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2011“E两会”--我的建议:
关于落实“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建议
——改变初次分配中对劳动的不公,创立劳动、勤劳能致富的初次分配制度!
建议第6250号建言主题: 关于落实“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建议案
会员口号:为劳动鼓与呼——为劳动能初步“从经济上获得解放”、多一些体面与尊严而鼓与呼!为劳动、勤劳也能致富鼓与呼!
【[胡锦涛]: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 [10:44]】——摘自[新闻中心网站、人民网]>>2007.7.15.十七大>>文字直播.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摘自17届5中全会公报.
有道是: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础有问题必然导致建筑物出现倾斜、开裂等严重问题,仅靠在上面搞修修补补是要误大事的!
初次分配是基础。初次分配不公是贫富两极分化的直接根源,解决分配不公,防止两极分化必须下决心给基础动手术,从分配制度上解决初次分配对劳动的不公——从提高初次分配的劳动报酬做起!
针对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现象和趋势,党和国家已经把“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列入了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共同富裕”的最大“难点”——劳动、勤劳不能致富,最大障碍——初次分配中对劳动不公的旧分配制度.
“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邓小平.
共同富裕,不是也不可能同步富裕,如何“逐步实现”?于是,曾设想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并以此带动、帮助更多的人致富。
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有前提的,这个前提就是始终积极倡导的是劳动、勤劳致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率先走上富裕之路,目的是为大家提供、树立劳动、勤劳致富的榜样、示范,引导、带动、帮助更多的人一起走劳动、勤劳致富的共同富裕之路。
当年,那些个致富的榜样,还真大都是些各行各业的能人,那些个“种植能手”、“养殖大王”和“傻子瓜子”们,还真是凭着他们诚实、辛勤的劳动,成了当时赫赫有名的“万元户”,成了当年的“先富一族”,引起了众多劳动者积极追随、效仿。那时的劳动、勤劳,既时尚、光荣,又得实惠——的确成了能使劳动者致富的手段。
但是后来,人们发现,人和人之间的贫富差距已经从“千元户”与“万元户”的差距,发展为“几万元”与“几百万”乃至更大并呈不断扩大趋势的鸿沟,【人们发现,试图通过付出更多劳动来提高收入,似乎变得越来越难。】——摘自《人民日报 》(2009年12月3日18 版)《提高“劳动所得”势在必行》.劳动、勤劳似乎已不再是致富的手段,靠劳动、勤劳的所得已经无法改变“上不起学”、“买不起房”、“看不起病”、甚至“死不起人”的困境。
广西农民工朱孔孟说:“老板一年能赚几百万,我们辛辛苦苦打一年工却只能赚几万块,而且两年来也没涨过工资。难道人和人之间的劳动差别就这么大?”】 ——《人民日报 》(2009年12月3日18 版)《提高“劳动所得”势在必行》.
这位农民工兄弟的“质疑”,既表达了广大劳动者对劳动、勤劳能致富的渴望,也是对现实中“试图通过付出更多劳动来提高收入,似乎变得越来越难”的不满、无奈、困惑的诉说。
有感于温家宝同志关于分配不公的“制度因素”说:
【[温家宝]:造成收入分配不公的原因很多我赞成网友的说法,主要是制度的因素。[10:30] 】——[中国**网、新华网]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今天(2011.2.27.)上午9时到中国**网、新华网,与网民在线交流>>文字直播.
“主要是制度的因素”!说在了点子上,点到了关键处!
原来,广大“朱孔孟”们所渴望、无奈、困惑的问题,就出在基础上——现行的初次分配制度并不能为劳动、勤劳致富提供制度保障。
共同富裕、劳动、勤劳致富,就应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就必须改革现行的初次分配制度,创立让劳动、勤劳能致富的分配制度,为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供制度保障。
初次分配中的“亲资本、远劳动”是对劳动的严重不公,是劳动、勤劳不能致富和差距不断被拉大、贫富分化的直接根源。
初次分配是基础。正是初次分配对劳动的不公,使劳动、勤劳致富的良好愿望成为广大劳动者的奢望。
初次分配对劳动不公的表现之一,“利润侵蚀工薪”.
工薪性所得,是劳动者获得的劳动力成本补偿,是劳动力生产、再生产的必须。不惜一切手段“侵蚀工薪”以谋取更多“利润”是资本的本性。
众所周知的“22连降”与资本所得的持续提高的信息,让大家了解到“利润侵蚀工薪”并非个别现象。
还有欠薪、赖薪、地板工薪甚至更黑的“黑砖窑”、“黑矿山”……总之,“利润侵蚀工薪”是对劳动的残酷不公。
“利润侵蚀工薪”,原本是资本主义社会、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原始积累时期)曾经的现象,是为现代资本主义社会都不容的残酷的罪恶行径。
社会主义不是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不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即使是初级阶段),走社会主义道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决不能让这种连现代资本主义社会都不容的残酷的罪恶行径继续重演、横行——必须创建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薪法案”。
初次分配对劳动不公的表现之二,收益分配——资本要素独占收益(利润).
劳动只能获得工薪——劳动力成本,而资本不仅可以回收成本,并独占全部收益,这就是旧的也是现行的收益分配方式、制度。
如果说“利润侵蚀工薪”是表现在“成本分配”上对劳动的严重不公,那么,在“收益分配”上,资本要素独占收益,则是对劳动更严重的不公。
资本要素独占收益的收益分配方式、制度,是资本主义社会、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收益分配方式、制度,是比“利润侵蚀工薪”更为严重的对劳动的不公。
社会主义不是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不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走社会主义道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创建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收益分制度——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收益分配制度!
(字数超限,不得不分拆,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