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hhj在2007-1-20 17:06:00的发言: 所谓效用“单位”应该是指有效的同等单位,而不是指不断微观化的单位。而“有效的同等单位”是指物品对人发挥他可以感受得到的效用的量,并且以这个量作为单位去衡量物品的总效用与每一添加的效用量。
因此对于汽油,我们没有必要去追究到汽油分子的边际效用,因为一个或多个分子的汽油并没有产生可以使他的使用者感受得到的效用。而感受或者预期感受得到物品的效用是需求者采取需求行为的前提。
边际效用是指添加最后一个单位的物品对使用者所产生的效用程度。问题在于,这个效用程度是主观感受的程度呢?还是物品在一个人那里所产生的客观效用程度?几乎所有人都倾向于前者,而忽视后者。但是,物品的客观效用程度越大,人们所感受到的总效用越大,而所感受到的边际效用则越小。因为一件物品所产生的实际作用越大,它所能够产生的效用越大,它就越容易满足人的需要,从而使人在它面前更容易产生满足感,产生最小化的边际效用。
与此相反,越是少用的东西,它的边际效用恰恰越大,因为人们需要较大的量才能满足需要。
因此,越有用就越容易走向无用,相反,越无用就越容易有用。
同意前两个自然段。
后面的“客观效用程度”是物品的自然属性,属于物品的品质。这样命名请考虑与物品品质有何区别。效用理论是以同质物品为研究对象的,或者是以同质量物品为约束条件,或者是已将物品的品质(具体体现为含热量,亮度、甜度、含棉量、光洁度等等)设为常量。
但“越有用就越容易走向无用,相反,越无用就越容易有用”,就有比喻的味道了。因为混淆(有时故意混淆以得到语言的趣味性)了主观效用与“客观效用”或效用与品质。理论讨论建议少用比喻。不清楚的人就更糊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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