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jm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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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的简要回答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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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mdc85 发表于 2008-10-22 08:31:00
仔细读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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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m0328 发表于 2008-10-22 18:57:00

最好请各位结合本人的其它文章来阅读,可能会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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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m0328 发表于 2008-10-22 19:08:00
什么是科学社会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就是在认识了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特殊性基础上的经济的,制度与相应的上层建筑。但不知刘先生有没有认识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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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成功 发表于 2008-10-22 22:07:00

当我们谈某种分配时,总是以一定的所有制形式为既有前提的。对于按劳分配也是如此。按劳分配的前提就是生产资料公有制

当我们谈某种分配时,总是以一定的所有制形式为既有前提的----我们当然是谈某种制度,某种所有制关系的分配!

对于按劳分配也是如此。按劳分配的前提就是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制!马恩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明确指出:许多生产工具为每一个人支配。他们在资本论中指出:社会主义个人的一切产品是他个人专有的,因而是他直接使用的产品。当然他们的生产方式是“公有制”,即他们的生产资料或者说他们的个人产品是社会生产资料或总产品的一个直接构成部分。

所以,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分配问题,要有理论根据,不能胡说,甚至敢于否定一切规律的规定性。

其次,说社会主义个人,或者说社会主义社会没有生产资料的分配问题,这不能不是非常可笑的经济学笑料!让一切非科学愚见见鬼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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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求道者 发表于 2008-10-23 15:42:00
以下是引用山成功在2008-10-22 22:07:00的发言:

对于按劳分配也是如此。按劳分配的前提就是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制!马恩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明确指出:许多生产工具为每一个人支配。他们在资本论中指出:社会主义个人的一切产品是他个人专有的,因而是他直接使用的产品。当然他们的生产方式是“公有制”,即他们的生产资料或者说他们的个人产品是社会生产资料或总产品的一个直接构成部分。

请问,1,“按劳分配的前提就是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制!”这一句话的出处在哪里?是你个人自创的?还是从马恩著作中引用的?如是引用,请答复文章的篇名和卷次、页次。

          2,  你帖子里所说的来自《德意志意识形态〉和《资本论》的一段话是以《德意志意识形态》和《资本论》的那一章、那一节的原文作为依据的。请写出来。让我们大家来学习。

                                                                                      经济求道者   200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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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m0328 发表于 2008-10-23 17:59:00
按劳分配的前提只能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如果生产资料是个人所有制或私有制的,按劳分配还有什么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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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成功 发表于 2008-10-23 18:42:00

我们首先来看《德意志意识形态》的论述:

“共产主义……破天荒第一次自觉把一切自发产生的前提看做是先前世世代代的创造,消除这些前提的自发性,使它们受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支配。因此,建立共产主义实际上具有经济的性质,这就是为这种联合创造各种物质条件,把现存的条件变成联合的条件。”(《马恩选集》第77-78页)

这里明确说明,无产阶级的公有制只是变革方式,通过它所建立的新社会是个人支配生产资料的社会形式。
(2)再次明确指出共产主义即公有制只是变革形式,而不是新的社会形式:“共产主义对我们说来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这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马恩选集》第一卷第40页)

(3)更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所有制完全立足于个人生产发展的社会性质:“通过共产主义所建立的制度,它排除一切不依赖于个人而存在的东西。因为现存制度只不过是个人之间迄今所存在的交住的产物。”(同上书第78页)

再看《资本论》,这里引证的是法文版:

“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适应的资本主义占有,是这种仅仅作为独立的个体劳动的必然结果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是,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变化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劳动者的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在协作和共同占有包括土地在内的一切生产资料的基础上,重新建立劳动者的个人所有制。
当然,作为个人劳动的目的的分散的私有制转化为资本主义私有制,同事实上已经以集体生产方式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所有制转化为公有制比较起来,必然要有更长的时间、更多的努力和痛苦。前者是少数人剥夺群众,后者是群众剥夺少数剥夺者。”(法文版《资本论》第826-827页)

你们长期不能看懂这些阐述,我得给你们解释。从第一段看,显然,作为生产方式的资本主义时代成就的共同占有,不是社会主义所有制。社会主义所有制只能是重建的劳动者个人所有制。其次,个人所有制这一经济范畴在马克思的社会科学里,从来就带有公有制的性质。这一点我不作解答了,麻烦你们读一下我的曾贴的文稿——从〈宣言〉等著述看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结论。

说人类新社会形式不是生产资料所有制,不是经济学的笑话吗?

在这里,我可能说无产阶级的公有制不是社会主义所有制。显然,人民群众剥夺少数人剥夺者的阶级社会形式,怎能是新的人类社会形式呢?

共产党宣言说得也清楚:

“它通过革命使自己成为统治阶级,并以统治阶级的资格用暴力消灭旧的生产关系,那么它在消灭这种生产关系的同时,也就消灭了它自己的这个阶级的统治。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同上书同页)

显然,无产阶级公有制不是代替旧社会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

我想你们现在应该清楚了。

社会主义生产居然不是个人的生产,是代表们的生产,亏得你们想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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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m0328 发表于 2008-10-24 18:44:00

“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劳动者的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在协作和共同占有包括土地在内的一切生产资料的基础上,重新建立劳动者的个人所有制。”----------这里的劳动者个人所有制是指生产劳动的个人所有制,而不是生产资料的个人所有制。“共同占有包括土地在内的一切生产资料的基础上”已经指明了生产资料的公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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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成功 发表于 2008-10-24 22:01:00

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在协作和共同占有包括土地在内的一切生产资料的基础上

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即社会生产的共同占有生产方式,也即集体生产方式,怎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如此结论,也就不需要社会主义革命建设了!

理论家们学习如此不认真,这就是社会主义失败的根源。

30
刘功勤 发表于 2008-10-24 22: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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