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是一种债权,早就有人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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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什金将货币定义为:“在商品和劳务支付或债务偿还中被普遍接受的任何东西”,就已经表明“欠条”在特定情况下的货币意义。
不仅如此,各种实物、证券(各种票据、债券、甚至股票等)以及电子符号等只要它们能够在一定意义上发挥交易媒介的作用,都是一定程度(意义)上的货币。这已经是金融学的常识。只有那些只知道马克思的人才固守着那种陈腐的货币思维
楼主这种人闭目塞听,老子天下第一,除了知道马克思,估计别的也不知道。还以为自己作出了重大的学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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