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当然知道马克思价值理论缺乏完整性,为了完善这个而整出时空理论,而是你到现在还不明白我所说的是什么。
二、我以前是用效用价值论来解释双赢原则,我现在用的是修正之后的马克思的使用价值概念以及劳动时间一起来解释双赢原则与公平原则,正所谓公平与效率应该一起兼备才能算是完整的经济学。修正之后的马克思的使用价值概念包含效用概念,有兴趣可以看看我以前所写的关于使用价值的分类一帖。
这里我必须说明一下:
这里作为分配尺度的使用价值其实是抽象的社会使用价值,是马克思所说的抽象劳动创造的,是跟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马克思说的“价值”一起形成的,因此,反过来说,也就意味着,在等价交换的情况下,一个人向社会提供一个单位价值的商品其抽象的社会使用价值也是与其相应的抽象社会使用价值,当然,个别具体的使用价值与个别具体的劳动时间却不一样!马克思经济学的价值理论主要倾向于抽象的社会使用价值与价值,本质是社会必要劳动生产率或者社会平均必要生产率以及它们的倒数,而个别具体使用价值与个别劳动时间则是马克思经济学的弱项,我们应该发展这个完善它,它们的本质是个别劳动生产率,按照马克思的哲学来说,人与社会的关系其实就是个别具体与社会平均抽象和社会整体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很可惜,马克思经济学之中蕴含了前者而忽略了后者,或者很少谈论后者,这是我们应该批评的,而我的价值论是完整的,所以,我能够在一定程度承认马克思经济学的前提下既批评又继承这种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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