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制度改革谈
——“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应该成为一项基本国策.
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是马克思 在《法兰西内战》中为“公社”揭示的一项极为重要的任务、目标。
邓小平曾有告诫:分配的问题大得很。这个问题要解决。 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
【“蛋糕”不断做大了,同时还要把“蛋糕”分好。
对由于制度安排不健全造成的有违公平正义的问题要抓紧解决,使我们的制度安排更好体现社会主主义公平正义原则,更加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新华网北京2013年12月31日电 习近平:《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
农民工朱孔孟说:“老板一年能赚几百万,我们辛辛苦苦打一年工却只能赚几万块,而且两年来也没涨过工资。难道人和人之间的劳动差别就这么大?” ——《人民日报 》(200912月3日18 版).
大家都清楚,人与人的劳动有差别,收入也就有差别,这无须理论家们费神来告诉大家。但怎么就差别这么大?只有马克思揭示了“老板”发财致富的真正秘密——两极分化的制度根源:分配中、尤其是初次中的只能富资穷劳的制度安排。朱孔孟兄弟的质疑,是广大劳动者对旧的分蛋糕的旧的制度安排造成的分配有违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原则的问题的质疑。
朱孔孟兄弟的质疑提醒我们:变革旧的初次分配制度,创建能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初次分配制度——刻不容缓!
再不改革分配制度,再不创建能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的分配制度,“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重大决策就没有制度保障,就只能悬在空中而无法“落地”;再不为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作出制度安排,就很可能滑向小平同志所说的“失败”和“邪路”!
17大提出、18大重申的“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重大决策,是马克思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继承、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实践相结合的理论成果,是把马克思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应用于分配实践的根本指导原则。
“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重大决策,抓住了遏制贫富分化不断加剧趋势的“牛鼻子”。收入分配改革,实质是分配制度的改革,重在制度建设,重在为“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做出制度安排。把“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这一重大决策落到实处的前提在于必须有法可依。
伴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蛋糕的不断做大,相应地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应该成为一项基本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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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创建能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初次分配制度,只有作出新的制度安排,才能改变初次分配只能富资穷劳、对劳动不公的历史,才能逐步缩小贫富差距、防止和避免重蹈两极分化的覆辙!
农民工朱孔孟说:“老板一年能赚几百万,我们辛辛苦苦打一年工却只能赚几万块,而且两年来也没涨过工资。难道人和人之间的劳动差别就这么大?” ——《人民日报 》(200912月3日18 版).
历史上两极分化的根源在哪?现实中老板们与广大朱孔孟们贫富分化的真正原因是啥?究竟是劳动差别就这么大还是只能富资穷劳的初次分配对劳动不公? “理论家“们总喜欢绕来绕去容易把人绕“糊涂”, 看看下面摘转的漫画就能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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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7 0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