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图难题的另类新解答(上)——另解《资本论》(69)
关键词:马克思;资本论;劳动价值论;李嘉图难题;交换原则
李嘉图是为耗费劳动价值论作了最为透彻的表述和发挥的人。他始终坚持自己的理论出发点:商品的交换价值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来决定,商品交换应当是等价交换……。这一学说及其追随者被称为李嘉图学派,但最终却走向了破产。其原因在于李嘉图及其追随者无法合理地解释他的学说所遇到的两大难题:
通常认为,李嘉图学说的第一个矛盾是指其价值规律不能解释雇佣劳动与资本之间的交换。李嘉图和古典学派的经济学家都认为:在资本家雇佣工人的过程中,雇佣劳动与资本之间是按等价原则进行交换的:资本家雇佣工人进行生产劳动是付出了等价的代价,而雇佣工人出卖的是劳动,而工资就是该工人劳动的价值或价格。然而按照李嘉图的价值规律,如果劳资之间是等价交换,那劳动生产结果就不应当有利润产生。但是,事实是资本家的确得到了比付出多得多的回报,现实劳动生产结果确实产生了利润。获得利润是资本家为什么要与雇佣工人进行交换的目的。如果上述劳资交换不能产生出利润,就不可能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样,李嘉图的劳资等价交换和利润的获得就成为一对矛盾。这意味着劳资之间的交换或者是不等价的,即资本家并没有为雇佣工人所付出的劳动支付与之相当的价钱,这相当于是用低价买到了雇佣工人的高价的劳动,然后从这一差价中获取了利润。或者说李嘉图的商品等价交换原则根本就不适用于劳资之间这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最普遍和最重要的交换关系,甚至也可以说成劳资之间只是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即根本就不是商品交换关系!劳资交换双方只是遵循比较利益原则的,在这种关系里并不存在所谓的商品等价交换关系。当然,我们注意到,通常所认为的劳资关系中的所谓商品交换,的确存在着一个普通商品交换中所没有的特殊性质——为进行生产的雇佣劳动与资本的“生产组合体”中的资本所有者是主导的一方,他掌握着收益的分配权并承担着“生产组合体”所存在的系统风险,而普通商品交换中的双方则不存在主导的一方,也不存在系统风险。
通常认为,李嘉图学说的第二个矛盾是其价值规律不能解释等量资本必然获得等量利润这个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资本家若在不同生产部门中投入了等量资本,但使用了不等量活劳动时,按照李嘉图耗费劳动价值论就必然会生产出了不相等的剩余价值,进而则分别获得了不相等的利润,这样就会出现不同的生产部门有不同的利润率——等量资本投在不同的生产部门将会获得不等的利润。人们看到,在资本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的确不同部门的利润率高低差别是存在的。然而随着资本主义发展到李嘉图所处的时代,即在机器大工业代替工场手工业的商品经济发展阶段,各部门之间有机构成的差别已经越来越明显时,不同生产部门的等量投资,不论使用多少不同的活劳动,却总会在相同的时间内获取大体相等的利润,即不同生产部门利润率大致相等。资本获得的利润并不是同其所使用的活劳动而是同其资本成比例,即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这一现实与李嘉图的耗费劳动价值论也是矛盾的。难道此时商品没有按照其价值在出卖吗?难道李嘉图的价值规律失灵了?李嘉图的反对者抓住这一矛盾进行攻击,而李嘉图学派无法做出令人信服的解答,最后导致李嘉图学派的失败。
马克思通过指出李嘉图所说的劳动买卖(雇佣劳动与资本的交换)的实质是劳动力买卖来解决第一难题——工人在市场上出卖的是劳动力而不是劳动!关于李嘉图第二难题,马克思是通过提出他的平均利润和价值向生产价格转型的理论来解决的。马克思的解答可以评点,下一帖谈我的另类解读。(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