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量趋稳 结构渐优——从第六次人口普查
数据看山东人口发展十年
统计分析[2011038] 时间:2011-06-16
人口发展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是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向适当的规模、均衡的结构、优良的素质、合理的分布演进的过程。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在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健康发展的同时,山东的人口发展也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果。
一、人口控制成效显著,总量保持低速、稳定增长
第六次人口普查登记初步汇总结果显示,截止到2010年11月1日零时,全省常住人口为9579.31万人,列广东省之后,位居全国第二位。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9079.31万人相比,十年间共增加了500.00万人,增长5.50%,低于全国5.84%的增长幅度,年平均增长0.54%。对比1990年到2000年上一个十年的人口增长640.10万人,年平均增长率0.73%来说,山东人口净增长减少了140.10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下降了0.19个百分点。
回顾2000年以来,山东人口发展每年的净增长均在50万人左右,保持了人口低速增长的良好态势。这表明,山东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已经得到了有效控制,而且已经稳定在低生育水平状态,为实现山东人口总量不过亿的目标奠定了基础。
二、人口分布呈现新格局,中心城市人口增速较快
普查结果显示,2010年山东人口密度达到每平方公里610人,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的每平方公里574人增加了36人,是全国人口密度的4.39倍,在全国各省、自治区(不包括直辖市,下同)中位居第二位,仅低于江苏省的787人。全省各市人口密度差别比较大,每平方公里超过700人的市由2000年的4个增加到5个,分别为济南、青岛、淄博、枣庄、济宁。其中,济南市取代枣庄市成为全省人口密度最高的市,每平方公里达到833人。东营市依然是全省人口密度最低的市,每平方公里仅有245人。
全省17市中,总人口超过800万人的由2000年的3个增加到5个,分别是临沂、潍坊、青岛、菏泽、济宁,其中临沂常住人口已经突破了1000万,成为山东历史上首个千万人口大市。从2000年到2010年的十年间,尽管全省17市的常住人口总量都有所增加,但受经济发展影响,省内两大中心城市济南、青岛吸引了更多的流动人口,人口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其他市,年平均增长率分别达到1.41%和1.52%、远远高于全省0.54%的水平。增长最慢的两个市为临沂市和菏泽市,虽然两市人口基数较大,但由于都是劳动力输出主要地区,常住人口的年均增长率并不高,分别为0.10%和0.23%,这也与我省经济发展的状况基本吻合。
三、多方因素综合作用,家庭户规模呈缩小趋势
家庭户规模的缩小是经济发展水平提高、生育水平下降、人口流动性增强、住房条件改善以及人们思想观念转变等多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表明,全省共登记家庭户3010.50万户,家庭户人口8985.58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常住人口规模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1人缩小为2.98人,低于全国3.10人的平均水平,呈现出家庭户数量不断增加,规模继续缩小的态势。
家庭户人口规模的下降,充分反映了时代变化的新特点。一方面意味着每一家庭子女数的减少(城镇一对夫妇一个孩子,农村一对夫妇大约在两个左右),另外一方面也意味着青年、成年家庭的核心化和老年家庭的空巢化。这些都将对老年人口赡养、儿童照看和社会服务体系建立等多方面问题将会产生深远影响。
四、人口老龄化程度加重,但仍处“人口红利”期
随着计划生育工作不断深入,人口出生率大幅度下降,人口死亡率相对稳定在较低的水平,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进一步延长,人口年龄构成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507.43万人,占15.74%;15-64岁的人口为7128.90万人,占74.42%;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942.98万人,占9.84%,高于全国8.87%的平均水平,在全国各省、自治区中居第五位。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5.11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比重提高了3.30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了1.8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的提高体现了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以及现代医疗水平的不断改善。
从普查数据来看,人口年龄结构继续呈现“两头低,中间高”的特点,即少年人口和老年人口比重较低,而劳动力年龄段人口比重较高,说明山东仍然处于明显的“人口红利”期。按照国家65岁及以上人口占7%以上即达到老龄化社会的标准,山东早在1995年就率先进入老龄化社会,2010年这一趋势进一步加深。应抓住当前仍然处于“人口红利”期的有利条件,进一步加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各项工作措施。
五、常住人口性别比渐趋均衡,出生人口性别比有待改善
普查数据显示,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为4844.71万人,占总人口的50.57%;女性为4734.59万人,占总人口的49.43%,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2.53下降为102.33,低于全国105.20的平均水平,在各省、自治区中仅高于江苏(101.54)、河南(102.06)居第三位。从历史数据来看,山东总人口性别比始终属于较低省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保持在100左右的正常范围,但出生人口性别比却依然偏高,超出了103-107的正常范围,一直处在110以上的水平。
当前,山东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已经增加到75岁左右,总体上说,女性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高于男性人口。可见,正是少儿人口性别比的居高不下抵消了老年人口性别比的降低对整个人口性别比的影响,应当进一步加强措施,重点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
六、流动人口十年增一倍,跨省流动类型由净流出转变为净流入
流动人口是指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发生跨乡(镇、街道办事处)变化,而且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人口。2010年,我省常住人口中,流动人口规模达到了1581.40万人,较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746.80万人翻了一番还多,其中省内流动人口为1369.84万人,人口流动范围仍主要集中在省内。但跨县流动人口,由2000年的268.70万人,增加到923.91万人,增长了2.44倍,人口流动的活力增强、空间范围加大。从跨省流动人口情况来看,随着山东经济活力的不断增强和城镇化的持续健康发展,省外流入我省的人口由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103.32万人增长为211.56万人,流出外省的人口由110.46万人增长为209.03万人,流动类型由净流出7.14万人转变为净流入2.53万人。
从各市情况来看,流动人口的流入地区主要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市。其中青岛市净流入122.32万人,位居全省首位;其次为济南市,净流入83.74万人;烟台市位居第三位,净流入53.63万人。这三个市的跨市流入人口占全省跨市流入人口的55.69%。西部各市的流入人口相对较少,德州、聊城、菏泽三个市的流入人口均不到10万人,其中德州、菏泽两市均为人口净流出类型。
流动人口规模和流动范围的持续扩大,在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在医疗,教育,社会福利等方面也酝酿着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特别是目前山东的流动人口分布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应进一步加强宏观指导和协调,采取引导式管理办法,使之更加有利于各地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七、人口受教育程度明显提升,人口素质显著提高
自2000年以来,山东人口在规模扩大的同时,受教育状况也大大改善,人口文化素质普遍提高,不仅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也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积蓄了强大的后劲。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初步汇总结果显示,我省人口受教育程度大幅度提高,文盲率降低,而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数量倍增,初、高中受教育程度人数也明显上升,使我省人口整体文化素质得到了全面提高。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受教育程度的为832.87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受教育程度的为1332.26万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为3846.82万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为2391.24万人。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具有大学受教育程度的人口由3331人上升为8694人;具有高中受教育程度的由11036人上升为13908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由36634人上升为40158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由32736人下降为24963人。6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由7.50年提高到8.76年。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由475.73万人减少为292.25万人,文盲率由10.69%下降为4.97%,下降了5.72个百分点。
拥有小学受教育程度人数的减少和初中及以上受教育程度人口的不断增加,说明山东人口的受教育程度在向更高层次转化,同时也反映出进入新世纪以来,山东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中取得的显著成绩。但还要清楚看到,我省每10万人拥有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口数仍然达不到国家平均水平,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中处于第十二位,平均受教育年限也仅仅相当于初中水平,发展教育事业,依然任重道远。
八、城乡人口接近持平,城镇化区域差距有所改善
2000年以来,山东深入实施城镇化战略,不断创新城镇化发展理念,积极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着力解决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的各类问题,科学引导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城镇化水平稳步提升。普查初步汇总结果显示,全省常住城镇人口约为4762.00万人,乡村人口约为4818.00万人,城镇人口与乡村人口接近持平,城镇化率达49.70左右,较上年提高1.40个百分点,为“十一五”时期增速最高的一年。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1300多万人,城镇人口所占比重提高约12个百分点,与全国城镇化水平基本持平。
从各市情况来看,西部各市的城镇人口增速明显高于东部,东西部区域差距有所缩小。西部德州、聊城、菏泽三市城镇化率达到37.80%,较2000年提高13.3个百分点,是这些地区的人口从农村向城市转移速度最快的10年。而东部青岛、烟台、威海三市城镇化率较2000年仅提高了9.2个百分点。但由于西部各市整体经济实力弱、发展起点低,布局也较为分散,城市的辐射力与东部各市相比仍然差距较大,因此东西部区域差距的缩小,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山东城镇化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局面。
九、少数民族人口持续增加,多民族和谐共处
山东是少数民族个数齐全、人口数量较少的省份之一。早在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我国认定的55个少数民族人口在山东省境内就已经都有居住者,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初步汇总显示也是如此,山东已成为以汉族为主体,多民族和谐共处的省份。由于党和ZF针对少数民族实行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扶持经济发展,改善文化生活条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为少数民族人口发展创造了优越的条件,少数民族人口增长速度加快,人口比重不断上升。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初步汇总结果显示,全省少数民族人口72.16万人,比2000年增加8.8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0.75%,提高0.05个百分点。总人口过万人的少数民族个数为4个,分别是回族、朝鲜族、满族、蒙古族,其中回族人口数为53.33万人,位居各少数民族首位。
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着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密不可分的关系。进入新世纪的十年中,山东人口发展进入“稳定低速增长”的健康发展轨道,但这并不意味着人口压力的减轻。庞大的人口基数,日益加深的人口老龄化,繁重的就业压力,愈趋频繁的人口流动,日益凸显出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与仍然较低的文化素质水平的矛盾以及人口、资源、环境等问题。要实现富民强省的新跨越,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就要坚定不移的把人口发展与经济发展、资源环境结合起来统盘考虑,着力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为把山东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人口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