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ggqq:你指责我地理解“劳动生产力是生产商品的能力”是错
回到你自己的帖子里看清楚,我所质疑的是什么,我质疑你这句话时时,你的上下文又是什么,我的质疑意思非常明白,简单的认为劳动与商品具有所谓“逻辑一致性”,从而认为,马克思说“劳动生产商品”就必然是在说“商品是在仅有劳动的条件下生产出来的”,而认为“与马克思承认只有劳动不能生产商品不符”,这些才是我所质疑的。说得再明白点,说劳动生产商品,并不是说,商品是仅仅在劳动没有其他要素配合的条件下生产出来的,不能简单的由“劳动生产商品”就得出所谓劳动与商品间的所谓“逻辑一致性”,从而认为这种说法,否定了其他要素的存在。
你就生产与劳动的关系,就所谓“偷换概念”的指控,依然与我当时的评论一样,你是认为,马克思在你认为应当用“生产概念”的地方,使用了“劳动”。这是你和他的分歧,不能算马克思偷换概念:原因就在这里
你认为,生产力与“劳动的生产力”不是一个概念。所以你认为马克思偷换了概念,是这样吧。那么,我们的问题就清楚了,因为,我反而认为,依照马克思的原意,这是同一个概念。
当然,你会说,生产力的构成要素不仅仅包括劳动者,共包括三个因素;但是我要说但是这三个因素,归根到底所决定的都是“人类的能力,即人类劳动的能力--劳动生产力”。
作为严格的科学和哲学逻辑,认为因为劳动(人)参加了商品的生产,则商品就算劳动生产的,这是说不通的,我想你在内心也是接受这一点的。既然你现在认为这样说也可以,我也不想在这种重要的问题上纠缠过多,但是这种解释没有办法保证反比中对商品数量和价值量变化的要求,这个要求是“价值与劳动生产力无关,商品量与劳动生产力成正比”。显然由于劳动生产力中含有“劳动”分量,没有办法保证劳动生产力变而创造的价值不变;而劳动又仅仅是生产商品的一部分因数,则商品数量与劳动生产力间没有必然的正比关系,自然马克思说的反比就只能是偶尔,而非必然。比如生产螺钉,过去是1人+1个车丝刀,每天生产200个,现在还是1人但是用车床(人不再怎么出体力了),产量可能为1每天10000个螺丝,如果用进口日本的搓丝机产量为每天30000个螺丝,但是现在劳动时间只有半天,生产时间是一天。我们总不能说两个倍率都正好是反比吧?我们一直认为生产率(不是劳动生产力)提高价格降低就是验证马克思的反比,在没有进行量化分析时这种结论是很不可靠的。1/3、1/4、8/9等等比例下都有价格降低想象,但是它们不是反比降低。
马克思对生产力是有定义的,即人们征服自然改造自然获取物质资料的能力。如果劳动生产力与生产力是同一概念,那么我理解的“劳动生产力是生产商品的能力”就没有错。
人在生产中的主导作用不能说明什么,因为头(资本家)在生产中更起主导作用。要是主导作用能说明问题,马克思写那长的《资本论》干嘛?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4-5 18:00:15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