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说:“随着机器在同一生产部门内普遍应用,机器产品的社会价值就降低到它的个别价值的水平。于是下述规律就得到了证实,按照这个规律,剩余价值不是来源于资本家用机器所代替的劳动力,恰恰相反,是来源于资本家雇来使用机器的劳动力”。
(马:《资本论》第一卷,第410页。在这里我们需要指出:“机器产品的社会价值就降低到它的个别价值的水平”这句话前后包含着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即在这里,当社会价值与个别价值发生偏差,并且在个别价值小于社会价值的情况下,马认为个别价值才是符合价值规律的价值决定,因此在他看来,社会价值降低到它的个别价值的水平才符合价值规律与劳动价值论。这与人们通常认为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价值”相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是社会价值。在此,马认为个别价值才是真正的价值决定。实际上,社会价值只是众多个别价值的综合(汇合),因此,社会价值不应该超越于这些个别价值而变成决定产品价值的唯一因素。其实,如果马认为社会价值决定产品的真正价值,那么马的价值论就很容易滑向他所反对的要素价值论。因为先进的生产要素能够使产品的个别价值发生收缩而变小,同时产量增大,但产品的价值是按它的社会价值衡量的,因此,这些要素能够“创造”更大价值就毫不奇怪了。今天众多马主义者从劳动价值论滑向要素价值论,很大程度出于这个原因。因此,马价值论虽然是劳动价值论,但它实际上却包含着它的“死对敌”---要素价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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