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网路
关于官僚体系的研究,第一个要探讨的是有关公共官僚组织的存在问题,为何ZF需要成立公共组织来提供公共财?为何不委託民间公司来提供?是否公共组织的存在意谓著它较有效率呢?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来分析,当ZF委託民间公司提供公共财时,如面临因代理人的资讯掌握困难所引起之反淘汰与道德危机等问题,较理性的解决方法是自行成立一公共组织,即将外包的契约关系转换为内在的阶层式控制(hierarchical control),以降低交易成本。
更进一步探讨公共官僚组织的成立过程时,将发现决策过程的制订者──政客们(politicians),在选择成立公共官僚或外包(contract out)民间公司时,经常是未基于效率的观点作考量。很明显的,政客们考量的是选举,他们所关心的是服务选区、取悦利益团体、报答捐献者、避免冲突以及建立公共形像等。公共官僚的成立并非祇为了解决代理人问题之类的技术问题,而可能是政治上的考量。 Moe 更进一步悲观的认为,公共官僚的成立,在设计时其参与者即希望其失败,而非如民间公司的设计皆是从效率的观点希望其成功。Moe 的理由是,由于政治上的不确定性(political uncertainty),执政的政党或团体担心其公共组织,有朝一日会沦为反对党或团体控制,因此设计时会尽量主张行政与政治分开,甚至故意设计一些架构,连他们自己也无法控制;而在野的一方,则希望公共组织的运作失败,俾能趁机执政,因此会主张政治大量干预行政,在政治的妥协(political compromise)下,少数者的意见也常会被考虑的。
总之,在答复为何公共官僚存在之类的问题时,新制度经济学从公共组织的出现、存活与相对效率上,提供了一种新的思维与研究方向,但无疑的,由于官僚体系的政治性,吾人无法将经济学与政治学作简单的转换,部分的修正是必要的。
第二个关于官僚体系的研究是官僚组织内部管理问题。组织内经常存在的问题是成员的怠忽职守(shirking),因此需要全职的管理者(monitor)来监督管理员工,至于谁来监督管理者呢?依Alchian 与 Demsetz 的论点,必须给与这些管理者,就组织整体的经济剩余(residual)有适度的分配,亦即民间企业的分配红利制度。这种分配盈余制度能让管理者﹝或经理人﹞的目标与组织﹝或公司股东﹞的目标结合,管理者当尽心为组织作好其监督管理的工作。
对于公共官僚而言,并无一般所谓的经济剩余﹝如盈余﹞可供分配,官僚组织典型的作法是接受上级机关核拨的预算,并将预算完全支用,提供服务给一般公民,无论官僚的表现如何,皆无法以经济剩余方式给与机关首长,也因而无法作为促使机关首长有效监督管理其员工的诱因。许多学者提出其它替代办法,宽鬆的预算(slack)可提供机关首长如同经济剩余般的诱因,去监督其下属,并产生有效率的结果,因为机关首长可动用真实最低成本与实际可支用预算之差额,作为其个人目的或加强控制的资源。
宽鬆预算可能确实可激励机关首长加强监督管理,但却无法完全取代分红制度所产生的直接效果;同时强调用宽鬆预算来提升官僚组织的效率亦有其逻辑上的矛盾,因为当组织经营的愈无效率时经常是有愈多宽鬆的预算。用宽鬆预算而非分红,正突显了公共组织与私人组织的不同。至于官僚体系与民间企业成员的动机与生涯目标之不同,如官僚可能较关心生涯机会、安全、政策、预算以及为民服务成就感等,在引用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作分析时亦应一併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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