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其次,那么,然后是一个问号!
看来,你一定是要让我来回答了。
唉,我的提问呢?
不客气的说,你恐怕根本就没耐心把帖子看完。
还是我依着吧,我来回答你!
首先,你认为通过税收按人发钱等于转移支付。
错!
第一,没有“通过税收”发钱的,只有“源自税收”发钱的!这应该是你的口误吧。
第二,是按人发钱、还是转移支付,是要看怎么发,不是看源自什么!
你又没有看帖!
连帖子都不认真看,却要理直气壮的问别人,真拿你没办法!
再次,你又认为转移支付不会使物价上涨。
错!我认为转移支付也会让物价上涨。只是它所导致的物价上涨幅度要小一些,而且是暂时的,其原因是,这种导致物价上涨的需求是良性的,因为转移支付可以起到降低收入差距的作用,由此引起的需求增长是实际需求的增加,是良性需求,还记得你自己举的例子吗?
但是,关于那个例子的问题,你没有看帖,或者不愿意再回答我。
那么,请问按人发钱会不会引起物价上涨?
答:收入差距拉大了,需求不再是良性的了。还记得你自己所说的例子吗?
还记得我反复帖了几遍的楼主的例子吗??那里用你和楼主的例子来证明:按人发钱与转移支付,到底哪个使收入差距降低!哪个使收入差距拉大!
既然你还好意思来问我,那么,我能问问你了吧:
第一,你自己主张的发钱方式到底是“按人发钱”还是“转移支付”??
——到现在都怀疑你,没搞明白这两个概念的区别
——当然,我得再提醒你,这两个概念,可不是俺发明的,不要再扣到俺头上。
第二,前面已经问过你了,你不是打算把“按人发钱”的优先级别变成和“转移支付”一样吗?
还记得问你的问题吧?是不是没有看懂那个问题是什么意思?
那我再解释一遍:如果把“按人发钱”正常化、制度化——这是你和楼主的共识吧——那么,必须给出一个什么条件下发钱,什么条件下不发钱的制度,请把这个条件具体表述一下!
这个要求不过分吧??
我来狂一回吧:你能够表述出来的任何一个合理性的条件,任何一个有操作性的条件,只能是“转移支付”的条件,而不可能是“按人发钱”的条件!
我把话放在这儿,不信你试试!
当然,前提是,你得知道,按人发钱,跟转移支付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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