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张三李四在2007-3-12 4:47:00的发言: 哪里来的这“第三种商品”?
武断假定“不变”,这是经济学学科性质所决定,一般均衡理论照样回避不了,至少偏好不能变吧?
这一点,需求法则至少不比其他任何方法弱。但是在解释现实的能力上,恐怕要比“高级微观经济学”强。面面俱到,只好含混其词,而许多只适于在某型中才能观察的变量,对于说明现实,又能起到多少作用?
“一种形式上更简洁、逻辑上更严密、描述现象更多的理论”,有吗?
“第三种商品”,不过是你说过的,把“所有其他商品算一种商品”的另一种称谓。
算我多想了。如前所说,世界上已经不再存在“第三种商品”了(即使有,也是“刚性不变的”,因此考虑也是多余)
插一句:偏好不变,这是外生的。当然,你不愿意用“偏好不变”,而代之以“所有其他商品不变”,也是你的选择。
如果你坚持“世界上只有两种商品”(先不谈“需求定律”只针对两种商品,这一点是否有重大的理论意义),
那么问题同前,你如何根据需求定律重新做个Edgeworth盒?这里有没有所谓“契约曲线”?注意不许用“偏好”。
按偏好的术语,边际替代率的解释,至少不比需求法则差。至少,需求法则的“价格”的定义,在本次讨论中已经有了多种,这算不算“含混其词”?
含混的“价格”概念,需求定律的“可观察性”,在哪里?
“三更”之理论,就是主流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