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或非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初次分配都是经济学难以回避的重大基本问题,或者说是经济学的核心问题。
马克思主义将私有制国家分为奴隶国家、封建国家、资本主义国家。透析其本质不过是资本的不同物化形式和生产关系的重大变革。奴隶国家资本的形式,基本就是土地与奴隶,生产关系也是土地和奴隶的全部私有。封建国家,其资本形式主要是土地,生产关系也是土地的私有和雇农的半私有。资本主义资本形式大大丰富。可以称为货币化资本,生产关系是高流动性的完全货币化资本和高流动性的劳动者。无论私有制国家如何变化,私有制是其核心。利用私有制建立以无偿占有剩余价值的按资分配制度,是私有制中资本不断自我壮大、自我发展的核心。也是私有制国家始终两大阶级对立的根本,是私有制经济发展中,一切矛盾的基本点。可以说,这一核心维护了维护了私有制经济的发展又不断制造矛盾限制经济的发展。
马克思主义理论深刻剖析了私有制,用劳动创造剩余价值的观点,企图建立没有剥削的公有制国家。思想是美好的,但实践中的理论是失败的。失败的理论认为,摆脱私有制,唯有实行资本的公有制,以公有制来保障按劳分配或按需分配。这种理论是本末倒置的。马克思主义的核心观点是,私有制下建立的无偿占有剩余价值的按资分配方式产生私有制经济的基本矛盾,而不是私有制的资本的所有人不同构建了私有制核心。资本的所有人不同是私有制的关键吗?不是的。私有制的关键是,以私有制为出发点,构建以资本为核心、以按资分配为支撑点的剥削性私有制经济制度。错误的理论必然造成实践的失败。有人认为按劳分配就是简单的把所有剩余价值都分配给劳动者。这种竭泽而渔的方式是思维模式的简单化。在资本的世界里,经济的发展需要资本的自我壮大和自我发展,没有回报的资本必然失去投资的来源,失去经济发展的动力。传统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理论可以说走向了与私有制对立的极端。
有人提出生产要素分配,企图在两种分配路线中找到第三条路线。这种理论很新颖,但无法找到一个准确、清晰可行的能让所有经济主体都有法可依的执行方法,在私有制和公有制对立中还是走向了私有制。那么失败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是否预示社会主义的不可能呢?我认为社会主义还是必然的走向。
马克思主义对私有制的准确剖析证明了历史的正确性与真理性,马克思主义实践的失败只能说明有马克思主义构建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还是不成熟的,在关键问题上还未搞明白、弄正确。我认为我的新公有制和新按劳分配制度(见相关博文)避免了传统公有制与按劳分配自我设定的理论和实践陷阱,首先使资本维持了自我壮大、自我发展的要求,使经济得到持续发展的动力,其次使资本和劳动的收益得到清晰的界定,维护了按劳分配的基本制度,维护了全民劳动全民共富共发展的社会要求,使劳资对立转化为劳资兼顾,再次还扩大了公有制的形式,使公有制不再局限于国有和集体所有,让各种经济主体都实行按劳分配,都成为维护公有制的经济主体。以按劳分配是否得到执行来区分经济主体姓资还是姓社,真正解放了公有制形式陷阱,使经济中无论资本所有人如何不同都在经济发展中共同维护按劳分配制度,维护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公有制从抽象的国有或集体所有转变为具体的全民所有。
有人提出比特币、区域链甚至是大数据来解决按劳分配问题。这些先进技术我不了解,不过要指出的是:以统计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确定按劳分配制度是不靠谱的。经济如此复杂,如果要做到所有经济主体的初次分配都得到全社会分析的数据再去具体实施,是将分配进程无限复杂化,是不可执行的。这些技术手段有研究价值而无实行可能。
分配制度与产权制度是密切相关的,必须有基于马克思主义的产权制度,才有可能诞生明确地可执行的分配制度法律条文。初次分配制度在社会化生产越来越复杂的情况下,制度只有简单、清晰、才有可执行性。按资分配是简单的,因为在私有制产权制度下分配是水到渠成,资本家付出资本,然后一切都是资本所有人的。按劳分配首先要在法律上明确劳动创造剩余价值,在维护社会劳动者对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享有收益权和分配权的同时还要维护经济发展对资本的自我壮大和自我发展的要求,明确拿出的界定两者收益比例的公式,让分配制度有法可依。只有明确的、具有高执行力的以法律形式确立的分配制度,才能在市场经济中具有公平原则,才能在法律上让所有经济主体具有同样的地位,遵循同样的经济法则和市场要求。新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理论以法律确立,必能让国企、民企进入同样的市场拥有同样的法律规则,更重要的是让社会主义属性的经济主体真真正正的成为国家主体,不必再去研究为什么国企与民企争利、国家阶层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