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即抽取共性,舍弃殊相。这是归类的方法,分门别类的方法,简化认知的方法。我们最常用的属加种差定义法,就是这种方法。
这种方法由于舍弃了殊相,明摆着不全面,因此也是辩证法要反对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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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flame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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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因果逻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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