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我在《社会主义论兼析资本主义》中对“平等”的一个简单分析,看到大家在讨论这一问题,所以贴出来和大家交流一下,供大家参考,也欢迎大家提出质疑和批评指正!
平等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生存关系,指的是人与人在本质上是一样的,不存在任何的高低贵贱之分。然而,我们在看到人与人之间抽象的平等性的同时,又不得不去面对在现实世界中人与人之间确实存在着的一些差别。人们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时候存在着先后之别,在个人的生存能力上有着强弱之分,而且人们在出生时就不得不面对由父母的贫富悬殊而给他们造成的生存条件的巨大差异和财产占有的多寡不均等问题。这些先后天条件的不同就使得在本质上本来是完全一样的人在具体的社会条件下却呈现出了千差万别。我们只有能够充分地认识到人与人在抽象上的无差异和在现实中的有差别,才能保证我们的政策真正的符合平等的原则,从而使人们在现实世界中获得真正的平等。现在的西方世界只考虑到了人与人的抽象平等,而忽略了由于人们的外在的财产占有上的贫富悬殊而造成的人与人在事实上的不平等。这种由先天的外在因素导致的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显然是违背人人生而平等的原则,是我们应当逐步消除的。而由人们先天的内在因素和后天的个人努力而造成的人与人之间的有差别,显然是不但不违背人人生而平等的原则,反而还会更加体现出人人生而平等的原则。所以,人们因劳动能力的强弱而造成的有所差别是我们应当完全给予肯定的。否则,我们便会打击先进,鼓励落后,使我们的社会无法取得正常发展。我们所要追求的平等是,既要充分考虑到人类在抽象意义上的平等,并努力去实现之,也要兼顾到在现实中由于具体的人内在劳动能力的不同而形成的有所差别,从而实现人与人在事实上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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