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8dd11b0100v6jb.html
“动态效率理论”是德索托教授继“社会主义理论”、“商业周期理论”之后对奥派经济学的又一重要贡献,也是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一个发展。主流经济学中的效率基本上就是静态效率,静态效率的特点是在给定的约束条件下求极值,色诺芬最早给出了静态效率的定义,“是指已有的(或给定的)资源的良好管理,使它们免于浪费”。德索托教授指出静态效率的提出,是受“机械物理学的影响”,机械物理学强调的正是“(能源)耗费最小”。那么极值是如何求得的呢?福利经济学给出了答案,静态也成为“福利经济学”的核心,“所有要素的边际效率相等时,经济系统将实现效率最大化”,分析分配问题时,只需把上一句子中的“边际效率”改成“边际效用”就行,这是庇古的方法,但由于这一方法存在包括比较个体的效用等在内的多个缺陷,它很快被帕累托方法全面地替代了。根据帕累托效率标准,理论家们构造了福利经济学的三大定理,尽管这些定理看似不同,但实质是相同的,即都是对静态效率标准的不同表述而已。德索托教授指出福利经济学这些静态标准本身包含的前提条件,即“不同人的效用能够比较”、“个体的效用序列以及不同的可能性是给定的”是根本不能成立,然而,问题还不在于此,最为要命的是“这些标准只关注经济效率两个方面中的一个方面,即静态方面,它假定资源是给定的、不变的,最根本性的经济挑战是避免浪费这些资源。当用这种标准去评价一个公司、社会制度或整个经济系统时,这种标准标准完全忽视了它的动态效率:理解为它促进企业家创造性和协调性的能力;换句话说,企业家寻找、发现和克服不同的社会失调的能力。”
个人理解:德索托教授的动态效率,实际上就是某一选定范围内平均效率上升,效率方差减小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