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hengy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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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评马克思《资本论》中的若干观点(17)——新议生产要素价值 [推广有奖]

241
hhj 发表于 2025-8-20 09:07:31
wzwswswz 发表于 2025-8-20 06:22
戈森理论的出发点是:“人的行为的目标是,使他的生活享受总量最大化。”这个我已经告诉你N遍了。

我们 ...
你这些话里,有物价值最小化的思想吗?你知道价值是什么意思吗?

242
hhj 发表于 2025-8-20 09:11:52
wzwswswz 发表于 2025-8-20 06:22
戈森理论的出发点是:“人的行为的目标是,使他的生活享受总量最大化。”这个我已经告诉你N遍了。

我们 ...
你去问一下你的森:价值到底是什么?前面我说过,马克思与人们或一条狗都知道吃饭,都知道以花费最小来吃饭,但是由此构成一个价值论体系,是一样的事吗?
所以我要你去看看耗费补偿价值论呀。你也与所有人一样,看到天上的星星呀,但是天文学家与别人不一样的地方,就是构建出一套宇宙体系,而你能吗?

243
hhj 发表于 2025-8-20 09:17:38
wzwswswz 发表于 2025-8-20 06:04
戈森的观点与出处我早就告诉过你了,而且告诉你N次了。你怎么到现在还在拿这种二手的东西来说事,而不敢拿 ...
并且,获得是以补偿耗费的属性而存在,从而构成耗费补偿价值论,这个你的森怎么说?
所以我问你呀,你的森是如何定义什么是价值的?讲一件事的现象,与把这事讲成是什么类型的事,是非常不同的。就像你看到一棵树,与你懂得这棵树是什么树种,是完全不同的。比如根据进化论,你就属性什么猴类,但你自己就不知道了。

244
hhj 发表于 2025-8-20 09:22:07
wzwswswz 发表于 2025-8-20 06:22
戈森理论的出发点是:“人的行为的目标是,使他的生活享受总量最大化。”这个我已经告诉你N遍了。

我们 ...
对呀,惟我将最小最大性引入价值论,一个系统的价值论。别人有讲过最小最大性,以最小耗费获得最大效用,但有谁将此引入价值论,从而构成一个价值论体系?

245
hhj 发表于 2025-8-20 09:26:15
wzwswswz 发表于 2025-8-20 06:22
戈森理论的出发点是:“人的行为的目标是,使他的生活享受总量最大化。”这个我已经告诉你N遍了。

我们 ...
来自ai:
戈森的价值论是现代边际效用价值论的直接源头,核心可以概括为“效用即价值”,并以两条定律(“戈森定律”)作为其理论支柱。
价值本质
戈森认为,价值并不是商品内在的客观属性,而是人对商品所带来的“享乐”或“满足”所作的主观评价;简言之,“价值=效用”,而这种效用是“数量有限且能带来快乐的能力”。
两条基本定律
(1) 戈森第一定律——效用递减(边际效用递减):
随着某一物品消费量的增加,每一新增单位带来的追加效用越来越小,直至为零甚至为负。
(2) 戈森第二定律——边际效用相等(等边际法则):
在收入或物品总量有限而欲望无限的条件下,为使总体享乐最大,消费者必须把可支配的份额在各种欲望之间分配,使得“各种欲望被满足的最后程度(边际效用)相等”。
价值量的决定
由于物品供给总是有限,欲望在未达饱和前就必须停止;停止点上的欲望即“边际欲望”,该物品满足这一边际欲望的能力就是它的“边际效用”。物品的价值量由这一边际效用决定:边际效用越高,价值越大;反之亦然。
方法论特点
戈森把数学引入效用分析,强调“最大享乐法则”可以通过计算边际量来实现,从而为后来杰文斯、门格尔、瓦尔拉斯的“边际革命”提供了可直接借用的分析框架。
理论意义与局限
意义:第一次系统地把主观心理感受(效用)与价值量直接挂钩,并用“边际”概念解释价格现象,成为边际效用价值论的真正奠基人。
局限:
• 把价值完全等同于主观心理效用,忽视了社会必要劳动、生产成本等客观因素;
• 无法给出统一、可客观测度的“效用单位”,使价值尺度仍停留在心理描述层面。
一句话总结:戈森价值论=主观效用论+边际分析,其核心命题是“物品价值取决于它满足最后一个欲望的能力(边际效用),并通过等边际法则实现最大享乐”。

246
hhj 发表于 2025-8-20 09:30:56
wzwswswz 发表于 2025-8-20 06:22
戈森理论的出发点是:“人的行为的目标是,使他的生活享受总量最大化。”这个我已经告诉你N遍了。

我们 ...
戈森的价值是效用,因此从本质上说,他的理论是“效用价值论”。而耗费补偿价值论的价值是:耗费补偿。很明显,后者既包含效用价值论也包含劳动价值论,从而是更全面的价值论。
后者,即耗费补偿价值论,是指效用是以补偿耗费的属性而存在的。就像汽车加油是以补偿汽车开动时所发生的油耗 的属性而存在一样。如果没有油的耗费,怎么需要加油呢?
能看懂么?

247
hhj 发表于 2025-8-20 09:36:19
wzwswswz 发表于 2025-8-20 06:22
戈森理论的出发点是:“人的行为的目标是,使他的生活享受总量最大化。”这个我已经告诉你N遍了。

我们 ...
别以为只有你才懂戈森,这个效用价值论者

戈森·赫尔曼·海内里希(1810年9月7日-1858年2月13日),德国经济学家,1810年9月7日出生于德国莱茵省杜伦。1829—1833年先后两次在波恩大学攻读法律和公共管理课程,毕业后1834—1844年任律师又任地方 税务官多年,1847年退休,1858年2月13日在科伦去世。

他毕生花费20年才写成的唯一著作为《论人类交换规律的发展及人类行为的规范》,1854年没有受到注意,一生不得志。到了70年代才被发现并经杰文士和瓦尔拉斯首肯才确定戈森学说的地位。戈森的著作于1889重版,引起很大重视,1929年桑巴特称戈森是一位有才气的 。

戈森从迪进的功利主义出发,认定每一个人的目的是要得到最大的享乐,他认为这是普遍法则。政治经济学的任务在于发现这些享乐规律以及按照这些规律行使的条件。他指出:“享乐有两个特征:第一假定连续不断地满足一种或相同的享乐,那么享乐的数量会递减直至饱和为止;反复满足已有的享乐,也会出现享乐量减低的情况,而且享乐时间也变短,饱和更快地到来。把这些称之为“享乐递减定律”或“享乐(效用)递减定律”,奥地利学派的著名代表维赛尔在《自然价值》一书中最早称之为“戈森定律”或“戈森一定律”。

戈森在考察时间和效用之间关系的基础上提出另一个享乐法则。“为使享乐达到最大化,每个人可以在各种享乐之间自由选择。但是,当他的时间不足以达到饱和时,他一定会这样行事,即不管各种享乐的绝对量如何不同,在享受达于饱和状态的最大享乐之前,他必定按照如下方式首先满足各种享乐的一部分;这种方式中,在他的享乐中止时,每一单元享乐量是相等的”,这也是“享乐的等律”,莱克西斯称之为“戈森第二定律”,后来发展成为“边际效用均等定律”。

他指出,增加享乐的新途径是发现新的享乐,或者通过自身的改进或影响外部已知的享乐来增加。

戈森的主观价值论是这个理论的核心。他认为,价值即效用,更准确地说就是数量有限的效用,是满足人们享受的能力。又论价值量的大小随物品所提供的享乐量而定。当各边际价值相等时,价值可达最大值,决定价值量的是物品的各个效用,而不单单是边际效用,可见戈森没有提出唯一的价值尺度。这实际上是他们所无法回答的问题。因为主观价值本身是一种心理效应,心理忍受是无法从数量上加以确定的。戈森的主要问题在于,混同了价值和使用价值,注意了个人对物品效用的心理忍受而忽视了商品的社会效用。

248
wzwswswz 发表于 2025-8-20 22:42:22
hhj 发表于 2025-8-20 09:05
你所买弄的森的观点在这里呀,你敢不承认?你心里到底有什么鬼?!你到底害怕什么?!
一个边际效用的观 ...
你的耗费补偿价值论连一点边际效用的影子都没有,你以为贴上个标签就等于包含了边际效用论的观点了?

例如,即便你在物上的耗费再少,你所谓的物的价值再小,但只要你的耗费所生产出的都是废品、都是烂苹果,那么这样的耗费就毫无价值可言,你想要的“价值最大化”就只能是说梦而已。
所以,要想实现你所谓的“价值最大化”,耗费所产生的就必须是有效用的物,没有这一条,再少的耗费也是毫无意义的,也是无法得到补偿的。

所以,你就不要不知天高地厚地给你的耗费补偿价值论贴金了,再贴它也是个烂苹果!

249
wzwswswz 发表于 2025-8-20 22:57:18
hhj 发表于 2025-8-20 09:11
你去问一下你的森:价值到底是什么?前面我说过,马克思与人们或一条狗都知道吃饭,都知道以花费最小来吃 ...
在学术上,两种观点是否同一个观点的不同表达,不取决于它们所使用的词汇,而取决于这两种观点的内容实质上是否相同。
好比你现在把天文学上的太阳叫做“价值”,然后提出一个“地球围绕价值旋转”的观点,你这就可以宣称你的观点与天文学上的”地球围绕太阳旋转“不是一个观点了?

同理,你要说你的价值最大化与物的价值最小化与戈森的观点不同,那么你就必须指出:
第一,你的价值最大化与戈森的”人的行为的目标是,使他的生活享受总量最大化“,在实质上到底有何不同。
第二,你的物的价值最小化与戈森的“人们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他的生活享受,应该努力争取……尽可能地减少为充分满足享受所需要的劳动”,在实质上到底有何不同。

如果你根本指不出它们在实质上的不同,那么你实际上就是承认了你的最大最小化的观点实质上就是戈森的观点不同表述。

250
wzwswswz 发表于 2025-8-20 23:15:28
hhj 发表于 2025-8-20 09:17
并且,获得是以补偿耗费的属性而存在,从而构成耗费补偿价值论,这个你的森怎么说?
所以我问你呀,你的 ...
一个人提出了一种理论,其中的A观点抄袭自某甲,B观点抄袭自某乙。你难道可以因为某甲并没有提出过B观点就否认此人的A观点是抄袭自某甲的吗?

同理,戈森并没有专门的耗费补偿的论述,但他却明确提出了享受最大化和劳动耗费最小化的观点。因此,你用你的耗费补偿的观点与戈森是有区别来否认不了你的最大化最小化观点实质上就是戈森观点的不同表述,就像因为某甲并没有提出过B观点就否认某人的A观点是抄袭自某甲的一样,完全就是做×心虚、顾左右而言它、自欺欺人的把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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