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腐串案揭开豫粮仓隐忧
作者 马纪朝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2012-01-18 00:52
[ “今年(2011年)小麦质量很高,但我们按国家规定的价格却卖不出去,现在小麦还存在家里,雨季又马上要来,粮食随时都会霉变,现在我们急需化肥、农药,却无钱购买,连孩子开学都没钱。”安阳农民们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反映称安阳县粮食局则对此回应,他们曾就此问题多次向省、市粮食部门反映。但截至目前,仍未收到上级关于小麦收购的明确规定和意见,小麦收购仍然处于停顿状态 ]
“但愿即将出台的《粮食法》能对目前的混乱状况有所遏制。”2011年12月26日下午,来自河南省粮食局的一位退休中层干部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自他任职河南省粮食局8年多以来,曾亲眼目睹多名粮食系统干部的落马。
他同时认为,河南粮食系统的贪腐现象,很难因为李长轩与曹濮生的相继落马就有所好转。
来自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的消息称,去年12月9日上午,毕业于河南工业大学(原郑州粮食学院),曾担任中储粮河南分公司总经理十多年的李长轩被纪委部门带走。而河南粮食系统另一重要官员,即河南省粮食局原局长、党组书记曹濮生,则在去年5月,被河南省纪委有关人员实施“双规”。
如今,更多河南粮食系统内部的乱象被揭开,作为“天下粮仓”的河南粮食收购和储备,也暴露出一丝隐忧。
豫粮系统地震
据知情人士透露,2011年12月22日上午,来自中储粮总公司、河南省纪委的有关领导,专门召集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处级以上干部开会,并在会上要求,“有问题的、跟李长轩案件有关的”相关人员,应在五天之内主动“说清楚”,争取宽大处理。
此前的12月5日,中储粮河南分公司下属公司之一的中储粮沈丘直属库党委书记、主任张怀君被中纪委带走。加上此前携款潜逃的中储粮周口直属库前主任乔建军,周口境内两家中储粮直属库领导全部落马。
而随着曹濮生的落马,河南省粮食局内部同样风声趋紧,多位与曹濮生来往密切的干部被相继约谈。
一场突然而至的反腐浪潮,不仅让河南粮食系统内部存在多年的贪腐现象暴露无遗,更引起业内人士对河南粮仓安全的反思。
作为传统的农业大省,河南的粮食产量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一,粮食总产量占全国的1/10,而小麦播种面积则占全国的21%,总产量更是占据全国的27%。
“河南堪称‘天下粮仓’,河南粮食不稳,则天下粮仓告急。”来自河南工业大学的一位教授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疾呼,到了重新审视粮食系统管理与经营体制的时候了。
上述河南省粮食局退休中层干部更是直言道,当下河南粮食系统的贪腐乱象,不仅暴露出目前粮食政策性收购职能背后的监管缺失,更与粮食系统政企体制不分、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监守一体有关。
乱象已非一日
多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河南粮食系统工作人员表示,当地粮食系统频现乱象,已非一日。一把手的权力过大,以至于贪腐案件不断涌现,而下属粮食系统职工却不得不面临低工资,甚至被迫下岗的局面,不仅吞噬着这些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更让他们义愤填膺,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所在单位领导的贪污腐化。
曹濮生的落马,便是此矛盾的激化,并随后多次被下属职工举报。
毕业于郑州大学经济系的曹濮生,曾任职河南省粮食局局长、党组书记多达五年。2011年3月,河南省纪检部门开始接到多封署名为河南省粮食局内部知情人员的匿名信件,并在该信件中透露,曹濮生任职河南省粮食局期间,曾多次非法霸占、侵吞、转卖国有资产,并挤占、挪用粮库资金,还通过安排职位收受巨额贿赂等,涉案金额高达上亿元,并在信件中详细列举了曹濮生的贪污过程。
该举报信称,曹濮生等人先后多次通过河南省粮食局局属企业,或将价值500万元/亩的近200亩土地,以215万元/亩的价格出让给重庆某开发商,并从中收取高额回扣款高达2亿元;或直接通过下属局属企业私设小金库,侵吞、转卖上亿元国有资产等。
两个月后,曹濮生被河南纪委部门“双规”,2011年6月1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免去曹濮生河南省粮食局局长职务。
在此前后,多名河南省粮食局下属官员,同样因员工举报,被相关纪检部门带走调查,部分曾任职河南省粮食局的官员,更与中储粮河南分公司有关人员狼狈为奸,共同牟取非法暴利。
曾任职登封市粮食局局长、党组书记多年的王国顺,便是此例。据来自登封市粮食局的知情人员透露,通过结识李长轩,王国顺被同时任命为中储粮河南省公司副总经理,同时兼任登封及周边十多个县市的监管办主任,开始拥有登封及周边地区收储企业的监管权。
如今,王国顺因涉嫌骗取、贪污、挪用国家粮食收购专用资金被纪检部门带走调查。而周口市粮食局原局长王永成、新郑国家粮食储备库原主任马建军、固始县粮食局原局长徐保祝等人,则先后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被判处16年至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与河南省粮食局颇有渊源的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同样不得安宁。这家原本为调节粮价和防止“谷贱伤农”而设立的国家粮食专储企业,相继爆出中储粮许昌直属库原主任任国正、副主任姚宝山,中储粮安阳直属库驻滑县监管办事处主任江金龙、副主任李明刚及乔建军携款潜逃等贪腐案件。
据河南省粮食行业协会有关人员介绍,李长轩长期供职于河南省粮食局系统,1999年年底,国家粮食系统开始改革,将粮食管理与收储分离,并随后成立中储粮河南分公司,时任河南省粮食局巡视员的李长轩成为该公司首任总经理,截至案发,李长轩盘踞此职位长达11年,正是在其治下,频发的利益输送、贪腐案件,最终引起上级纪检部门关注,并最终于去年12月9日将其“双规”。
资料显示,由于地处“中国粮仓”,中储粮河南分公司规模庞大,其负责管理的中储粮直属库多达17个、承储库则有123个,以100多亿斤的粮食规模位居全国各省级辖区之首,约占全国粮食总规模的四分之一,每年小麦收购数量占到全国六个主产省总量的一半左右。
同时,由于执有国家政策性收储职能的中储粮实行垂直管理,地方公司并不受当地省级粮食部门监管,自2006年国家粮食托市收购政策实施以来,李长轩大力扩张,将治下的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内执行小麦托市收购的粮库库点扩展至3500多个。
谈及河南粮食系统贪腐案件频发的原因,河南省粮食行业协会副秘书长谷文勋说,虽然国家对粮食行业与粮食安全颇为重视,但每斤粮食才几毛钱,传统意识中,很多人看不上眼,最终使其成为孕育贪腐的“温床”。“1斤粮食是不显眼,但你想想,一个储备库就有上亿斤的储量,稍微眨眨眼,就是多大的油水?”
贪腐影响初现
本报记者调查发现,虽然河南粮食系统内部的贪腐案件已因曹濮生、李长轩的被“双规”而有所好转,但存在多年的混乱局面仍值得重视。
多名来自安阳的农民向本报记者反映,虽然去年的小麦实现了大丰收,但当地的农民并没有因此而享受到丰收的喜悦,甚至连种粮的积极性也受到严重挫伤。而事情的起因,则是原本应于去年8月启动的粮食收购,长期不能启动。
“今年(2011年)小麦质量很高,但我们按国家规定的价格却卖不出去,现在小麦还存在家里,雨季又马上要来,粮食随时都会霉变,现在我们急需化肥、农药,却无钱购买,连孩子开学都没钱。”安阳农民们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反映称。
安阳县粮食局则对此回应,他们曾就此问题多次向省、市粮食部门反映。但截至目前,仍未收到上级关于小麦收购的明确规定和意见,小麦收购仍然处于停顿状态。
即使收购上来的粮食,情况也不容乐观。来自河南省粮食行业协会的信息显示,当地多家粮食深加工企业对中储粮系统的粮食质量颇有微词。2011年12月21日,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受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委托,举办的最低收购价小麦竞价销售交易会上,小麦的成交率仅2.90%,而同样在一周前举行的河南市场最低收购价小麦竞价交易会上,成交率同样仅有1.86%。
来自南阳的一名面粉加工企业负责人向记者抱怨,即使这些被拍卖的小麦价格比市场价低一些,他们还是宁愿掏高价到市场上购买,“市场上的小麦质量要好一些,而中储粮河南分公司下属的好几个粮食库的小麦,感觉质量还是不够好。”
而此前被披露的中储粮河南分公司下属部分粮库存在的库存弄虚作假、“转圈粮(指粮库在托市收购前给面粉加工等企业打招呼,企业帮忙拍下前几年收储的陈麦。等到实际收购时,粮库再从企业手中把小麦买回。小麦在交易过程中并没有离开粮库,就能为粮库带来一笔额外收益)”等乱象,更让外界对河南粮食的安全问题颇为担忧。
一位来自河南工业大学粮油食品学院粮油储藏系的教授担忧说,“转圈粮”所造成的另一个后果便是,这会让中储粮系统很难对下属仓库的实际库存有准确掌握,一旦遭遇大的变故甚至自然灾害需要调用大批粮食,部分库存不符甚至零库存的粮库,将对国家救灾救助造成恶劣影响。
对当前粮食存储过程中存在的乱象,多位粮食行业专家均指出,目前粮食系统内普遍存在一把手直接插手企业运营现象,甚至与企业相勾结,拉大了政企二者之间双重身份的灰色缝隙、寻租空间。
而中储粮自身的双重身份,更是加剧了外界对此的质疑。既是代表国家进行粮食托市收购的主体,又隶属国资委必须考虑“保值增值”,最终演化的结果是中储粮总公司、各地分公司和直属库都办起了公司,反而是最应该受到重视的粮食存储,虽然有相应制度约束,却成为整个链条中最易被忽视的环节。
纪检干部寄望于《粮食法》
面对河南粮食系统存在的上述乱象,甚至一名刚从河南粮食局退休的纪检干部也表示,不仅是某个人、某个领导的问题,而应该从根本上反思目前的粮食运营体制。“看即将出台的《粮食法》吧,希望新出台的《粮食法》能对粮食系统存在的乱象有所遏制。”
于2008年被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五年立法规划的《粮食法》,迄今已经4年。该法将通过对此前国务院发布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等关于粮食方面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进行系统化梳理,对粮食生产者、经营者的行为进行规范,对各级政府发职责更加以明确。业界期盼,《粮食法》的出台或许将为我国粮食安全筑起一道防火墙。
来自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的消息称,这部专门针对粮食行业的国家级法律有望在年内出台。
“《粮食法》将会涉及粮食生产、流通、质量安全和储备等各种制度,会使得国家对粮食的生产经营实行规范化管理,政府的行为手段更有效。”上述来自河南工业大学的教授称,《粮食法》的出台,将会起到监管企业经营行为的作用,她同时期望,即将出台的《粮食法》,能对目前包括河南省粮食局、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在内的粮食系统的角色进行重新定位,实施政企分开,同时,通过法律条文进行更严格的监管,彻底堵上政策漏洞。
不过,也有专家对《粮食法》的实际效果表示了质疑。认为要想让法律手段充分得以实现,仍然需要更多相关的配套措施,如责任追究制度、惩罚制度的建立以及监管体系和应急预案体系的建立等,同时,需辅以更加严厉的惩罚措施,来增强法律的震慑力。
《粮食法》立法进程
2004年10月29日
作为任期内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粮食法》纳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2009年12月26日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审议结果公布,制定《粮食法》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09年立法工作计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粮食局正在研究起草草案送审稿,拟对粮食流通、储备、质量卫生安全、应急、宏观调控等作出规定。
2010年8月26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做报告透露,按照国务院部署,国家发改委和粮食局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了粮食法起草领导小组、工作组和专家组,正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将按期拿出法律草案。张平表示,《粮食法》通过后,将抓紧制(修)订相关配套法规,并加大执法力度。
2010年12月25日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报告指出,制定《粮食法》已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10年立法工作计划,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负责牵头起草。目前草案已全面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意见。
2011年7月4日
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调研组在北京听取地方政府和企业对《粮食法》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强调,《粮食法》是建国以来第一部系统全面的粮食法律,要加快研究起草步伐,并突出解决有关重点问题。
调研组提出,《粮食法》立法工作要在现有基础上,加快推进工作进度。下一步,全国人大农委将进一步加大对《粮食法》立法工作的调研力度,听取地方政府、企业、专家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粮食法》在本届人大任期内提请审议。
2011年11月7日
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正进行修改完善的《粮食法》草案,并将形成草案送审稿报国务院。农委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要求,抓紧对粮食法草案修改,2012年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