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anglin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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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际效用价值论几乎没有一个正确的细胞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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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o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7-1-21 20:57: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1-20 16:18:00的发言:

首先fujo11先生必须明确一点,理论中采用“效用函数”分析,并不等同于所谓“效用价值论”。如果fujo11不相信此,那就请fujo11找到现代西方经济学著作中关于“价值”的定义及相关论述(请找出原文,而非译文)。现代经济学早已不需要“价值”这种概念。

其次,“现实生活”中的人在行为时会考虑哪些因素,任何一个人都无法全面详细概括,“理论”并不是考虑“所有因素”,如果fujo11认为理论不需要抽象,那么讨论到此为止。

至于应该或愿意做哪种抽象,每个人可以有自己的选择或标准。但误会别人的选择或标准,是另一种问题。

关于抽象方法在经济研究中的不当应用所造成的错误,我已经讲的够多了。我们就以凯恩斯批判萨伊为例加以说明:凯氏认为,自由市场经济不能自动达到充分就业;而萨氏认为可以。我们能说两者因为抽象方法和程度不同,从而就没有对错之分吗,显然不能。经济危机会给你当头棒喝的。

客观性是科学存在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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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oyan 发表于 2007-1-21 21:19:00
以下是引用fujo11在2007-1-21 20:31:00的发言:

我一再强调边际效用价值论成立的条件,不知为什么,你们就是看不见。

理论成立有条件与否定这个理论能等同吗?如果仅仅是有条件,那就不能说什么“没有一个正确细胞”的观点是无懈可击的。如果说那个条件是完全不可能成立、是不符合经验的,按我理解的方法论,就一定要与你辩一下。而按照弗里德曼的假设说,恐怕都不愿辩论假设条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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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o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7-1-21 21:31:00
以下是引用ruoyan在2007-1-21 21:19:00的发言:

理论成立有条件与否定这个理论能等同吗?如果仅仅是有条件,那就不能说什么“没有一个正确细胞”的观点是无懈可击的。如果说那个条件是完全不可能成立、是不符合经验的,按我理解的方法论,就一定要与你辩一下。而按照弗里德曼的假设说,恐怕都不愿辩论假设条件问题。

谁也没有完全否定,楼主不过为引人注目而已,他说的很清楚:

“ 边际效用价值论的可悲之处,在于他们看到了边际分析的有价值的一面之后,进而就把边际分析的作用无限放大,最终导致了一种滑稽的理论。”

客观性是科学存在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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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linhai 发表于 2007-1-21 22:14:00

对版主的回应:

我真的觉得您没有看懂我写的东西,当然,有的地方我没有表达清楚,细枝末节的错误也在所难免。

边际效用价值论者认为商品等于最后一单位商品的效用在乘以消费的总单位数,这在数学商问题可能不大,前天我算的时候,把二阶导数写成了一阶导数,算得太快。有问题。希望没有误导别人。经济学研究者要注意自己研究结论的正确性。

不过我的结论“边际效用价值论那里,几乎没有一个正确的细胞”,这个判断我始终认为是对的。

前段时间遇到了一个9所之一的大学的经济学博导,他竟然说起边际效用价值论,让我很气愤。

我对边际效用价值论是一种气愤和仇视,该理论误导了太多的人。价值理论至今没有大的突破,边际效用价值论对经济学研究者的毒害是重要的原因。

价值理论没有进步,边际效用价值论者门格尔、杰文斯、瓦尔拉斯、庞巴维克、维塞尔等是罪魁祸首,如果可能的话,应该判刑坐牢。

客观唯心主义不可怕,因为他已经不影响科学研究的实践。可主观唯心主义者则很可怕,因为他们往往披作科学的外衣,甚至还拥有科学家的头衔。边际效用价值论者最终走向了主观唯心主义。可是他们个别人走向主观唯心主义并不可怕,可恶的是他门误导了太多的人,使人们见不到阳光。

价值理论研究时,一定要千方百计抛弃主观的成分,才能够接近真理。

马克思、李嘉图、穆勒看到了劳动决定价值的现象,就产生了劳动决定价值的主观想法,然后就对那些效用决定价值的现象视而不见。

而效用价值论者则看到效用决定价值的现象和边际分析的手段,就产生了效用决定价值的主观想法,然后就对劳动决定价值的现象视而不见。

当然,马歇尔要狡猾一些,他没有犯什么错误,可是,它实际上什么也没有说。

价值理论的研究者,一定要谦虚、谦虚、再谦虚,客观、客观、再可观。这样才有可能接近真理。

这是我奉劝价值理论研究者的一句话,也是表达对历史上价值理论研究者如李嘉图、穆勒、杰文斯、门格尔、维塞尔、马歇尔等的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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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oyan 发表于 2007-1-21 22:37:00
以下是引用wanglinhai在2007-1-21 22:14:00的发言:

。。。。。。。。细枝末节的错误也在所难免。

边际效用价值论者认为商品等于最后一单位商品的效用在乘以消费的总单位数,这在数学商问题可能不大,

这是什么样的“细枝末节”?有哪一个“ 边际效用价值论者”这样认为:“商品等于最后一单位商品的效用在乘以消费的总单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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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oyan 发表于 2007-1-21 22:45:00
以下是引用wanglinhai在2007-1-21 22:14:00的发言:

我对边际效用价值论是一种气愤和仇视,。。。

价值理论没有进步,边际效用价值论者门格尔、杰文斯、瓦尔拉斯、庞巴维克、维塞尔等是罪魁祸首,如果可能的话,应该判刑坐牢。

。。。。。。。。。。。

当然,马歇尔要狡猾一些,他没有犯什么错误,可是,它实际上什么也没有说。

价值理论的研究者,一定要谦虚、谦虚、再谦虚,客观、客观、再可观。这样才有可能接近真理。

这是我奉劝价值理论研究者的一句话,也是表达对历史上价值理论研究者如李嘉图、穆勒、杰文斯、门格尔、维塞尔、马歇尔等的一句话。

楼主可真是“谦虚、谦虚、再谦虚,客观、客观、再可观”啊。不知道若不谦虚、不客观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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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oyan 发表于 2007-1-21 22:47:00
以下是引用fujo11在2007-1-21 21:31:00的发言:

谁也没有完全否定,楼主不过为引人注目而已,他说的很清楚:

“ 边际效用价值论的可悲之处,在于他们看到了边际分析的有价值的一面之后,进而就把边际分析的作用无限放大,最终导致了一种滑稽的理论。”

你以为楼主真的懂得什么是“边际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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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linhai 发表于 2007-1-21 22:54:00

回66楼ruoyan:

我既不太清楚了,您可以看一看杰文斯、瓦尔拉斯、门格尔的著作,我记得是当中一个人就这么讲过。

版上的其他学者这里可以给点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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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7-1-22 09:03:00
以下是引用fujo11在2007-1-21 20:45:00的发言:…如果SUNGMOO是个不可知论者,我也无法和你辩论,但你一边说客观存在的一个方面是可知的,而且能达到真理;另一方面又认定对客观存在不能得到全面的认识,这就是自相矛盾…

我何时说过:“客观存在的一个方面是可知的,而且能达到真理”?特别是,我何时说过“能达到真理”?(这又是你的臆断吧?)

如果说:“客观存在的一个方面是可知的,对客观存在不能得到全面的认识”,我倒承认。不过,这是否就叫“不可知论”?这是否就是“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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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7-1-22 09:07:00
以下是引用ruoyan在2007-1-21 22:37:00的发言:这是什么样的“细枝末节”?有哪一个“ 边际效用价值论者”这样认为:“商品等于最后一单位商品的效用在乘以消费的总单位数”?

如果有人说“批判效用论者”同样在抓“细枝末节”,而不理解“效用论的主意”。这些批判者是否承认呢?

为了避免一些人的臆断,不得不再声明:对批判的批评,并不能推出一定赞成效用论,更不能推出把效用论当“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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