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消耗精力,本想撤离,但是这个问题实在让我放不下,所以做一下最后的分析和总计。我相信这一最后的陈述可以最后终结这个话题,让所有反驳者哑口无言。
我在上贴中说过,根据价值论,会得出软件行业与玩具行业人均产值相同的荒诞结论。有朋友用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的区别来反驳我的观点。认为软件是复杂劳动,价值是简单劳动的数倍。这确实是马克思的观点。但是这个观点是就劳动进行的比较,而没有就产品进行比较。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已经平均了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
价值论由三个要件构成:
1,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指在平均技术熟练程度和强度下,生产某产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
2,价值量由生产该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
3,等价值量的产品可以等价交换。
根据上面的三要件,必然可以得出:1小时软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1小时玩具(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有朋友说,1小时的软件是复杂劳动,与1小时的玩具不能等价交换。但那样的话,就需要修改要件2或3。
即:要么修改要件3,价值量仍然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而等价值量不同产品不能交换。
要么修改要件2,等价值量仍然可以交换,但相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复杂技术商品的价值量,等于数倍的简单技术商品的价值量。
即:1小时软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N小时玩具(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如果修改要件3,,那意味着价值理论破产。因为等价值量不能交换,意味着价值没有标准。而价值论正是要在不同商品间建立价值标准。
所以只能修改要件2,
即:等价值量仍然可以交换,但是价值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该产品的技术含量共同决定,相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复杂商品的价值量,等于数倍的简单技术商品价值量。
但这马上来了一个问题:
马克思定义价值量:(仅仅)由生产该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
他从没说过:价值量由生产该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和该产品技术含量共同决定。
难道他会在逻辑上犯这么简单的错误吗?那是不可能的。
很多人以为马克思怎么可能那么愚蠢,会得出不同行业人均产值相同的结论。其实马克思时代,根本没有今天这种复杂的产业。没有电灯电视,没有洗衣机没有汽车,没有没有照相机留声机。甚至连演艺行当都没形成产业,律师会计师设计师这样的行业根本不值一提。只有火车蒸汽机,葡萄酒,面包,纺织品等等产业。
马克思时代,连中国人都瞧不起西方的产品。连大英帝国都对中国都是巨额贸易赤字。所以,他不去区分行业间的人均产值差别是自然的时期。
虽然工作的复杂程度差别是有, 但是行业平均的差别就微乎其微。
这样情况下, 得出价值论的结论不奇怪。
但是今天的技术差别证明了,价值并非仅仅是劳动创造的,很多要素会参与价值的生产。科技就是资本,人力也可以成为资本。这些事实使得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彻底破产了。
当然,即使在马克思时代,价值理论也不正确。但那不是本帖讨论的话题。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