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物品具有的两个鲜明的特点:第一、排他性:只有对商品支付价格的人才能够使用该商品;第二、竞用性:如果某人已经使用了某个商品,则其他人就不能再同时使用该商品。“摘自教材。第二个特点概括为竞用性,觉得概括的挺好。但是第一个特点怎么概括为排他性呢?这不是明摆着是有偿使用性的意思吗?
求指教~~~
楼主: likaiwalk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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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鸿业经济学] 公共物品和公共资源的一点小疑问 |
讲师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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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low 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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