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克思所定义的科学共产主义社会的任何一个历史阶段中,无论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还是什么其它的更高级的阶段,剥削阶级一定是全部统统地被消灭的,而由人与人之间的劳动收入差异所形成的阶级是永远不会被消灭的,人与人之间贫富的差异是永恒的,这种差异表现为金字塔状社会存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并不能保证其利益分配制度一定是“按劳分配”的,“苏式”社会主义,和“毛式”社会主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按照“谁官儿大,谁就挣钱多”的原则进行分配,其从根本上违背了科学共产主义的“按劳分配”原则,谁官儿大,谁就挣钱多”的利益分配原则属于剥削制度!在马克思所定义的科学共产主义里,阶级是永恒存在的,而剥削阶级是完全被彻底消灭的,阶级和剥削阶级完全不是一个概念,哈哈!!!
人类的解放,无产阶级的解放是指对人类生产力的解放,即释放每个人的改造自然的能力,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和科学共产主义最关键的地方就是在解放每个人的生产力的过程中,人人机会一定是均等的,这是根本前提,其并不以一次,或几次学习竞赛,劳动竞赛的成绩定乾坤,而是在人人有学上,人人有工作的基础上,在若干次学习竞赛,劳动竞赛中最大可能地,最大量地发现高科技人才,并委以重任,通过这些竞赛成绩尽可能地将每一个人安排到合适的工作岗位上,以达到人尽其才的目的,这就是马克思科学共产主义“按劳分配”原则的根本精神所在!!!在“按劳分配”原则的指导下,在追求最大量地发现高科技人才的目标下,从而实现了人人有学上,人人有工作。要想使人人都有工作,其是不能建立在“平均主义”的空想的基础之上,同时也是不能建立在“慈悲心肠”的基础之上,它需要科学。学习竞赛,和劳动竞赛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平等的,都是终身不间断的,机会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均等的。人类的解放,无产阶级的解放并不是意味着平均主义,共产主义也不是平均主义,共产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的自觉实现。平均主义是空想社会主义,空想社会主义早已被马克思给否定了,哈哈!!!
在中国古代,空想社会主义的核心思想就是:“均贫富,等贵贱”,这是由钟相、杨么提出的。
马克思主张实现的共产主义是消灭剥削,消灭私有制,而非是消灭什么人的私欲,和消灭人之间的差异。消灭私有制与消灭人的私欲是两个根本不同的概念;私有制一定会产生剥削,而私欲不一定就会产生剥削,呵呵。整个人类社会的私欲决定着人类社会各个个体的私欲,而个体的私欲对整个人类社会的私欲又起着能动的反作用,这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作用关系的基本原理的。整个人类社会的私欲是什么呢?整个人类社会的私欲就是解放生产力的目的,整个人类社会的私欲就是在保障整个人类社会和这个人类社会种群的生存和延续的基础上对整个人类社会生存条件尽可能不断地进行科学有序地改善,这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生存公理。马克思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基本原理和科学共产主义(注:包括科学社会主义)都是在人类社会基本生存公理和唯物辩证法公理的基础上以逻辑的形式演绎出来的,是真理。整个人类社会私欲的存在决定了人类个体私欲的存在;人类没有能力,人类没有改造自然的能力,谈论人类社会任何一种私欲都是毫无意义的,都是苍白的,都是凭空瞎扯淡!哈哈!!没有整个人类社会私欲的存在,也就根本谈不上什么解放生产力了,人类也就彻底完蛋了,那么就此再谈什么人类个体私欲的存在那不是瞎扯淡吗?!哈哈……整个人类社会私欲是人类个体私欲的共性表现,而人类个体私欲是个性的表现,它们是符合唯物辩证法中事物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存在原则的。如果纯粹的提倡什么“大公无私”,和“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而目的不是为了坚持真理,没有“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精髓存在,那么“大公无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就是空想社会主义的那一套东西,其违背了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同时其还是悖论,其跟马克思所主张实现的共产主义完全是根本不同的两回事,哈哈!!!
马克思所主张实现的共产主义“按需分配”是科学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基于道德层面的自觉实现,而科学社会主义“按劳分配”是人类社会基于法律层面的强制实现,马克思所主张实现的共产主义“按需分配”本质上还是“按劳分配”,“按劳分配”贯穿共产主义社会所涉及的一切历史阶段。脱离了人类社会的个体私欲,而片面的强调人类社会整体私欲是解放生产力的动因,这种作法从根本上违反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律的;同时,人类社会个体收益的分配原则不以改造自然能力的大小和人类生存公理为标准则是反科学,反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基本原理的,是反动的,因为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基本原理同样适用于共产主义社会,难道在共产主义的高级发展阶段中,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力决定劳动者的收益分配关系就不成立了吗?难道在共产主义社会里就不搞高科技了吗?难道在共产主义社会里就不搞发明创造了吗?难道在共产主义社会里科学就发展到尽头了吗?难道在共产主义社会里自然灾害就不会在瞬间毁灭人类了吗?难道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就是无穷大的吗?难道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人类就不再改造自然了吗?难道共产主义社会就是极端地,绝对静止地,就像中国古人所追求的那样属于人类终极式的“大同”社会吗?这不是大白天睁眼瞎扯淡吗?难道完全实现了所谓地生产自动化了就是共产主义吗?扯淡!哈哈!!!在马克思所主张实现的共产主义中消灭了剥削阶级,消灭了人与人之间的管理上的压迫,但这并不代表共产主义消灭了人与人之间的差别,消灭了人与人之间在工作流中所体现的分工差别;人与人之间的在改造自然能力方面的差别,和人与人之间在工作流中所体现的分工差别是永恒的,它符合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律,如果人与人在改造自然能力方面的差别消失了,收入差别消失了,那么人类社会就会处于绝对静止状态,不会再向前发展了,其从根本上违背的唯物辩证法的事物是对立统一的,是普遍运动的,和发展变化的这一基本理念。什么追求“和谐”,要“和为贵”,要寻求彼此之间所谓地和谐,相容完美之状态,并要保持彼此之间状态的永恒不变(注:无论其是资本剥削状态,还是平均主义剥削状态),其本质上都是宣传绝对静止的观念,属于极端主义,其把人当成是世间万物的主宰了;对于人来说,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和谐的,相容的,好的客观规律,人们只能认识客观规律,并利用客观规律为人类服务,哈哈!!!世界上一切的事物都是运动的,都是发展变化的,都是“此消彼长”的过程,世界上没有什么一成不变的和谐静止的完美状态,和什么永恒不灭的物种;一成不变的和谐静止的完美状态是反唯物辩证法的,是反科学的,是反动的,其就如同中国古人,及康有为,和毛泽东所追求人世间最完美的“大同”世界一样,是个大扯淡,呵呵。总之,人类自身制定的规则和自觉形成的道德是不能违背客观规律的。马克思所主张实现的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是以人类社会道德约束力为存在基础的,人类社会的法律约束力已不复存在;马克思所主张实现的共产主义不存在任何人类社会的管理机构,因此官儿的概念,和人所感觉到的被管理的压迫感在共产主义社会也就根本不存在了,人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自由人。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人的私欲并没有被消灭,而人的权利欲肯定是被彻底地消灭了的。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人们该拿多少,该得到什么荣誉那是不言而喻的,该得的照样得(注:至于其真的要得多少,那就要看其个人的实际需要,和社会整体的最佳要求趋势,最终还是由其个人的道德水准决定的,这一切不是由社会的普遍的道德水准决定的),不该得的就一样也不能得,这一切都是依据人的改造自然能力的大小,和人类社会基本生存公理而定的。在马克思所定义的科学共产主义社会的任何一个历史阶段中,无论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还是什么其它的更高级的阶段,剥削阶级一定是全部统统地被消灭的,而由人与人之间的劳动收入差异所形成的阶级是永远不会被消灭的,人与人之间贫富的差异是永恒的,这种差异表现为金字塔状社会存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并不能保证其利益分配制度一定是“按劳分配”的,“苏式”社会主义,和“毛式”社会主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按照“谁官儿大,谁就挣钱多”的原则进行分配,其从根本上违背了科学共产主义的“按劳分配”原则,“谁官儿大,谁就挣钱多”的利益分配原则属于剥削制度!基于人类改造自然活动的生产资料个人私有制是不能最大程度的解放每一个人的生产力的;一个很有改造自然能力的人,但是个穷光蛋,即其没有应有的生产资料资本做为发挥能力的保证,这个很有改造自然能力的人还是一事无成,对于人类来说就是他没有做出其应有的社会贡献,这不是反人类还是什么?哈哈!!!在马克思所定义的科学共产主义里,阶级是永恒存在的,而剥削阶级是完全被彻底消灭的,阶级和剥削阶级完全不是一个概念,哈哈!!!
人类社会各个个体之间的智力差别,和改造自然能力的差别是永远也消失不了的,即使人类改造自然能力的方式也就是脑体差别的消失,其也不能说明人类社会各个个体之间的改造自然能力的差别也就此而消失了,哈哈!!!如果人类社会各个个体之间的改造自然能力的差别不存在了,如果人类在改造自然的活动中不存在各个个体之间的劳动竞争,那么人类社会也就无法向前运动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也就彻底玩儿完了,哈哈……在共产主义的任何阶段,包括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都存在竞争,这种竞争是个人劳动能力在现实发挥程度上的竞争,这种竞争是劳动竞争,它的竞争规则是科学的,是公开的,是透明的,它的竞争规则是“按劳分配”;共产主义社会使人人都真正地处在同一个竞争起跑线上,这个竞争起跑线上就是人人有学上,人人有工作,这是平等竞争的根本前提,哈哈……古希腊奥林匹克精神的本质就是倡导科学的竞争规则,和同一个竞争起跑线的问题,其就像“百米”体育竞赛规则一样,是科学的,是公开的,是透明的,是平等的,古希腊文明是智慧的,是伟大的,是超越人类历史时空的,哈哈!!!只要人类社会的整体私欲存在一天,那么人类社会的个体私欲就会仍然存在,哈哈!!!人类社会整体私欲的存在永远是合理的,哈哈……在马克思所定义的共产主义社会的各个阶段里,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照样起作用,人的利益分配关系是生产关系的一部分,故生产力最终决定人的利益分配关系,每个人具体的改造自然能力的大小决定了其所应得的劳动收入,和各个个体之间的劳动收入差别,哈哈!!!没有生产力,不谈解放人的生产力,而一味地狂谈人的任何一种欲望都是空想,如果这种欲望是在消灭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基础之上而实现的平等,那么这就是空想社会主义,哈哈……在人类历史发展的任何一个指定的,具体的历史阶段,包括在共产主义社会的人类历史发展阶段,人类改造自然能力的大小是一定的,是有限的,即使客观世界的物质资源是无限的,那么通过人的有限的改造自然的能力所创造的可供人类使用的物质财富一定也是有限的,哈哈!!!
人类在日常生活,和改造自然的活动中所形成的社会分工要求人们在工作中即要彼此之间按照科学的竞争规则进行竞争,又要彼此之间团结协作;在日常生活中要互彼此助友爱,难道人与人之间的团结协作,和互助友爱不是人性的体现吗?哈哈!!!
解放生产力是人类的最大人性,解放生产力是最大地为人类服务!大自然随时都可让人类整体地玩儿完,人类与大自然相比可以说是渺小之又渺小,人类是不能与大自然平起平做相比肩的,人类终究是要灭亡的,而解放生产力确能扩展和延续人类的生存时空,有什么比人类种群的延续更为重要的呢?纯粹地哥儿倆好,扯淡!哈哈!!!
最后还是那句话:想推翻,和否定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基本原理的真理性吗?给出你科学,严谨的理由,和逻辑推理证明就可以了,哈哈!!! 没有逻辑思维,说不出任何理由,那就是职业流氓混混烂枪手的恼羞成怒的行为了,这也实属正常,干生气没办法,气得不成,哈哈!!!
------以上引自《共产主义真的是没有阶级存在的“大同”社会吗?》http://www.dqjj.com/bbs/dispbbs.asp?boardID=72&ID=2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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