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剥削的含义就是占有别人的劳动,或者说不劳而获。
人类有追求平等的天然本能,一个公平社会一般会预期“付出=回报”的按劳分配的分配原则。
所谓的价值理论,指交换按劳动时间等价进行,意思也是指交换按“付出=回报”的原则进行。只不过马克思认为,资本家偷走了部分的付出。
所以,商品交换的“付出=回报”的价值理论原则,是分配中的“付出=回报”的前提。不管资本家是否偷走了部分付出。
但是价值理论起作用的前提确却正好是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下才能实现的。而没有竞争的计划经济下,怎样保证“付出=回报”的交换原则可以运行呢?强权能保证“付出=回报”吗?毛时代城市与农村的巨大差异,是由于市场经济导致的吗?这种差异就不符合“付出=回报”,那么 必然存在剥削。老毛睡衣的一块补丁都是专机运上海去补,这要花去几万块?这是否是剥削?
现在看看遗产继承。一个富家子弟,继承了大笔遗产,他不劳而获地过上豪华生活。这看起来显然不合理。但是他的不劳而获是剥削的谁你?不劳而获一定有剥削,事实上,他剥削的是他的父母的。他父母的收入被他无偿占有了。
人类本能反感这种不劳而获的行为,即使他并未剥削外人,可是我们本能希望这个社会有公平的机会。但是我们人类还有另外一个本能,就是亲情和保护自己孩子的本能。这样,是父母自愿让儿女剥削自己。这就是个矛盾的辩证法:一方面,我们人性对不劳而获具有天然反感,另一方面,我们又具有天生保护子女的本能。
怎么办?就是妥协,用遗产税去使得我们对公平的要求与保护子女的本能达成妥协。
市场经济不可能公平公正,不过有时候,一些不公正被错误地按在了自由市场经济的头上。比如,拥有房子的食利族,既享受房产增值,又不劳而获地享有房租收益。看起来不公平。可是这种收益是他个人的行为造成的吗?如果ZF不哄炒房价,不投放过量货币,一个房地产投机者可能成为风险的牺牲品。
所以,这种不公平现象,不能怨在市场经济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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