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殷教授的头条主页上有一个视屏说到,生育是个人的自由权利,不可强迫,只能鼓励。我知道,他的这个观点,也是相当一部分人的看法。我个人认为,生育事关族群存亡大事,个人没有自由选择权。本文就此与教授商榷。问题可以从几个方面考虑。
一.生物系统不允许个体不生育,作为生物体,个人没有生育自由权
一个生物系统必须迫使其中的个体繁殖后代,才能繁衍下去。生物系统迫使其个体繁殖后代的办法很简单,就是把性快感和生育后代紧紧捆绑在一起。也就是说,任何一个个体想要享受性快感就必须承担性快感带来的后果,即,必须生育子代,否则就别享受美妙的性快感。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更是以家庭为单位实行承包责任制,强化这种捆绑。所谓承包责任制指的是,组成家庭的男女二人,想要获得性快感,就必须包干抚养由二人性欢娱产生的子女。生物系统既然从内部产生这么一个“不生育就别享受性快感”的惩罚措施,文明社会更出现加强版措施,那就说明系统不允许个体不繁殖,说明个体人在生育上没有自由选择权。
人类是经过自然环境千挑万选进化形成的,所以“不生育就别享受性快感”这一措施是大自然精选的结果,它体现大自然的意志,体现生物系统的意志。人类大脑有意志,人类这一生物系统也有意志,只不过系统意志的表现方式与人脑不同,如此而已。性快感和生育后代的捆绑被避孕措施拆开,是对人类这一生物系统的破坏。人类是有理性的,有损坏就必须修补,必须通过“用法律规范生育行为”的方式去修补损坏,堵住系统漏洞。
二. 族群财富不容毁坏
人类从低级向高级进化的历程十分漫长艰难,充满血泪。人类进化的成果以基因形式,分散储存在每一个人的染色体上。这些基因是人类亿万年进化的成果,虽然储存在个人身上,却不是个人私有物,它是人类是族群最宝贵的财富,每一个人都应该珍视。可是,一些人比如不婚族、丁克族等却贪图一时快活,不生不养,毁弃基因,破坏族群系统。正如船员没有任意破坏船体的自由权,个体人也没有破坏生物系统的权利,没有不生不养的权利。
三.传统道德不容侵害
不婚、丁克等,他们本人受西方意识洗脑,不把子孙当回事,可是,他们的父母、祖父母生活在中华文化环境下,把子孙看得很重很重。在父母辈心目中,“断子绝孙”比割肉放血还要难受。不婚、丁克等只图自己快活,不顾父母祖父母的感受,让父母让祖父母在痛苦绝望、内心滴血中老去,把自己的一时快乐建立在父母的绝望痛苦之上,是严重败德行为。任何人都没有败坏道德的自由权,没有不生不养的权利。
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劳动力,人在生育上没有自由权
经济学告诉我们,劳动者的工资由三个部分构成:1劳动者本人的衣食住行费用f;2劳动培训费用回收项p;3劳动者养育子女的费用z。在纯粹自由竞争的劳动市场上,工资必定时高时低,随机波动,波动轴心是“f+p+z”,其道理并不复杂。
若工资不足以支付劳动者本人的衣食住行费用f,那么劳动者将逐渐失去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劳动人数减少后,工资就会上升,回复到“f+p+z”水平上,让劳动者用其中的f去支付衣食住行费用。
若工资不足以补偿劳动者的培训费用p,花出去的培训费p收不回,那就没人愿意花钱去参加劳动培训了。没人参加培训的结果必然是,技术劳动力越来越少。技术劳动力的短缺,必将推高熟练工工资,使工资回复到能补偿培训成本的“f+p+z”水平上。
若工资中没有z项,劳动者将无法养育子女,那样的话,十多二十年后,劳动力短缺必将推高工资水平,使工资回复到“f+p+z”水平上,让劳动者拿其中的z项去抚养子女。
总之,工资围绕“f+p+z”的随机波动,劳动者工资期望值中必定含有“f+p+z”三个项。其中z是专款,专供劳动者养育子女之用。换句话说,经济系统的运行规律要求劳动者必须拿工资中的z项去抚养子女。只有这样,系统才能继续运行下去。也就是说,市场运行规律不允许劳动者不生不养,作为市场交易者,人没有不生育的自由权。
五.社会养老制度不允许劳动力不生不养,想要养老,就没有不生不养的自由
在社会养老制度下,一个人只要交少量养老保费,意思一下,退休后就可以源源不断地领取大量退休金。比如我们看到,一个人只要交10多万保费,就可以在退休后的几十年里,领到总额超过100万的退休金。但是,社会养老制度有一个铁的前提 —— 劳动者必须用工资收入中的z项去养育子女,必须向劳动力市场提供后续劳动者。失去这个前提,社会养老体系必将崩溃。
钱是不能生钱的。一个前辈劳动者所交10多万保费,必须投放到生产领域去,通过子女辈劳动者劳作才能放大变成100多万。普通劳动者退休了,有子女继续劳作,能够把10多万放大成100多万;不婚、丁克等退休后,没有子女继续劳作,他们交的10多万永远还是10多万,永远不会变成100多万。所以,不婚、丁克等领到的退休金中超出所交保费的那个90万,是别人孩子的劳动成果。不婚、丁克等吮吸别人孩子的血汗给自己养老,极不道德,是不可容忍的。
社会养老的本质是,整个子女一代人,为整个父母一代人养老。这就要求每一个劳动者都养育子女,人人出力。可是,不婚族、丁克族、少生族等却在社会养老体系中充当南郭先生,利用养老大锅饭制度钻养老体系的空子,太不应该。社会养老体系绝对不能容忍不生不养的南郭先生。
六. 作为族群社会的个体,人没有不生不养的权利
族群社会是以“…父母养育子女、子女养育孙子女、孙子女养育曾孙子女…”的方式不断延续的。每一个人都是族群延续链条中的一个环节。一个人只要长大成人,就已经从链条中拿走了z项,很自然地,他也就必须以养育子女的方式将z项归还到链条中去。否则,族群社会必将崩溃。
不婚、丁克等,从链条中拿走了z,却不生不养,那就欠了父母的债。而欠父母,相当于欠祖父母、欠外祖父外祖母的债 …… 相当欠整个族群整个社会的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借债人没有不还钱的自由,作为族群社会的个体,人没有不生少生的自由权。
七.放任年青人不生不养的西方社会,是不可持续的
“生育是个人自由权”不经过任何论证,就被西方学界奉为信条。现在,这一谬误信条正在毒害西方社会。西方没有类似“五胡乱华”的惨痛经历,眼看人口下降,他们便意图通过引进难民解决劳动力不足问题。那些难民都有超强繁殖能力,必定渐渐替换原有人种。长此以往,只能有两种结果:一,当族群替换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时,发生质变,暴发“五胡乱西”危机;二,在某个节点上,他们幡然醒悟,强行清-洗-种-族。历史没有终结,社会不可能一直平稳运行下去,必然在某节点上出现突变。一旦突变,必定惊涛赅浪。如果不想自我灭亡,那么西方社会必定会在某个时点回归到正确认识生育问题的轨道上。
军国大事,关乎国家存亡,公民没有不服兵役的自由。生育大事,事关族群存亡,个人同样没有不生不养的自由。凡是关系到民族存亡的大事,人的权利都必须由法律去规范,也只能由法律去规范,个人没有法律之外的不生养自由。
视屏中,储教授还批评“向育龄青年收取生育押金”等强迫生育建议,说那种做法得罪太多人,没有操作可行性。对此,我把我的另一个微头条短文贴在这里,以供参考。微头条题为《激励二胎三胎的绝妙方子》。
为了防止国民进一步老龄化,政府决定放开三胎生育。不过,仅仅放开允许生,人们未必会生。放开之后,还必须促生,才会有效果。不妨试一试如下促生方子。
首先,全面征收房产税。即,每年按房屋市场价的3%征收房产税,与国际接轨。然后,对二胎三胎夫妇实行免税优惠。具体做法是:
三胎夫妇的第一二三套房免征房产税。二胎夫妇的第一二套房免征房产税。至于一胎夫妇,可区别对待。
放开二胎前的一胎夫妇第一套房免税,但不再享受其他针对独生子女的优惠和补助。
放开二胎后的一胎夫妇不享受免税。毕竟国家已经允许你生了,你不生,是你自己的事。
抱养孩子的夫妇,抱养孩子的单身人士,亨受同等免税优惠。
其他情况,包括不婚丶丁克丶生外籍孩子等,一律全额征收。外籍夫妇生外籍孩子,不论生几胎,都与中国政策无关,一律全额征收。
此方奖惩兼备,覆盖面广。我估计,照此方抓药,只需一个疗程,立马见效。
除了房产税,减免个人所得税也是可用手段,也不难操作。
个人之见,难免错漏,请储教授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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