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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富论》中,斯密还没有正式进入价值研究之前,就预先提醒读者,“这些法则决定所谓商品相对价值或交换价值”(《国富论》上卷,第25页)。根据这句话分析,斯密至少根据两个以上的法则推理出劳动量就是价值量。
实际上,斯密的推理方法是:“等价交换”(等量价值相交换)原则应该是一切商品社会的通则,而“等量劳动相交换”只是初期野蛮社会的产品交换原则。对比这两个原则后,斯密才把劳动量称为初期野蛮社会的价值。
斯密又认为,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后,虽然“等价交换”通则没有改变,但“等量劳动相交换”却一去不复返了。“等生产价格相交换”成了新的产品交换原则。于是,斯密把生产价格称为资本主义社会的商品价值。当然,“等生产价格相交换”只是简单说法而已。真正的资本主义产品交换原则包含了“等量资本要求等量利润”与“等量劳动要求等量工资”等多项要求。生产价格就是满足这些要求的特殊价格。
斯密始终在两个原则的指导下研究商品价值,不仅保持了价值判断标准的一贯性,而且还保持了价格围绕价值波动的特点。这种推理方法逻辑严密,理由充分,只可惜隐含在斯密的漫长叙述中,没有简单明了地表达出来,让读者很难理解。由于价值一词自萨伊在1803年出版了《政治经济学概论》后才开始固定地表达一个意思,因此,“等价交换”这个词长期无法问世。但是,“等价交换”的含义早在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交换正义中就萌生了,并被后人广泛接受。至于“等量劳动相交换”、“等量资本要求等量利润”与“等量劳动要求等量工资”等若干法则,在斯密时代还没有以短句形式表达的习惯。不难想象,没有这些短句的帮助,斯密不可能简单介绍他的推理方法,后人只能在他的漫长叙述中耐心体会。正如斯密所说的那样,“有些地方虽经我竭力作详尽的说明,恐仍难免说得不够清楚,要请读者细心体会”(《国富论》上卷,第25页)。
后来的经济学家们果然没有体会到斯密的真谛。他们只因斯密有两种价值规定,就认为斯密的价值理论前后矛盾。为了避免斯密的“矛盾”, 李嘉图与马克思把劳动量看成是任何商品经济时代的价值。其实,他俩也不自觉地使用了斯密的研究方法。翻开《资本论》第一章可以看出,马克思把劳动量规定为价值量,一开始也是因为简单商品生产时代存在着“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如果没有这个原则,马克思没有理由把价值量规定为劳动量。可惜,他过河就拆桥,一旦把价值量规定为劳动量后,再也不重视产品交换原则了。他明明知道资本主义社会不存在“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价格已经围绕生产价格波动了,就是不承认生产价格是商品的价值。马克思虽然坚持了价值计量的一贯性,却放弃了价值判断标准的一贯性。这应该是致命的错误。由于马克思还放弃了价格围绕价值波动的特点,因此,马克思的价值研究方法比斯密倒退了。
由于商品价值是根据“等价交换”通则与“产品交换原则”推导出来的,而“产品交换原则”又会随着历史的发展而演变,因此,商品的价值应该是演化的。斯密实际上已经开创了价值演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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