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洀思珐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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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黑格尔、恩格斯发现了“辩证的视角”,但尚未产生辩证法理论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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洀思珐1958 发表于 2024-3-15 13:01:37 来自手机
形式逻辑里从来没有“因果律”。你的“经典logic”和“现代logic”指的是什么?
@无知求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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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4-3-15 14:48:16 来自手机
洀思珐1958 发表于 2024-3-15 13:01
形式逻辑里从来没有“因果律”。你的“经典logic”和“现代logic”指的是什么?
@无知求知
如此看来,你讲的“逻辑”与我讲的“logic、理则”就不是一回事。

93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4-3-15 15:28:11 来自手机
没有了因果律,那么人类就会连表达与理解的规则都没有了,就连道理都不会讲了。

对因果律的看法,早在哲学启蒙时代就已经存在着分歧。一种观点为宿命的因果律,另一种观点则为非宿命的因果律。从汉墓出土的文字证据来看,古中原哲人属于后者的观点。

94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4-3-15 17:01:49 来自手机
中国教育却被规定了要提倡进行前者的教育,但那是外来的,不是本土的,而且还是经典的,而不是现代的。

95
洀思珐1958 发表于 2024-3-16 11:45:56 来自手机
@无知求知

你说“你讲的逻辑与我讲的logic不是一回事”

————-
这个我从一开始就知道,所以一直建议你给“理则”一个明确定义。但是你模棱两可、闪烁其词。我讲的逻辑的基础规则就是核心概念一定要明确定义。你的“理则”似乎没有这个规则。

96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4-3-16 12:12:55 来自手机
洀思珐1958 发表于 2024-3-16 11:45
@无知求知

你说“你讲的逻辑与我讲的logic不是一回事”
理则,就是讲道理的规则、理论的规则。这一点我不知已经重复了多少遍。

97
洀思珐1958 发表于 2024-3-16 15:00:09 来自手机
@无知求知

你把理则定义为“讲道理的规则”。

下定义有下定义的九项规则,不符合规则的定义一定也会导致错误。

道理的规则是不是理则的简称?如果是,你就是违反了不能循环定义的规则;如果不是,定义项中的“道理”属于模糊概念,你无法确定“道理”一词的内涵。

通俗聊天无所谓,学术理论的核心概念必须严谨。

请你三思。

98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4-3-16 16:36:32 来自手机
洀思珐1958 发表于 2024-3-16 15:00
@无知求知

你把理则定义为“讲道理的规则”。
定义项与被定义项之间是等号的关系,两者位置可以互换,那么定义项的认知度高于被定义项即可。“讲道理的规则”认知度高于“理则”即可。

99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4-3-16 16:43:39 来自手机
洀思珐1958 发表于 2024-3-16 15:00
@无知求知

你把理则定义为“讲道理的规则”。
顺便问一句,“定义”的反义词是什么?

100
洀思珐1958 发表于 2024-3-16 18:21:36 来自手机
我是以形式逻辑为基本规则,你是以理则为基本规则,不同的规则体系。我们的讨论可以结束了。很高兴能与你切磋,愿我们共同进步。
@无知求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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