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tiger9999在2007-5-7 15:52:00的发言: 我理解这篇文章意思有三个:1)供大于求时,价格由生产者决定;供小于求时,价格由消费者决定;2)竞争之发生在最优的生产者(消费者)和次有的生产者(消费者)之间;3)价格-规模-种类是共同决定的。
这斯蒂格勒将完美竞争作为科斯定理成立的前提是没有意义的。因为科斯定理不依赖于完美竞争条件(无数事前无差异的竞争者)。竞争只发生在最优和次优竞争者之间。
老兄好。各位老兄请看下兄弟前面关于价格计算的那贴,请多批评。
其实,不需要过于在乎供过于求、供不应求等等吧,我们可以用一个共同的算法来计算价格。同时,我们也不需要区分完全竞争、不完全竞争等等吧。
只要是竞争即可。只要是供求即可。而供求,只需要用双方所拥有的物品来表示,不需要什么效用、剩余、效率等等概念,因为,直观来看,大家到市场上去买去卖,不就是想买东西,想卖钱嘛,而目的,仅仅是想买得更多---但现实当中不一定可能,和卖得更多的钱---但现实当中不一定可能。
价格,是任何一个参加者来共同决定的---包括潜在参加者,而不仅仅是次优者。因为,任何人都有可能是次优次高,并且都做过次优---从而,才有了后来的那个更高的次优。