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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学政策] 王海钰:财政体制是人类经济制度社会形态发展的动力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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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前言
在人类社会发展动力的研究上只有马克思阶级社会观有着明确的结论。马克思主义认为是阶级斗争推动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这个结论是否正确,是否属于唯物主义?在中国基本上没有人打这个问号。笔者认为这个原理是唯心主义的,因为它违反了物质存在决定主观意识这一唯物主义原理。在人类社会中劳动人的行为是主观意识的代表;劳动物品及规则制度才是物质存在的表达。认为阶级斗争即人与人的利益矛盾斗争能改变制度形态、能改变经济关系、或者说人与人的权利关系的规则制度就是把人的主观意识看成第一位的作用,这是赤裸裸的主观唯心主义。从另一方面看,在历史上,只有一个阶级消亡了,新的阶级产生了才能说明人类社会发展了。就是说一个阶级存在上千年的话只能说社会经济制度形态的不发展,是停滞。在实践上,中国的封建社会存在了二千年,这其中出现了无数次农民阶级的起义,并没有促使地主阶级灭亡。由此证明阶级斗争不能推动社会形态的前进。在西欧各国一样,历史上出现了无数次工人阶级的罢工斗争,并没有促使资本家阶级的灭亡。可见所谓阶级斗争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的原理,纯粹是骗人的谎言。
然而,人类社会经济形态的前进与发展不能没有动力。就是说只要人类经济制度形态分作生存品经济(奴隶社会)形态、自给品经济(封建社会)形态、商品经济(资本主义社会)形态、市场品经济(社会主义社会)形态等性质的不同,那么这种制度性质的变迁就有种动力作用是不能抹杀的。本文从人类经济制度发展观出发,认为财政收支制度是人类社会形态发展的动力,或者说是财政收支体制推动了人类经济制度的前进和发展。通过观察,我们发现,不同性质的经济制度形态中其财政收支体制是不一样的。比如说收入物品属性的不一样,有实物,有纸币的不同。财政组织和政府的关系也不一样。从支出方面来看,其认识观念、财政政策目的有着本质的不同,比如有维持官僚组织体系运作的,有平衡需求不足、消费不足的。这种财政体制观念上、和其收支对象属性的变化指导着政府官员活动观念上的改变,于是就有了一系列经济制度上的变革,诸如生产制度、交易制度、分配制度的转变。进一步的观察,是财政管理部门和作为经济体制管理机构的政府二者之间的权利关系上有着性质的不同,就是说不同的经济制度社会形态中财政体制有着本质的不同。本文就财政收支制度是人类经济制度社会发展的动力进行简略的讨论,希望引起学者的注意。
(二)财政体制的变化是政府和劳动生产体企业权利关系变化的表现。
传统经济学视税收财政是政府筹资的工具。实质上政府作为经济体上的管理者的生存权利依赖于对劳动生产体企业剩余价值的剥夺。之所以这种剥夺得以成功是因为政府对企业有着相应的服务。这种服务当然是多方面的,但可以用一句话来慨括,就是社会财富所有权的界定。因为劳动生产体企业的生存权利、发展权利是建立在社会财富的所有权上,一旦丧失了这种社会财富的所有权,劳动生产体企业也就不存在了。就是说企业与政府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的,没有企业的存在也就没有政府的存在。生产劳动体企业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但社会财富的所有权的实现却是通过税收制度来界定的。政府就是从事这种社会财富所有权的界定服务,税收也就成为这种服务劳动的补偿费。但是所有权是一个权利束,政府也就需要多种形式的服务。正是政府与企业的合作,一体化运作形成社会财富实现的制度装置。这个装置实质上不过是相应规则制度的安排。
从理论上讲,这个规则制度的安排应该是企业生存权利和政府生存权利的平衡。当政府生存权利的扩大可推动政府对社会财富占有量权利的增加,这样一来就意味着劳动生产体企业社会财富占有量权利的减少。其结果必然是社会财富创造人员的减少,食利人员的增加,导致社会劳动价值的低增长。可见,劳动价值增长率和创造社会财富的人数成正比,与政府财政收入量成反比。当社会劳动价值增长率呈现负值时,就意味着企业生存权利受到威胁。于是人们就要推翻一个政府,即从新建立起一个新的政府。这种斗争在历史上表象为国家政权的更替。但是这种更替和经济制度社会形态的质变没有直接的联系。
财政体制是社会财富所有权界定的工具。我们可以看到,当税收对象物品属性变化后就引起社会财富属性的变化。通观人类经济制度社会发展史,可以把税收物品的属性分为四种,也就有了社会财富四个性质的表达:①是财政收入的劳役性。指政府的收入为劳役即劳役创造的社会财富由政府占有。但是这种大量的公共建设人们称为“共有制”,却不构成社会财富的属性是由于所谓“共有制”不构成所有权,相应的是没有诸如交易权、监护权、收益权等主体性权利者。问题出在这些物品不能用劳役(工作日)来度量。所以被规定为劳役性社会财富。劳役性社会财富是通过强力征收劳役实现的。因政府有强力征收劳役的权力也就出现了政府占有社会财富的无限大。因此也就有了社会劳动价值的负增长从而导致劳动生产体生存权利的危机增加。所以这种大量征收劳役的政府,一般处于社会动荡之中,而且是短命的。②财政收入的实物性。指税收呈现实物性质。这样情况下政府热衷于自己组织劳动生产体组织来满足政府机构体的生存权要求。企业的行政所有权可以获得全部剩余价值让企业只保留生存权利;也可以通过出租来获得租金收入,实行财政体制和政府机构的一体化。财政支出也是量入为出,不留赤字,从而维护政府生存权利和劳动生产体企业生存权利的平衡。中国二千年的自给经济形态之所以不发展就源于这种实物性财政制度的稳定性。因为财政部门与政府机构的一体化,就有着可能造成财政权利对生产体企业生存权利,发展权利的(积累财富)的侵犯,导致企业的不发展。表面上保持了政府生存权利和劳动生产体企业生存权利的平衡而现实中往往是政府权利的扩大来挤压企业的发展权利来束缚企业的发展。所以实物性财政体制中社会财富永远处在低增长中,不会超过2%。源于一旦出现劳动生产体有剩余,财政权利就会扩大,进而造成更多的食利人员。因为财政权利无有限制,甚至出现财政外的收费来增加企业的负担来限制生产体企业的增长。历史上称为“扶本抑末”。财政的实物性体制造就了大量的国有企业来维护政府机构的运转,反过来大量的国有企业又造就了庞大的政府机构。实质上所有国有企业就是行政政府的所有权,导致政府官员对社会财富占有的最大化。这样一来就把官员置于高人一等的地位而形成一个特权阶级。这种政府权利的扩大有着自我加强机制,需要外部力量来打破,本身很难纠正。③财政收入的纸币性。经济的发展,货币形态也在发展。由于银行的出现纸质货币形态流通出现。财政征收也就由实物性转变为货币性,从此货币成为社会财富的象征。随着货币的征收社会财富也就表现为货币化,也就是说任何货币可以表达的物体都成为社会财富了。在这种情况下人们认识到政府权利与企业权利的关系。为了抑制财政权力的扩大将财政权利,由政府机构中移植于“人大”“议会”权力之下即出现了政府和财政部门的分离。这种财政体制的转变是划时代的,一旦意味着财政权力的缩小就是生产体企业积累权利的扩大,从而导致社会劳动价值的高增长(9--10%)。到近代随着银行的对立,财政职能也在增加。比如,利用财政赤字来纠正需求不足、消费不足等。④财政收入的证券性。随着虚拟经济制度的出现,证券性企业上升为主要地位,证券性经营企业规模越来越大。税收对象也就有征收货币转变成征收证券。于是也就有了社会财富的证券化。或者说只有证券表达的物品才有着社会财富的属性。界时财政体制已经完全脱离政府成为专门从事宏观调控的工具。政府成为不吃财政饭的独立的执法机构。执法服务的收入来自对违法者的惩罚,有司法部门来评判。当违法者减少,政府官员相应减少,直到最向消亡。
通过对历史的观察,我们可以看出财政收入性质的变化,人们的社会财富观念也随转变。财政收入性质的转变,相应的出现财政体制的转变,接下来是经济社会具体制度或快或慢的变革。
(三)财政体制的职能。
上面是指财政收入上的的社会财富所有权的界定职能。指出财政收入物品属性的变化导致社会财富性质的改变,接下来是社会财富所有权主体的改变。当从财政支出方面来看时,财政还有着以下职能:一是调节政府生存权利和企业生存权利,发展权利平衡的职能。虽然在中国还认识不到这一点,并不意味着这种职能不存在。它是维持经济制度社会稳定的基础。二是产业结构发展的平衡来从而使社会生产效率的最大化。三是调节需求与供给的不平衡,通过增加财政支出来提升需求量。四是调节消费积累的不平衡,通过扩大财政赤字来提升居民的消费量。五是调节进口出口的不平衡。这五个不平衡既可以通过税收政策的变动来调节,也可以通过财政的支出的引导来调节。
值得指出的是只有充分发挥财政的职能从而衍生相应的功能,诸如增加经济运行的平稳性、经济社会的稳定性、提高劳动生产效率、经济效率等等构成财政体制的基本功能。但是财政这种基本功能并不是一开始人们就认识到的,而是随着经济制度的发展逐步认识到的。在世界各国对财政职能功能的认识有着巨大的差异性。因此建立起的财政制度也就有着本质上的不一样。但不外呼四种:①协议型财政体制。这时经济体就如一个军队组织一样,财政政策目标完全有首脑个人来主持。称为财政体制个人化。②君主型财政体制。这时财政部门就如政府的一个保管员。可以使用各种各样的方法和手段来增加财政收入,都有着合法化,因此这时银行也没有完全的独立性。财政收支权来自政府的首脑机关。③代议型财政体制。这时财政部门已经和政府相分离,财政政策的出台通过议会投票的方式来决定。银行有着独立性。也就有了财政职能的扩大,诸如经济运行的稳定、增加就业、社会保障等。④代理型财政体制。这样的财政体制下财政部门完全独立运作,有着明确的法定性政策目标,就如银行有着明确的法定任务一样。二者分工合作成为经济运行调控的工具,从而使生产效率、经济效率最大化。
上述只是理论上的财政职能与功能,在现实中有着多种多样的“双轨制”运行。这种双轨制推动着经济制度社会形态的变迁。总之,国与国之间表面上是经济制度形态的不一样,其根源在于财政体制的不一样,从而导致巨大的经济效率上的差别即穷国与富国的现象发生。
(四)中国财政体制的现状及其缺陷,

中国由于意识形态的原因,可以说基本停留在封建性君主型财政制度观里。这种观点在二千多年中就是把税收财政看作政府筹资的工具。即是新中国成立以后也很少改变,就是说并没有看作社会财富所有权界定的工具,所以也就不能认识到财政的基本职能是政府和企业生存权利平衡,尤其不能侵犯企业的发展权利;进一步的是,不能认识到财政目的是化解需求不足、消费不足的工具。只有这种职能的有效发挥才能提高生产效率经济效率。由于封建意识财政观念的束缚,不知道财政体制改革是是经济制度改革的“龙头”,是政治改革的突破口。所以新中国建立后采取了集权制财政体制。正是这种财政体制反过来强化了政府的经济活动的集权行为。(1)统收统支集权财政体制。它的基本特征是,财政、银行、政府首脑三者一体化。一是一切收支项目、收支方法、收支标准都有中央统一制定;二是财政收支、地方附加、都纳入预算;三是地方一切开支均需中央审核批准,按时拨付,预付流动来解决临时性需要。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实践上就是统一领导、分级核算。因为政府机构是一个多层次的塔式组织其财政支出只能是分级核算。而且每一级都是上下对口,“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企业单位、事业单位隶属等级化。这样一来不但财政、银行、政府首脑一体化,连企业、事业、政府也呈现一体化,自然是资产全部行政所有权,称为公有制。实质是财政中央集权制的结果。(2)但是农村经济改革实行家庭承包制后就有个粮食供应问题。这种承包制引出粮食的快速增长,将这个制度移植到政府关系上,就有了分级包干的财政制度。“划分收支、比例分成、分级包干、五年不变”。又称为“分灶吃饭”的财政制度:一是整个财政划分为中央固定收入、地方固定收入、中央与地方分成收入。二是划分收支范围,预算基数、包干基数、补助基数。这些都通过讨价还价的谈判来确立。三是在此基数上多收多支、少收少支,自求平衡。四是预算自行编制,呈报中央进入国家预算。这种财政制度的安排可概括为分税制,因为首先要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即税种、说源使地方政府独立自主。这样一来地方政府实质上类似一个小的经济体;其次还有一个共同的事权即区域与区域、上级与下级等共同的事权问题。通过下级承担、上级补助来解决。其三财政主要收入自行解决。我们可以看出,这种自收自支、自求平衡、自行预算的包干体制,使各级政府完全成为一个独立的经济体。只是没有外交权、人事权而已。(3)可想而知,这种由中央集权财政体制到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的变化,势必决定政府官员的行为目的、目标。财政包干体制不能改变银行、财政与政府首脑的一体化机制,却可以改变政府与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的关系。我们看到的是在财政包干体制下,地方政府迅速与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相分离,就是事业单位“市场化”,政府官员参与要素交易、产权交易等不应该参与的事情,从而导致腐败现象的普遍性。
(五)财政制度的变革引出具体制度的变迁。
二十多年的经济制度发展完全可以说是财政制度推动的结果。(1)当财政体制是中央集权制时,就形成了命令性、指令性使用权交易制度,中央集权的分配制度。表面上生产资料公有制,但相对社会财富来说就找不到所有权主体,这就出现了社会财富的行政所有权。在这里有人说官员代表人民占有生产资料,当把生产资料换成社会财富时说官员代表人民占有财富就滑天之大稽。就如甲代表乙对房子进行占有权、支配权,但承认乙有所有权一样滑稽。如果说这种现象在计划经济时代人们还看不清的话,在财政包干体制下劳动者才有了这种认识。(2)正是这种分税制推动了“价格闯关”的成功,但这种成功使原来的指令性使用权交易变成合约性所有权交易制度。人们才得以看见经济改革呈现私有化运动。国有资产的大量交易都是在政府官员与“内部人”之间进行的,导致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问题出在人们只有“生产资料”“产权”“资产”等概念而没有社会“财富”的概念,才出现了工人创造的财富却不能让工人来占有的现象。(3)集权制到分权制的财政体制进行了转变,但政府对财政的支配权没有变,所以在生产制度方面的政府对投入产出的决策权没有变,也就有了高投入下的经济高增长,因为官员不可能对不是自己的财富负责,其结局必然出现高消耗、高污染、高成本了,经济质量的低增长。(只有代议型财政体制的经济增长的1/10)究其原因:一是分权制财政体制并没有改变君主型财政体制。就是说财政支配权不过是从中央政府首脑下移到地方政府首脑手中,财政职能还是政府筹资的工具。相反,支持了地方政府财政收支权的扩大,从而使地方政府职能错位。二是地方政府财政收支权的扩大导致政府机构的膨胀,严重的是,财政收入的加大是以侵犯企业的生存权、发展权利为代价。据周天勇调查,19972004年间个体企业就减少了800万户,使就业下降。三是分税制扩大了中央的税收却增加了地方政府的困难。加上地方政府财政支出没有法律性约束,必然追求自身利益而产生增加创收的冲动,导致教育、医疗、住房等价格的迅速上涨。另一方面使政府部门企业化推动了腐败的普遍性发生。
总之,通观新中国以来的财政体制发展史,可以看得出来,财政体制微小的变动都将引出政府行为的变动从而导致生产制度、交易制度、分配制度的转变。尤其是“奖出限入”的对外经济制度使中国进入一个“出口带动”的经济发展战略。由此可以看出这是直接作用即财政体制决定了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模式、经济发展模式。

(六)结论:

1)人类经济制度形态的发展总有一个推动力存在着。阶级社会观视这种推动力为阶级斗争而经济制度社会观把财政体制看成人类经济制度发展的动力。这两种观点相比,不难看出阶级社会观呈现主观性唯心主义。

2)财政体制是政府权利与企业权利关系的表达,二者呈现此消彼长的关系。财政权利的扩大意味着企业生存权利、发展权利被侵犯从而意味着经济增长效率的下降,所以税收量总是越小越好。实践上财政模式的发展是随着社会认识的发展而前进,由协议制向君主制到代议制、代理制上发展。它决定着经济社会具体制度的演进。因而决定着生产效率、经济效率的高低。

3)新中国几十年的经济发展史说明,每一次财政的改变就相伴着生产制度、交易制度、分配制度等具体制度的转变,表现出财政体制对经济制度变迁的推动力。可见,先进的财政体制可推动经济制度的前进和发展从而提高生产效率(人均产值增长率)、经济效率(人均货币增长率),相反落后的财政体制将制约经济制度的前进和发展,从而制约生产效率、经济效率的提高。财政体制的稳定就有了人类经济制度社会形态的相对稳定性。

4)财政体制是决定政府官员行为目的、目标的物质力量,因此它决定着政府官员对经济制度的安排和选择。目前的财政包干体制是导致经济增长效率底下,腐败盛行的总根源;另一方面人们还没有认识到财政体制的基本职能与功能,不知道只有财政体制完全脱离政府的支配权有着自己的独立性时,就如银行的独立一样才能实现对政府权利于企业权利的平衡,才能实现对需求不足、消费不足调节功能的发挥,才能有经济增长模式、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

5)通观人类经济制度社会发展史,只要不闭起眼睛就可以看到财政体制的变化才前,具体的经济制度转变在后这种现象,通过其中机制上的分析自然发现是财政体制决定着经济制度发展的方向。由此可以看出只有人们认识到这种规律以后,中国经济制度形态的变迁过程才能由自发性的经济改革进入自觉性的经济改革过程。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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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财政体制 经济制度 社会形态 王海钰 财政包干体制 财政 人类 经济制度 王海钰 社会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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