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uyanbing_c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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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治理与讨论]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国有企业双重效率损失研究》作者的公开信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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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19901015 发表于 2012-4-13 10:06:32
areux 发表于 2012-4-13 09:56
你不去反思这种制度,反而为这些搓鸟儿辩护...社科院这个机构早就该关门了,这些年社科院不断扩张,垄断着 ...
呵呵,你的问题我都认真回答,对我的问题,你却一个字都不提!要么你是今天早上还没戴眼睛看不清我的回答,要么你是一个高水平的人,不屑于回复一个认真回复你的人的问题!这就好比说,你提A有问题,我说A怎么怎么了,然后你连回应都不回应一下,就果断跳到B问题上面去了。难道制度可以解释一切么?从你对社科院的敌视上来说,你一开始就对社科院是有偏见的,所以你对于这件事情的观点也就没有参考价值了。。请您不妨换个角度想,如果当年您当年进的是社科院读博,今天还会说这样的话。。因此,人的屁股决定人的脑袋。。

212
马甲甲 发表于 2012-4-13 10:07:42
fishermanxu 发表于 2012-4-12 10:13
按照经济研究的审稿标准,楼主的文章确实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还有,发帖并非是宣战,而且第三条“那我只能 ...
我不认为楼主一些不适当的话就让其处于劣势,因为对方的话更加不适当。

当然,这不能成为楼主使用不适当语言的理由。

总之,在文明的辩论方式没有达成之前或者证明别人有污点的证据不足的时候,我对事实真相往往并不关心。

不择手段的追求真相是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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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213
takecake 发表于 2012-4-13 10:09:58
china19901015 发表于 2012-4-13 09:45
那你批判的对象就闹大了,不妨去看看各个杂志的发表作者,事实上很多都跟杂志社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比如 ...
没有人让他发表数据,是文章的计量方法存在硬伤,这个你懂吗?你说不考虑文章质量什么的,现在讨论的就是文章质量,不考虑文章质量还讨论什么?中国的所谓权威也能叫权威?你要替LZ辩护,请说明他的计量方法没有问题,前面的有帖子关于他计量方法的质疑,请LZ和你正面回应一下,不要转移视线。关键不是在讨论LZ是否抄袭或者是关系稿,而是讨论他的文章水平问题,这样水平的文章能发经济研究上只能证明经济研究上面研究水平的低劣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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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出口 发表于 2012-4-13 10:14:17
davil2000 发表于 2012-4-12 15:59
哦!?    该文水平究竟到什么程度?
如果要使用“滴”来度量,那水平就是一点了!
哈哈哈。lz文章还没拜读,帖子给人的印象是逻辑实证主义的角度看貌似亮点不多,可能是定性分析强人。。
pure obsessiveness nett a breakthro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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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kecake 发表于 2012-4-13 10:17:37
马甲甲 发表于 2012-4-13 10:03
谁质疑,谁就应该举证,这是正常的质疑答疑程序,因而受害人没义务和必要出示证据自证清白。有些坛友表示“ ...
现在的重点不是说lz的文章是不是关系稿,这个谁也不知道,也没有必要知道,关系稿不见得一定就是水平差,现在是对文章的计量方法的质疑,明显的技术问题看不出来,说明审稿人的水平低下,而且作为国内这样档次的期刊,也说明中国经济学学术水平的低下,因为这种水平的文章在经济研究上绝不是个案!中国经济学界要认真反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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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os_zz + 1 是马甲发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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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警告 216
china19901015 发表于 2012-4-13 10:17:43
提示: 受到警告  admin_kefu 请注意语言文明 2012-4-15 10:08
davil2000 发表于 2012-4-13 09:55
( ⊙ o ⊙ )啊!  利益相关者?
以这样的身份发言,显然不具有公正性。
不再回复!
呵呵,说到痛处了吧,最恨你们这种希望不劳而获的家伙,有什么资格要向别人要求查看数据(还是整理后的数据,要看数据网上有啊,自己整理去),还是掷地有声地要求查看!!从本质上来看,你没有这个权利,你这是在乞讨数据吧。。。。事实上我仅仅只是,尊称年纪比我大,研究水平比我高的学者为老师,不过分吧。我还小,是个局外人,根据在于本人根本与这个学校搭不上边,以后也很难搭上,并不是利益相关者!对于回复,只是凭着良心说话!整理数据,埋头码字写论文,花大时间更改,投稿15月,写一篇好论文,比生个孩子还要费时费力,还不知道能不能生下来;勤勤恳恳,辛辛苦苦,孩子生出来了,却被人说你Y的你就是个官二代,你长得丑,你不配出生在豪门。。中国这是怎么了,连最基本的价值观,尊重别人,都没了?!!有力气的话,也别乞讨了,自己生一个去吧。。

217
马甲甲 发表于 2012-4-13 10:20:29
takecake 发表于 2012-4-13 10:17
现在的重点不是说lz的文章是不是关系稿,这个谁也不知道,也没有必要知道,关系稿不见得一定就是水平差, ...
那就先道个歉,再谈技术问题吧。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218
xjsfdxcj 发表于 2012-4-13 10:21:48
按照经济研究的审稿标准,楼主的文章确实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还有,发帖并非是宣战,而且第三条“那我只能认定你是个内心阴暗、为达某种目的不择手段的阴险小人”,这类帖子还是少发表的为妙,因为放出该话,已经让你处于劣势。
声明:对于楼主的账号是否为本人注册表示怀疑,以上观点对事不对人,立此为据。
附:人大论坛这类经济和财经类较为专业的论坛,有空多多上来交流下观点,会有收获的。看楼主的注册时间是在今天,不对此发表评论。


tongyi !

219
china19901015 发表于 2012-4-13 10:22:18
takecake 发表于 2012-4-13 10:09
没有人让他发表数据,是文章的计量方法存在硬伤,这个你懂吗?你说不考虑文章质量什么的,现在讨论的就是 ...
您好。这是我跟“areux”作者,关于“近水楼台先得月”讨论的一系列回复的其中一贴。。请查看“areux”与本人前后回复,别轻易断章取义。。此外,该帖子下,至少有2-3个人要求发表数据,事实就是乞讨数据。“areux”的大致观点是:你在社科院,或者你是社科院毕业的,所以你不得发社科院的杂志。我不知道,你是否也认同这个观点。。

220
tonysysuhku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2-4-13 10:23:23
第一,我支持文章作者的开诚布公的态度和处事方式,真理是越辩越明的。文章作者也介绍了文章的思路,这有利于对文章本身的讨论。据我所知,文章作者参与公平、公开讨论确实可贵,也是学者们应该采取的回应批评声音的方式。
第二,我不赞成“关系稿”发帖人和文章作者的实名对话,毕竟前者相对弱,后者较强,实名对话可能对前者的生活造成比较严重的“负外部性”。
第三,我也反对删帖的做法,因为论坛的可贵之处在于自由开放的讨论环境,只有没有违反国家法律,论坛不应该轻易损害自己的价值核心。当然,对于是否违反国家法律的界定,是司法机关的工作内容,我们其他人不能也无权对此作出裁决。
总之,总体来讲我支持文章作者的开诚布公,享受学术讨论自由是学者们的权利,维护学术讨论自由是学者们的义务。本帖使用“内心阴暗”等词,确实也对“关系稿”发帖人的人格作出了轻率的道德判断,犯了与他同样的错误。我建议对学术内容的讨论应该是纯逻辑的辩论,而不应该掺杂任何道德判断,这对学术辩论本身没有益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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