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tevenbear
21418 181

[创新发展] 需求定律中的價與量 [推广有奖]

71
sungmoo 发表于 2007-3-12 01:26:00
以下是引用stevenbear在2007-3-10 20:00:00的发言:

開什麼玩笑,課本上早已經說得很清楚的,我在其他地方也提過的,還要我一再提?我不提,就是說我同意書上說的。它價格上升需求量也上升,價格下降需求量也下降之物。我是按馬歇爾的記載說的。好像是在其大作第三版中首現。

你开什么玩笑,好一个“課本上早已經說得很清楚的”。

哪个课本?“课本上的”就是精确的?怪不得你的经济学这么差。第一,没看什么好课本;第二,对课本也没有再认识。

“它價格上升需求量也上升,價格下降需求量也下降之物”,这种话也好意思摆在这里充当“定义”??

你这种定义有什么问题,你自己好好寻思吧。

你如果还愿意活在19世纪或者以前,我就不再与你讨论Giffen goods了,因为说什么你也不会懂的。

如果你还是停留在这种含混意义上的“Giffen goods”,我也不再回贴。

你这种定义,不管有没有什么需求定律,所有goods都可以是Giffen goods,所有goods也都可以不是。

至少你没有一个认真反思的态度,与你讨论,也没有什么必要了。

72
sungmoo 发表于 2007-3-12 01:36:00
以下是引用stevenbear在2007-3-10 20:14:00的发言:

你沒看出來嗎,例子的書價與路費可以拆開兩個行為看。不過我覺得不坐車就到不了書店或不坐車就運不了書回來,試著將兩個行為視為一個來看。

需求量永遠以行為的次數為單位,價格永遠以貨幣量/次為單位。書的單價永遠成不了價格。你滿意沒有?例子中買書的行為的價格受市價約束,永遠是那個單價的數量,但不是單價那個單位。買一次書的價格是20n元/次,一次可買n本。n>0。

而搭車的行為分開來看。車費是10n元/次,n是一來或一回,一次可以是n個來或回。

搭車費與搭車次數,買書價與買書次數才是一一對應的。一個行為可以很大,一次買數萬本書,也可以很小,只買一本。a

既然“需求量永遠以行為的次數為單位,價格永遠以貨幣量/次為單位”

你现在有且仅有100元,你是只买书呢?还是只买面包呢?还是两者都买呢?为什么?请借助你的需求定律解释一下你的行为。

请你告诉我,为什么买菜有几次,买书有几次,为什么每种行为有那几次。

请别忘了坚持你设计好的各种“单位”。

73
sungmoo 发表于 2007-3-12 01:51:00
以下是引用stevenbear在2007-3-10 20:14:00的发言:…需求量永遠以行為的次數為單位,價格永遠以貨幣量/次為單位…

既然如此,你就是承认你的“行為的次數與書量相等”这种说法有问题了?

也就是说,你根本不该在“书量”与“行为次数”之间建立关系(哪怕只是企图,也是错误的)。

74
sungmoo 发表于 2007-3-12 02:12:00
以下是引用stevenbear在2007-3-10 20:14:00的发言:你沒看出來嗎,例子的書價與路費可以拆開兩個行為看。不過我覺得不坐車就到不了書店或不坐車就運不了書回來,試著將兩個行為視為一個來看…

OK。

既然你承认“書價與路費可以拆開兩個行為看”,那么请考虑:

此例中,“坐车”一类行为是不是从属于“买书”一类行为的?你应该不会说,即使你不买书,你也愿意“坐车”,如果你真地那么愿意“坐车”(请注意这里的“愿意”,我可以用,但你不能用“愿意”来解释,至于为什么,你自己最清楚),那么你原来建立的方程关系就很可能是错的,或者说你应该用另一种方程来做新的解释。

对坐车这类从属行为,“需求定律”如何解释它的“需求量”随“总价”的变动?提示:别忘了,它可从属于别的购买行为,看你如何解释“其他条件不变”。另外,别忘了,“其他条件不变”没有明确含义,而只是为了说明自己“正确”,你就是自欺其人。这样的“理论”大家不听也罢。

另外,除了“书价”与“路费”之外,你买书的行为还受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

你能解释你为什么买这种书而不买那种书吗?

难道同一本书,当“总价”下降了,你会买它好多复本?你不会说你想开图书馆吧?

你不得不用的书,当“总价”提高了,你还会不买吗?这时你对这本书又会买几次买几本?针对同一本书(同一内容、同一包装……),你观察到的“需求量”会随“总价”变化?

你自己不觉得你的解释很蹩脚吗?

即使它如此如此正确,你不觉得你啰啰嗦嗦很烦吗?理论是要如此啰啰嗦嗦,还充满模糊,算好理论吗?你自己“孤芳自赏”也就罢了,别人可没有闲工夫听你啰嗦。

75
sungmoo 发表于 2007-3-12 02:25:00
以下是引用lhyhqh88888在2007-3-10 22:41:00的发言:
整個經濟學沒有一個理論可以指出如何使資源不再绝对缺稀,但使資源不再相对缺稀都还是有这种理论的。

“资源”不再“绝对稀缺”(不管这种情况是否出现),就不需要“经济学”了。

76
张三李四 发表于 2007-3-12 02:31:00

“其他条件不变”太强了,现实生活肯定做不到,有时候需要武断假定。

这个意义上,我支持bear

http://bbs.cenet.org.cn/list.asp?boardid=92521

77
张三李四 发表于 2007-3-12 02:42:00

任何“科学”的基础都是武断假定,验证和逻辑内在一致才是关键。

命题在逻辑上可以错,在实证中没有错。这就是维也纳学派和逻辑实证主义。

让“二维”的需求曲线有时候可以向上,货币无关的微观经济学里面凭空多出一个货币相关的收入效应来,确实是理论的失败。

其他条件不变,是可以设计的。数学不是问题。

http://bbs.cenet.org.cn/list.asp?boardid=92521

78
sungmoo 发表于 2007-3-12 02:53:00
以下是引用张三李四在2007-3-12 2:31:00的发言:

“其他条件不变”太强了,现实生活肯定做不到,有时候需要武断假定。

这个意义上,我支持bear

如此,如何应用“需求定律”来解释呢?

其实,这里的根本问题是,如果“其他条件不变”(与否)成为自己错误的挡箭牌,这样的“理论”就不需要了。

当一种价格内生地决定了其他各种物品需求量的变化,这时还应不应该宣称“其他条件不变”呢?这时“需求定律”还有什么确定意义呢?

“需求定律”对“多商品消费”的解释,并不比其他说法强在哪里。首先从逻辑上说,需求定律根本没有(也不可能)说明“多商品-多价格”相互影响的关系。它充其量只描述了一些偏导数的符号而已(甚至连这些也做不到)。而对这些偏导数中各量的约定,从来都是根据“运用者”自己需要而定的,而没有始终一致的约定。

79
sungmoo 发表于 2007-3-12 02:55:00
以下是引用张三李四在2007-3-12 2:42:00的发言:任何“科学”的基础都是武断假定,验证和逻辑内在一致才是关键…

如果bear敢于认真对待这一点,早就没有那么多争论了。

80
sungmoo 发表于 2007-3-12 02:58:00
以下是引用张三李四在2007-3-12 2:42:00的发言:…让“二维”的需求曲线有时候可以向上,货币无关的微观经济学里面凭空多出一个货币相关的收入效应来,确实是理论的失败…

这里面的关键不是“货币”,而恰恰是“价格”。

“价格”之定义的不明确,导致其量纲不明确,导致推理混乱。

与“货币”无关的“价格”,如果定义它的“升降”呢?

如果没有定义好“升降”,何来“需求定律”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jg-xs1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5-12-28 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