清楚了,增加值包括了新增价值和固定资产转移的价值。也就是说,固定资产是通过转移价值来参与增加值的创造的。

并且,你所引的那个“价值创造”仅仅是相对于收入形成、使用去向而言的,而根本不是相对于价值转移而言的。因此,这个价值创造当然就是指“增加值”的创造,是包括了固定资产价值转移的创造。

119
石开石 发表于 2020-12-21 15:08:09
wzwswswz 发表于 2020-12-21 15:07
《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第二章 国内生产总值核算”中开宗明义对国内生产总值所下的定义:
“国内 ...
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的转移价值与价值创造
2.中间投入
中间投入也称中间消耗,指常住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消耗和使
用的货物和服务的价值,但不包括消耗的固定资产价值。中间投入反映用于生产过程中的转移价值,一般按购买者价格计算。核算中间投入应注意以下两个原则:一是应与总产出的核算范围保持一致,是总产出中包含的中间投入;二是应属于本期一次性使用的货物和服务,不包括购置的固定资产,也不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能够为所有者带来经济利益的研究与开发支出不作为中间投入,而应计入固定资本形成。
国内生产总值:指我国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
的最终成果。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计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分别从价值创造、收入形成和使用去向角度,反映国内生产总值的形成过程。
国内生产总值是我国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它一方面体现为所有常住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创造的增加值的总和,另一方面体现为所有常住单位所使用的最终产品价值和净出口的总和。通过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可以综合描述经济活动从产品生产到收入形成、最终使用的整个过程。
(一)生产法
生产法是从生产过程创造新增价值的角度,衡量生产活动最终成果的方法。即从生产过程中创造的货物和服务价值中,扣除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中间货物和服务价值,得到增加值。将国民经
济各行业生产法增加值相加,得到生产法国内生产总值。
以上摘录于《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
显然,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中间投入是转移价值,GDP是价值创造。
根据以上引文还可以断定新增价值、增加值、新创造的价值(即:价值创造)表示的都是一个意义。当然也知道增加值也体现为新形成的收入。
但是《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中还有以下内容:
增加值:指常住单位生产过程创造的新增价值和固定资产
的转移价值。它可以按生产法计算,也可以按收入法计算。按生产法计算,它等于总产出减去中间投入后的差额;按收入法计算,它等于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之和。
固定资产折旧:指由于自然退化、正常淘汰或损耗而导致
的固定资产价值下降,用以代表固定资产通过生产过程被转移
到其产出中的价值。原则上,固定资产折旧应按照固定资产的
重置价值计算。
根据以上内容,增加值不仅是“创造的新增加价值”还包括“固定资产的转移价值”——即固定资产折旧。这与前文发生矛盾。
矛盾的事物必然是一个正确一个错误。
到底哪一个正确?
从增加值体现为新形成的收入来看,固定资产折旧不是转移价值,是新增价值、是新创造的价值(的一部分)。
增加值与固定资产折旧的释义是错误的。
笔者更正如下:
增加值:指常住单位生产过程创造的新增价值。它可以按生产法计算,也可以按收入法计算。按生产法计算,它等于总产出减去中间投入后的差额;按收入法计算,它等于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之和。
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会计准则的固定资产折旧定义),摊销进本期产品中的固定资产折旧额就是本期的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是增加值的一部分。
笔者建议有关部门对《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中的“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释义进行更正。

120
石开石 发表于 2020-12-21 15:17:47
wzwswswz 发表于 2020-12-21 15:07
《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第二章 国内生产总值核算”中开宗明义对国内生产总值所下的定义:
“国内 ...
按您的说法:
创造增加值:
增加值:指常住单位生产过程创造的新增价值和固定资产的转移价值。

创造——常住单位生产过程创造的新增价值和固定资产的转移价值——您觉得这通吗?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扫码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2-5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