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陈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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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哲学] 第14章 : 语言意指力的理论。97 : 意指力性质、功能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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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语言意指力的理论


(语言符号意指力是符号物象力,即符号与语义物象之联接力。)


我们在85节讨论中,已经指出意指是语言的性质意象四大构成要素之一。符号“意指”就是由语言社区的意愿、意志所约定的符号象征、指称实体对象所形成的语音、文字的含义,简称为意指。语言意指理论有丰富的内容,它们包括:语言社区意指,说写者意指,字词(单词)、词组,词义变样,句义,语法规范,修辞手法等语言意指力。意指论的理论作用意义在于区分语言社区意指和说写者意指,运用这种区分方法研究人类不同语种、词义与句义的差别的起源和根据。




                                                       97    意指力性质、功能



意指是语言的性质象意四大构成要素之一。语符意指的职能是语言社区的创造者和使用者赋予语音文字符号象征、代表实体,形成不同的语言符号系统,形成不同的语音象征、字符象征指向实体事物。换句话说,世界各地区民族的兴趣、意愿、意志的意指差异,产生形成不同的语种。例如,汉语、汉字,英语、英文,阿拉伯语、阿拉伯文,日语、日文,俄语、俄文,德语、德文,法语、法文,意大利语、意大利文,韩语、韩文,西班牙语、西班牙文,等等。这就是语言社区意指、意指力作用的结果,同时,也是语言社区意指力的表现。

语言意指是与意指力密切联系在一起的语言力量。意指力就是语言使用者自觉遵守的语法规则的心理意志力。一个人如果不遵守语言社区意指力的召唤,可能就是胡言乱语,他说的话没有人听得懂。或是引起歧义使对方产生误会,发生情绪矛盾。在同一个语言意图场中,一个人说话能够使听众听懂,本身就是说话人的意指力作用产生了效果。在每一个语种适用地域范围内形成了语言意图场,在同一个语言意图场中,人们使用语言都是需要遵守它的语法规则。这也是语言意指力的一种表现。

其次,能够有效阐明语词或单词含义与句义、语篇义的差异是源于说写者的意指,而非社区意指。单词、词组的含义是社区意指的、约定的。为了说明意指概念,我们先来看一看弗雷格的指称论及其存在的问题。然后,再将意指与指称做出一个比较。

弗雷格为了区别日常语言的真假值问题,提出了涵义与指称两个概念。弗雷格认为,语言有两种基本功能,即有所表达和有所指称。语言所表达的是其涵义,任何表达式,只要语法正确,就有涵义。语言的指称来自语言的使用者。一般地讲,人们使用语言时总是指称某种对象,或断定命题真假。但是,有时人们并不关心语词所指的对象是否存在,命题是否为真,比如诗和神话中有许多表达式的所指对象是虚构,有些判断也无所谓真假。弗罗格认为在这种情况下,语词没有指称,只有涵义,因为人们可以理解它的意思。弗罗格强调,用于表达科学知识的语言必须既有涵义,又有指称。我认为弗罗格的这种指称论观点一方面是十分有趣的,另一方面它存在严重的问题。这就是我们如何能够做到同一个语词在诗和神话中没有指称,而在科学知识表达式中必有指称呢?是要求言说者这样做呢?还是要求听者、读者这样做呢?或者说,我们根据什么能够要求其中的一方做到呢?如果按照弗罗格要求,用于表达科学知识的语言必须既有涵义,又有指称。那么如何解释科学领域中的学术造假现象呢?难道学术造假中的语词是没有指称的吗?如何解释生活中的撒谎现象呢?语言使用者有主动使用者和被动使用者,说写者是主动使用者,听、读者是被动使用者。学术造假和说谎都是语言主动使用者的行为,应与听、读者无关。

这种语言的指称来自语言的使用者的观点,还忽略了语言起源于社区约定的原理。在弗雷格之后产生了克里普克和普特南提出的因果指称论就是证明。

并且在事实上,人们并不像弗雷格认为的那样有时人们不关心语词所指的对象是否存在,命题是否为真,而是时时在关心。只不过是,听、读者凭着经验和理智能力能够做出判断,超出听、读者经验和理智能力之外时,他们就信假为真。因为语词的真假值是由社区约定的,它成为一种常识要求社区成员对语的信任,否则就会使一种语言丧失其功能。比如,“上帝”、“神仙”、“鬼”、“天马”等等这些语词

意指不是语言的内容、涵义、内涵或实在者物象,意指是语言创造者和使用者赋予语音文字符号代表实在者的职能。换句话说,意指是语言社区创造、认同某一种符号系统作为语言交流信息的工具,它是阐明人类社会不同语种产生的意愿、意志和意图。

弗雷格认为指称是语言的功能,在这一点上,意指类似指称之处。但是,弗雷格的指称职能比较意指狭小得多了。他不仅认为语词没有指称,而且虚构对象的表达式也没有指称。我主张的意指有两种情形,一是语词的意指,它是由社区约定的,稳定不易变动的。一个语词的意指对象消灭,这个语词将随之消亡。二是话语意指,它是由言说者自己的意图决定的,是受到言说者目的以及语境条件影响。但是话语意指必须是建立在语词意指的基础上的,是受到社区约定的约束的。因为如果言说者的话语意指不受社区约定的约束,别人就会听不懂他在说些什么。弗雷格认为语言的指称来自语言的使用者,他还认为诗和神话没有指称。这是一种自相矛盾的观点。既然,指称来自语言的使用者,那么弗雷格是否经过某个诗或神话作者同意他的诗或神话中没有指称对象呢?比如中国的嫦娥奔月神话,嫦娥是虚构的,但月亮却是真的实在对象。难道就凭着你弗雷格的规定吗?因此,我认为弗雷格以建立指称论解决语言真假值或确立真句的标准,至少是没有依据的,也是徒劳的。但我认为诗和神话都有意指及意指对象,而不管其对象是真或假。而这正是语言意象性质决定的。

其实,我们从语言的发生学和意象形成原理考察得出的结论,也应该是用“意指”一词来说明语言与实在者的关系,才是合适的。胡塞尔就是在这种意义上理解和适用“意指”这个词的。(1)“每一意向对象都有一个‘内容’,即它的‘意义’,并通过意义相关于‘它的’对象。”他又说:(2)“没有‘某物’又没有‘规定的内容’,也就没有‘意义’。”  但是,胡塞尔现象学是以“纯粹意识”作为研究对象的,他所说的意指实际上就是物象,而非指语言所指的现实事物。如他说:(3)“在这样一种描述中,它作为对‘被意指的对象本身’的描述,避免了一切‘主观的’表达”  又说:“被意指的‘事物’以及‘价值’谓词的陈述都属于这类描述,如当我们‘按照’我们对其评价性意指的‘意义’谈到显现的树时说,它覆满了‘美妙的’香气扑鼻的花朵。”   还说“每一个被意指者也都有‘它的’对象物;显然,就每一个意识来讲,从本质上说,我们必须能对它的对象物做这样一种意向对象的描述,‘正如它被意指着一样’。”  但是,现象学不能给出意指有实指与虚指的预期性结论。根据物象理论的意象形成原理,语言意指有实指与虚指两类情况,将成为必然的结论,并且,这是意象的即语言含义和意指的基本属性。

意指是意象四大构成要素之一。意指不是语言的内容、涵义、内涵或实在者物象,意指是语言创造者和使用者赋予语音文本代表事物的职能。意指有两种情形,即语词意指与语句意指。一是语词意指即社区意指,社区意指与约定是同义的和等值的。社区意指赋予语词涵义是稳定而不易变动的,具有绝对的真值性,这是语言能够成传播知识和交流信息的工具的绝对条件。一个语词的意指对象消灭,这个语词将随之消亡。二是说话者的意指,表达式或语句或真或假,从来就不是由语言文字本身决定的,即不是由社区意指决定的,而是由说写者意指决定的。它是由言说者自己的意图决定的,是受到言说者目的以及语境条件影响。但是话语意指必须是建立在语词意指的基础上的,是受到社区约定的约束的。如果言说者的话语意指不受社区约定的约束,别人就会听不懂他在说些什么。语词意指是体现社区心灵意识的意向性赋予符号涵义的约定。言语意指是说写者心灵意识的意向性给予词汇组合形成话语意义的表达。索绪尔说过:(4)“把语言和言语分开,我们一下子就把什么是社会的,什么是个人的”分开来了。言语——话语是个人的意志和智能的行为,说写者运用语词和语言规则表达他的个人思想和意图。因此,话语永远是个人的行为,而不是社区的行为。

说写者意指与弗雷格的指称既不同义也不等值。在弗雷格看来,涵义与指称是有区别,这是可取的有价值的观点。但问题是用“专名”指称来作为确定表达式真值和真句的工具是没有保障的。根据意象理论,任何企图以语言方式确定表达式或语句的真值,都是不可能的事情。除非有一个新的约定方式对某一表达式或语句的真或假给予规定。这就是塔斯基的 T 约定形成的原因,但它只能限于形式语言。它完全不可能成为自然语言活动的求真手段。

说写者意指与胡塞尔的意义授予也不同义和不等值,因为胡塞尔把语词看成是没有任何意义的钢笔水标记和声音。说写者意指是在社区意指基础上进行的语言表达,实现自己(个人或集体)意愿、陈述事态、论证思想的活动。这里,胡塞尔完全忽略了一个基本的事实:说写者是根据现有的词义将词组成语句做出表达的。认为是说写者授予语词意义,如果这样无疑等于创造语词。而说写者是不能独立地创造语词,然后做出表达。胡塞尔意义授予观点,只能说明说写者在运用语言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并不能包括听读者对言语的理解和执行,而且还忽略了社区意指在意义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将下一章讨论)。按胡塞尔意义授予观点,应是说写者将意义授予语句而不是语词。因为语词的意义(词义与意义是有差异的,但语言学家在大多数场合是混淆的)是社区意指形成的,只有话语的意义才是属于说写者授予的。说写者将意义授予语句包括如下几个方面:话语的内容即描述对象和性质(如“分子”一词物理学家用来表达物质结构,社会学家用来表达社会组织结构等,但必须在语句语境中才能做到。)、话语(表达式、命题)的真值或假值、言话的对象即听读者等。

语言是由语词和语句构成的,但是,语词与语句的来源却有显著的不同。语词来源于社区约定即意指,语句却不是来源于社区意指。语句来源于说话者、写作者,是说、写者运用语词表达其需要的结果。由于语词与语句的来源不同,造成了决定它们的真值条件的差异。揭晓语词与语句的真值条件就是本章的目的和任务。

设专章讨论意指的目的在于,区分语词(社区)意指与言语(说写者)意指,确立语词意指的绝对真值性,并揭晓言语真假值形成的原因。这是在物象理论基础上建立意象理论必要的构成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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