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jxh陈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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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银行热点追踪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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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jr159巧斌 发表于 2012-6-4 22:02:26
银行业转型迫在眉睫 重夺先发优势是关键

5月30日,中国银监会公布的银行业最新数据显示,截至4月末,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118.27万亿元,环比减少约3421亿元;总负债110.49万亿元,环比减少约4876亿元,银行业总资产和总负债环比双双微降。市场人士指出,微降的主要原因是受存款大幅减少的影响,并且三月末受冲点影响,不少银行资产虚增,因此,4月末的数据更为真实反应了市场现状。惠誉发布的最新报告则认为,随着存款增速放缓和流动资产进一步减少,资金吸纳和流动性最近成为整个银行业中压力最大的领域。

事实上,已经有不少银行开始采用新的竞争策略,如近期进行再融资的交通银行在其非公开发行预案中提出的三条经营措施中,就将“持续推进战略转型和业务结构调整”放到了第一位,强调了“大力发展资本节约型中间业务……加大对资本消耗低、收益高的板块和业务的发展支持力度”等方略,而“优化网点布局,适度提升网点覆盖面”则被摆在最末的位置。从中可以窥见以交通银行为首的部分同业摆脱在存贷吸放上进行低水平竞争以及挣脱资本规模对其业务约束的决心。
温家宝总理4月称,中央已统一思想打破银行垄断。业内人士认为这一声明标着银行业的转型竞争序幕正式拉开,差异化竞争将日益重要,那些随着中国银行业发展不断拓展其业务规模及业务范围,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提供差异化服务的银行或许将重新获得先发优势,成为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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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JR141聪泽 发表于 2012-6-4 22:02:44
据银监会发布的《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4月1日前银行服务收费应公布收费价目名录和相关依据。但据悉,目前建行、中行、农行等多数银行都未在其网站上对收费项目“明码标价”;而公示的银行中,其收费标价也“很朦胧”,优惠更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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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JR173艺斌 发表于 2012-6-4 22:03:17
贷款成本降两成 未来或再降
本报讯(记者 梁龄)随着年内第二次存款准备金率的下调,银行信贷规模也随之变得宽松。而伴随着经济增速的放缓,信贷需求却在减弱。在双重因素叠加的影响下,市场融资成本悄然降低。昨日记者了解到,不仅是对市场反应敏感的典当行近日降低了房产典当费率,小额贷款公司和银行个人经营性贷款利率也开始了对优质客户“降价促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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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jr159巧斌 发表于 2012-6-4 22:04:35
保监会正在修订和发布10余项投资规则,进一步开放保险资金投资渠道

中新社北京6月4日电 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4日对外宣布,保监会正在修订和发布10余项投资规则,进一步开放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深化保险资金投资市场化改革。业内人士解读称,这意味着监管层正逐渐放宽对保险公司的投资管制。
这位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放松管制、拓宽范围,给予保险机构更加灵活的投资操作自主权。新规规定,将开放保险资金投资管理市场,建立市场化竞争机制,引入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等交易对手。进一步放宽投资品种管制,增加债券投资品种,股权及不动产投资,基础设施债权计划投资,境外投资,融资融券和衍生产品等投资方向和品种。
值得注意的是,在防控风险的基础上,新的投资管理办法明确表态,支持保险产品创新,提升投资能力和收益水平。通过保险资金投资债券、股权及不动产、衍生产品和境外市场,扩大投资操作空间,推动保险资金进入实体经济,实现全球化配置。
市场人士分析,中国保险机构资产总额达数万亿,是资本市场主要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新的投资办法付诸实施后,预料将释放巨大的资本力量,从长远看,将有利于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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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jr2117王颖 发表于 2012-6-4 22:07:20
邮储银行小企业法人贷款产品简介
适用对象: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具备贷款资格的各类小企业。

  贷款额度:

  贷款金额最高可达到人民币2000万元,具体以当地邮储分支机构规定为准;

  实行额度内循环授信,在可用额度范围内可随借随还、反复支用。

  贷款期限:

  小企业授信期限以短、中期为主,授信期限最长为4年,在额度有效期内可申请额度项下单笔贷款。小企业流动资金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小企业固定资产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贷款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商业贷款基准利率适当浮动。

  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法:在贷款期限内,按月等额偿还贷款本息。

  2、按月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还款法:在贷款期限内,按月偿还贷款利息,贷款到期时一次性偿还贷款本金。

  3、阶段性等额本息还款法:在贷款宽限期内只偿还利息,超过宽限期后按月等额偿还贷款本息,宽限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贷款担保:

  借款人须提供产权明晰、变现能力强的房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

  办理渠道:

  您可在当地提供小企业贷款服务的邮储银行办理或登录网上银行在线申请。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授信调查→审查审批→合同签署→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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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jr2117王颖 发表于 2012-6-4 22:08:17
中信银行“留学贷款”为学子保驾护航
 随着留学热潮的逐渐升温,新一轮的留学热在签证政策放开的背景下也接踵而来。教育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我国以留学身份出国,正在境外留学的人数已达127.32万,相当于一座二线城市的人口规模。

  当出国留学人数以每年超过20%的速率增长。美、英、澳、加等留学热门国家纷纷推出留学政策吸引,但留学费用中高达20万-60万元的保证金让很多家长很困惑。沈阳市民刘先生咨询说:“如果家庭在银行的存款不够或大部分资金都投资在别处了,孩子想留学怎么办?”对此,笔者采访了中信银行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很多银行都有为学生留学提供的金融服务,但专门的“留学贷款”只有中信银行等少数几家在做,直接用于留学的“留学贷款”由于用途明确在使馆签证时就会让人觉得留学资金有保证而容易批。

  中信银行新推出“个人留学保证担保贷款”是由业内知名担保公司沈阳大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申请人只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18-60周岁,贷款用于借款人出国留学所需费用或为获得出国留学签证所需的存款资金的一种人民币担保贷款,贷款金额最高可达人民币150万元,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利率按个人贷款的基准利率。中信银行的“留学贷款”为学子们出国留学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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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jr2117王颖 发表于 2012-6-4 22:10:22
存款流失严重激发银行夺金热 高收益短期理财重现江湖
 银行存款流失现象愈演愈烈,为了缓解资金压力,达到监管指标,不少银行又打起了理财产品的主意,理财市场预期收益率重现抬头态势。同时,各家银行在理财市场争夺大客户的竞争也更加激烈。

  “今年以来,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发行的过半理财产品面向中高端市场,国有商业银行发行的中高端产品所占比例较2011年也有所上升,各行都在加力争夺中高端客户。”1日,普益财富研究院的吴泞江对经济导报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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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jr135超勇 发表于 2012-6-4 22:10:37
近期,欧洲市场因债务问题震荡,数家欧洲银行评级被下调,股价波动剧烈。
    希腊债务问题虽重,但退出欧元区概率较小。
    希腊若退出欧元区,将严重影响欧元区其他国家并使得金融风险扩散。
    欧债问题将是持久战,欧元汇率或将维持中长期弱势。
    欧元区债务问题对中国银行业市场面影响大于实质冲击,间接影响大于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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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jr3198宋帅杰 发表于 2012-6-4 22:13:0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银行间外汇市场部分业务管理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局,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促进外汇市场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快发展外汇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202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办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7]287号)等有关规定,现就调整银行间外汇市场部分业务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简化外汇掉期和货币掉期业务的市场准入管理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掉期业务实行一次性备案管理。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快发展外汇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202号)第三条规定条件的境内机构,持规定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申请、定价与头寸管理、风险内控制度等)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向国家外汇管理局一并申请备案上述三项业务交易资格。

  (二)本通知实施前已备案获得银行间外汇市场远期交易资格的境内机构,可自动获得外汇掉期、货币掉期交易资格,无需再次申请备案。

  二、增加货币掉期业务的本金交换形式

  境内机构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业务,除现有规定外,还可以采取在协议生效日和到期日均不实际交换人民币与外币的本金交换形式。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应根据上述规定相应调整交易规则及系统,做好技术支持与服务工作。

  三、本通知自2012年6月11日起实施。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将本通知转发辖内城市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外资银行、货币经纪公司等相关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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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jr3198宋帅杰 发表于 2012-6-4 22:14:4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派及“工行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5月31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2011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了本行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向截至2012年6月13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10股派发人民币2.03元(含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2年6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该公告亦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及本行网站。

  本行将于2012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刊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2011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实施公告》,并同时刊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工行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工行转债”自2012年6月6日至派息股权登记日期间暂停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工行转债”将恢复转股。欲享受本行2011年年度分红派息权益的“工行转债”(证券代码:113002)持有人可在2012年6月6日(不含6月6日)之前的交易日进行转股。

  本行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将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相关规定对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当本行因派送现金股利使本行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

  根据上述约定,因本行2011年度利润分配,“工行转债”转股价格自2012年6月14日由3.97元/股调整为3.77元/股。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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