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劳分配简论》
作者:marxch QQ:407506130 E-mail:marxch@sina.com
作于2006/02/14
近来网络上流传着许多种对按劳分配的解释,比如“各尽所能,平均分配”、“按劳动量分配”、“工资制度”等。所有这些解释都试图揭示按劳分配的实质。但遗憾的是,这些观点都仅仅从某一个侧面出发,对按劳分配关系的某一方面因素进行考察,所得出来的结论自然也就有失偏颇。
按劳分配制度无疑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中重要组成部分。正确理解按劳分配制度,是全面理解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部分,可以坚定我们改革的决心及对改革的方向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本文试图以历史唯物主义角度对按劳分配这一社会主义分配关系进行分析,以希望能做出正确而全面的解释。
我们知道,分配关系是整个生产系统中一环,并且是由生产关系所决定的;进一步来说,具体到生产关系中,决定分配关系的就是生产条件的分配,也就是生产条件所有制度。生产条件分为物的因素和人的因素,从而,生产条件所有制其对应的也就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和劳动力所有制。(对这一节有疑惑的朋友可以参考马克思的著作)
具体到资本主义制度,生产条件所有制就是生产资料私有制和劳动力个人所有制的有机结合。
对于社会主义制度,大家讲的最多的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但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来,社会主义制度应该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劳动力个人所有制的有机结合。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就可以依据这里的所有制关系来说明按劳分配的涵义了。
可以很直观地看出来,劳动力个人所有制在分配关系上体现为“工资制度”。对于劳动者个人来说,他并不具有对公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对他来说,在这里,生产资料的公有制跟私有制并没有什么区别;这也表现为“工资制度”与资本主义工资制度在现象上来说是相似的。而正是这一原因,导致有人将按劳分配等同于资本主义工资制度。
我们应该辩证地看待这一问题。
同样的劳动力个人所有制,由与其对应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不同而体现出劳动者在生产关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对这一方面的论述各种马克思主义教材有更充分的讨论,这里就不展开了。
另一方面,生产资料所有制在分配关系上的体现是不同的。私有制对应的是按资分配,而公有制对应的是什么分配制度呢?很明显,不是“工资制度”。因为“工资制度”是劳动力个人所有制在分配关系上的体现。
在这里我们要清楚公有制在所有制这一层次的涵义。公有制还有另一种叫法,即全民所有制(这里我们不分析集体所有制)。公有制的所有者是全体人民这一个整体。从形式逻辑上来看,公有制的所有者是一个集合概念。作为全体人民中的任何一员,例如你、我、他等等,都是与这一概念不相同的概念;也就是说,作为个体,都不是公有制的所有者。可以说,在公有制面前,人人平等;从而,在分配关系上,公有制所体现的也就是平均分配。
有些网友认为按劳分配的实质就是平均分配,其原因就在于他们只看到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而忽略了劳动力的社会主义个人所有制。如果我们回忆改革前,那么也可以发现,在分配关系上,那时候有严重的平均分配的倾向,从而与生产关系出现严重的错位。
基于以上论述,我们可以得出,按劳分配,就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与劳动力个人所有制在分配关系上的有机结合;从量上来说,分配总额就是一定的平均分配额加上“工资制度”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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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最后的结论,在几年前经过与网友们的讨论,认为应该修改下。
公有制所体现的并不是平均分配,而是按需分配。
于是,从量上来说,分配总额=“一定比例的按需分配额”+“工资制度所得”。
如果这个结论正确,那么,可以推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公有制经济在总体经济所占比重会越来越高,从而按需分配额占分配总额比例也越来越高。
当生产力发展到高度发达,全部经济都为公有制时,按劳分配也就转化为按需分配了。
2011/4/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