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lsdy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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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VAR模型与VECM模型的相关疑问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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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lsdyn 发表于 2011-4-8 12:45:40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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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论坛上看了一些太多的关于VAR,VECM,Grange因果检验与协整方面的帖子,故提出以下几个困惑,希望大家帮忙把这几个问题说清楚
1.昨天准备做一点实证,使用的两个序列都是单位根过程,并且具有协整关系,但是用VAR建模时,整个系统却是平稳的(没有大于1的特征根,有的时候对于两个序列都是平稳的,但是VAR系统却不是平稳的;当一个平稳,另一个不平稳时也可能出现VAR系统平稳的状况;当然我做实证的时候出现了两个数据不平稳,但是VAR系统平稳的状况),又因为两个单位根过程具有协整关系,那么就可以做VECM模型,但是做出来的VECM模型检验其稳定性时,却又发现模型出现了一个单位根,这就是说没有必要建立VECM模型,直接用VAR模型即可(与出现协整用VECM不用VAR的说法矛盾)。我想问一下,这是数据的问题,还是我做VECM模型时选择的数据形式与协整关系形式的问题?
2.VAR模型与Grange 因果检验之间有什么联系与区别?古扎拉蒂的书上说做grange 因果检验,数据必须是平稳的,但是对于VAR模型便没有说,是不是对于VAR建模只要整个系统是平稳的即可,没有对每个序列给出平稳性的限制?另外,现在很多的文章都喜欢用grange 因果检验,但是数据都是不平稳的,这与古扎拉蒂的说法是矛盾的啊。
3.在使用eviews6.0做JJ协整检验时,即使没有协整关系,软件仍然给出两组协整向量,并且通过“1 Cointegrating Equation(s):   Log likelihood”来选择一组向量进行标准化,请问最后结果应该怎么写?另外,就拿5组变量来说吧,有的时候理论上表明存在5个协整关系,但是实证检验的时候只有4组协整关系成立,但是软件依然会给出5组协整向量,请问最后写结果的时候是写4个协整向量还是写5个协整向量?

希望大家一起来把这几个问题弄清楚,在此先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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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VECM模型 ECM模型 VAR模型 AR模型 VECM VaR 模型 疑问 VECM

回帖推荐

shando 发表于4楼  查看完整内容

一、从现有的国内教材看,普遍认为时间序列变量必须都是平稳时才能建立VAR模型,否则,只能建立VEC模型,但并没有有说服力的证明。因此,目前只能按教条行事。存在协整关系的时间序列变量应该可以建立VEC模型。若建立的VEC模型的AR Roots检验有大于1的单位根(即模型不平稳),则很可能是协整关系不存在(检验协整方程残差的平稳性)。 二、grange 因果检验,数据必须是平稳的,也是基于时间序列变量必须都是平稳时才能建立VAR模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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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被以下文库推荐

沙发
ttlgh 发表于 2011-4-8 18:18:09
ECM怎么实现?

藤椅
艳阳1983 发表于 2011-4-8 20:30:19
关注
希望高手来解答
回首来时路,每一步,都走的好孤独。。。

板凳
shando 发表于 2011-4-11 22:06:59
一、从现有的国内教材看,普遍认为时间序列变量必须都是平稳时才能建立VAR模型,否则,只能建立VEC模型,但并没有有说服力的证明。因此,目前只能按教条行事。存在协整关系的时间序列变量应该可以建立VEC模型。若建立的VEC模型的AR Roots检验有大于1的单位根(即模型不平稳),则很可能是协整关系不存在(检验协整方程残差的平稳性)。
二、grange 因果检验,数据必须是平稳的,也是基于时间序列变量必须都是平稳时才能建立VAR模型的前提。而非平稳时间序列变量只能在VEC框架下作grange 因果检验,而不能在group下作grange 因果检验。
三、软件列出的协整方程,并不一定都是协整的,还必须检验协整方程残差的平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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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
klsdyn 发表于 2011-4-13 23:08:58
4# shando
感谢你的经典回答~

地板
gemini69 发表于 2011-4-19 15:18:27
klsdyn 发表于 2011-4-8 12:45
在论坛上看了一些太多的关于VAR,VECM,Grange因果检验与协整方面的帖子,故提出以下几个困惑,希望大家帮忙把这几个问题说清楚
1.昨天准备做一点实证,使用的两个序列都是单位根过程,并且具有协整关系,但是用VAR建模时,整个系统却是平稳的(没有大于1的特征根,有的时候对于两个序列都是平稳的,但是VAR系统却不是平稳的;当一个平稳,另一个不平稳时也可能出现VAR系统平稳的状况;当然我做实证的时候出现了两个数据不平稳,但是VAR系统平稳的状况),又因为两个单位根过程具有协整关系,那么就可以做VECM模型,但是做出来的VECM模型检验其稳定性时,却又发现模型出现了一个单位根,这就是说没有必要建立VECM模型,直接用VAR模型即可(与出现协整用VECM不用VAR的说法矛盾)。我想问一下,这是数据的问题,还是我做VECM模型时选择的数据形式与协整关系形式的问题?
2.VAR模型与Grange 因果检验之间有什么联系与区别?古扎拉蒂的书上说做grange 因果检验,数据必须是平稳的,但是对于VAR模型便没有说,是不是对于VAR建模只要整个系统是平稳的即可,没有对每个序列给出平稳性的限制?另外,现在很多的文章都喜欢用grange 因果检验,但是数据都是不平稳的,这与古扎拉蒂的说法是矛盾的啊。
3.在使用eviews6.0做JJ协整检验时,即使没有协整关系,软件仍然给出两组协整向量,并且通过“1 Cointegrating Equation(s):   Log likelihood”来选择一组向量进行标准化,请问最后结果应该怎么写?另外,就拿5组变量来说吧,有的时候理论上表明存在5个协整关系,但是实证检验的时候只有4组协整关系成立,但是软件依然会给出5组协整向量,请问最后写结果的时候是写4个协整向量还是写5个协整向量?

希望大家一起来把这几个问题弄清楚,在此先谢过!
第一、依照您问题一的描述,按协整理论言:若协整成立,2个单根变量构成的VECM(p-1),当检查其AR特性方程式共2p个特性根,一定会有单根存在。

第二、Granger causality test,是基於所有纳入VAR(p)变量的t期(含t期)以前讯息,对於预测VAR内某变量第t+1期有帮助(根据MSE),则称其馀变量 Granger cause 那个某变量,这个统计检定量使用的是F分配,所以,基本上变量要平稳,在VECM架构下,必须分两部分行统计检定;或可依照渐进性质,以VAR(p+1)来进行检定 (参考)。

另外要特别说明的是,没有所谓长短期Granger causality,但有所谓 第t+n期 的 Granger causality,这或可谓「长期」Granger causality,但绝不是当调整系数不为0时。

第三、您这个问题基本上根本不可能发生,按理论,n变量的VECM,至多仅有(n-1)条协整关系;而Johansen Methodology於EViews中,检定与估计是分开的,意谓检定时,显示所有特性根与特性向量,估计时,只有呈现那些通过检定成立所对应的特性跟与特性向量;

值得一提的是,这里的特性根与特性向量,与canonical correlation有关,也与还原成VAR模式,那些AR terms构成的 n by n matrix,它的rank有关。

应该换本教科书,您说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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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gemini69 发表于 2011-4-19 15:24:05
shando 发表于 2011-4-11 22:06
一、从现有的国内教材看,普遍认为时间序列变量必须都是平稳时才能建立VAR模型,否则,只能建立VEC模型,但并没有有说服力的证明。因此,目前只能按教条行事。存在协整关系的时间序列变量应该可以建立VEC模型。若建立的VEC模型的AR Roots检验有大于1的单位根(即模型不平稳),则很可能是协整关系不存在(检验协整方程残差的平稳性)。
二、grange 因果检验,数据必须是平稳的,也是基于时间序列变量必须都是平稳时才能建立VAR模型的前提。而非平稳时间序列变量只能在VEC框架下作grange 因果检验,而不能在group下作grange 因果检验。
三、软件列出的协整方程,并不一定都是协整的,还必须检验协整方程残差的平稳性。
第一、不对!

第二、不太通!

第三、不对!

8
shando 发表于 2011-4-22 04:53:11
7# gemini69 非常感谢前辈的指点。从中学习了不少有价值的东西,但也存在一些困惑,想请教前辈释疑。
一、“若建立的VEC模型的AR Roots检验有大于1的单位根(即模型不平稳),则很可能是协整关系不存在(检验协整方程残差的平稳性)。”的表述确实不准确。前提应该是在确定的时滞条件下。
二、“grange 因果检验,数据必须是平稳的,也是基于时间序列变量必须都是平稳时才能建立VAR模型的前提。”的表述也确实不准确。应该是“在group下grange 因果检验,数据必须是平稳的”。
以上表述对吗?除此之外,其他为什么不对?

9
gemini69 发表于 2011-4-22 11:41:51
shando 发表于 2011-4-22 04:53
7# gemini69 非常感谢前辈的指点。从中学习了不少有价值的东西,但也存在一些困惑,想请教前辈释疑。
一、“若建立的VEC模型的AR Roots检验有大于1的单位根(即模型不平稳),则很可能是协整关系不存在(检验协整方程残差的平稳性)。”的表述确实不准确。前提应该是在确定的时滞条件下。
二、“grange 因果检验,数据必须是平稳的,也是基于时间序列变量必须都是平稳时才能建立VAR模型的前提。”的表述也确实不准确。应该是“在group下grange 因果检验,数据必须是平稳的”。
以上表述对吗?除此之外,其他为什么不对?
大致简单地说,基本上,n个变量下,VECM(p-1)与VAR(p),两者的表述是可以相通,透过简单的reparameterization,VECM与VAR彼此参数间存在互换关系;若协整,在VECM架构下,必须平稳,因为变量间有共同的随机趋势 (common stochastic trends),根据既有协整理论,n个变量,存在 h 条协整向量,1<=h<=(n-1),那么会有 n-h条 共同随机趋势;而若还原成VAR,会有 (n-h)个单根存在,这亦表示VAR呈现的是不平稳状态,进一步,若不分离 transitory and permanent 直接透过还原的VAR转成的VMA进行 impulse response,变量会呈现受到冲击 (shocks) 後,不会回复。

所以,
第一、在Johansen Methodology架构下,特性根的统计检定,概略说就已经是多变量单根检定,当由统计检定确认有h条协整关系存在,也同时确认还有(n-h)个单根存在,那 h 条协整关系,也就意谓着组成的变量是平稳的。也就是文献上,称那个coefficient matrix of VAR evaluated at L=1,为 reduced rank。换句话说,VECM还原成的VAR,np个特性根中,一定会有(n-h)个单根存在,
这让VAR是不平稳的,但在VECM下却是平稳的。EViews在VECM下所列出AR roots (特性根),指的即是还原後VAR (level variables) 的特性根 。就我对您表述的认知,这似乎与您提的好像没什么关系,当然我的认知可能有误。

第二、Granger causality test,这个统计检定量参考的是F分配(当然可以依据Wald critera,也是 Chi square分配,以下同。),所以当变量平稳时,直接参考F分配,但当变量不平稳时,因为涉及Brownian motion (还有 nuisance parameters),使得传统概率分配不再适用於这个检定统计量。不平稳变量也不是一定不能透过VAR来进行Granger causality test,文献上 (Lutkepohl et al, 1992) 建议透过 VECM(p-1)还原成VAR(p),以此VAR而为VAR(p+1)即可直接进行统计检定。

至於EViews相关功能,在group下那指的是平稳变量,在VECM下,基本上不是Granger causality test,这里简略说,先要单独检定调整系数,若为零,则相应变量为外生变量,VAR里其馀变量就不会 Granger-cause 这相应变量,也不需要再去看那些对应方程里的那些滞後差分项,更深一层,从那个reduced rank matrix 来看,相应的变量 (level),coefficients of AR terms=0;而另一分面,若调整系数检定不为零,那么再去检定那些滞後差分项。

特别值的再提的是,没有所谓分别依据调整系数与滞後差分项,所衍生出的长短期Granger causality。

希望能对您的学习有某种程度的帮助,另外,称呼前辈,这太、很、极、非常沈重,万万承受不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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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lsdyn 发表于 2011-5-5 17:23:45
9# gemini69
那么请问如果两个变量都是一阶单整,怎么做因果检验?难道是差分后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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