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58 发表于 2026-2-9 20:02 
“这就是说,这里决定交换比例的是“劳动量”,是包含劳动“艰苦程度”的“劳动量”,”
马克思讲得很清楚:“为了简便起见,我们以后把各种劳动力直接当作简单劳动力,这样就省去了简化的麻烦。”这里的“当作简单劳动只是理论研究中的技术上的简化处理而已,而绝不意味着只有简单劳动才创造价值,而复杂劳动不创造价值。
第一,以自然界中的水为例。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水的体积越大,其质量也就越大。但是,水不仅有体积,而且还有密度。例如海水的密度就比纯净水的密度大,因而在体积相同的情况下,海水的质量就比纯净水的质量大。
现在,当我们要研究一定体积的水(例如12杯水)如何按照体积分装在两个桶里时,那么这里水的密度的大小就是无关的了。尽管一定体积的水因为密度不同,质量也不同,按照体积分装后的质量也不同,但这种不同绝不会改变研究的结果。因此,我们完全可以选择同一密度的水来做研究,而完全不必选10杯纯净水和2杯海水,先把它们混合在一起,计算出它们的质量;再按体积把它们分装在两个桶里,分别计算一下两个桶中水的质量后得出结论。否则,那就是脱裤子排气,徒增繁琐而已。
第二,马克思在分析了价值增值以后指出:”我们在前面指出过,对于价值的增殖过程来说,资本家占有的劳动是简单的、社会平均劳动,还是较复杂的、比重较高的劳动,是毫无关系的。比社会平均劳动较高级较复杂的劳动,是这样一种劳动力的表现,这种劳动力比普通劳动力需要较高的教育费用,它的生产要花费较多的劳动时间,因此它具有较高的价值。既然这种劳动力的价值较高,它也就表现为较高级的劳动,也就在同样长的时间内物化为较多的价值。但是,无论纺纱工人的劳动和珠宝细工的劳动在程度上有多大差别,珠宝细工用来补偿自己的劳动力价值的那一部分劳动,与他用来创造剩余价值的那一部分追加劳动在质上完全没有区别。可见,在这两种场合,剩余价值都只是来源于劳动在量上的剩余,来源于同一个劳动过程—— 在一种场合是棉纱生产过程,在另一种场合是首饰生产过程——的延长。”“另一方面,在每一个价值形成过程中,较高级的劳动总是要化为社会平均劳动,例如一日较高级的劳动化为X 日简单的劳动。因此,只要假定资本使用的工人是从事简单的社会平均劳动,我们就能省却多余的换算而使分析简化。”(23,223-224)
这就清楚地表明,除了技术处理上的简化的需要以外,马克思根本就没有把复杂劳动力(例如珠宝细工)当作简单劳动力。
所以,你把马克思技术处理上的简化当作了实质上的否认,不仅证明你的语文不及格,也让人有充分理由怀疑你到底是不是学理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