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转
管理操作规定
一、目的
规范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转
管理工作,确保供配电设备设施良好运转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供配设备设施的运转
管理。三、职责
3.1维修部主管负责配电设备设施运转
的实施情况;
3.2维修部电工组组长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转
管理工作;
3.3变配电室值班电工负责供配设备设施的运转
管理。四、工作程序
4.1巡视监控
4.1.1
变配电室值班电工每
8小时巡视高压开关柜、变压器两次(每
4小时巡视一次),中班(
8小时)巡视配电柜、电容器三次;每周巡视落地箱、电表箱一次。
4.1.2
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当按照相关规定
的频次进行检查巡视,监控并把每次所到巡视点的时间记录在《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转
记录》上。
4.1.3
巡视内容
a)变压器油位,油色是否正常,密封处是否漏油,变压器运转
是否超温
(85?C)
;b)有无异常响声或气味;
c)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示灯是否正常;
d)单相、三相电压是否在额定值的
±10%
范围以内,是否超载运转
;e)各种接头是否有过热或烧伤痕迹;
f)防小动物设施是否完好;
g)接地线有无锈蚀或松动; ...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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